1.一种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包括设有第一端、第二端的透镜本体,设置在所述透镜本体上且位于第一端的准直部,以及设置在所述透镜本体上且位于第二端的第一反射面,所述透镜本体具有侧壁,其中,所述第一反射面将光反射至所述透镜本体的侧壁,所述准直部使所述照明灯具的光源发出的光射向所述第一反射面,所述准直部包括:
光源容纳槽,包括位于上端的凹面和位于侧部的侧壁,所述凹面为弧线绕所述透镜本体中心旋转而成的旋转面,沿水平方向,所述弧线远离所述透镜本体中心,或者
所述凹面为弧线绕所述弧线中心旋转而成的旋转面,沿水平方向,所述弧线远离所述透镜本体中心,并且环绕所述透镜本体中心,设有多个所述光源容纳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为透光侧壁,所述准直部还包括:
第二反射面,位于所述光源容纳槽的侧部,将从所述侧壁射出的光以平行光反射至所述第一反射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面为全内反射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面为全内反射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面设有由反射材料构成的反射层。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从所述透镜本体的第二端至第一端方向,所述透镜本体的受光侧壁包括多个折射面和多个第三反射面,所述折射面和所述第三反射面交替连接,所述受光侧壁接收所述第一反射面反射的光,从各所述折射面和各所述第三反射面射出的光均朝向所述第一端偏折且分别位于不同的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从所述第三反射面射出的光的偏折角度大于从所述折射面射出的光的偏折角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照明灯具的透镜,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第三反射面,所述折射面朝向所述透镜本体的内部凹陷。
9.一种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透镜、设置在所述透镜的光源容纳槽内的光源及固定所述光源的基板,其中所述透镜为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透镜。
10.一种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模组、位于所述照明模组上方的出光面罩、位于所述照明模组下方的底座、设置在所述底座中的驱动,以及设置于所述底座下方并与所述照明模组电性连接的灯头,其中,所述照明模组为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模组,所述透镜分别位于所述出光面罩及底座之间并与二者分别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