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创意台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14178发布日期:2020-01-07 07:54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创意台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台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创意台灯。



背景技术:

台灯是常用的灯具,一般设置在卧式、书房、办公室等场所。现有的台灯只有照明效果,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创意台灯,所述台灯包括有底座、支撑杆、灯泡和灯罩,支撑杆的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安装有灯座,灯泡安装在灯座上,灯罩通过轴承可转动的安装在支撑杆上,灯泡位于灯罩内,灯罩透明,灯罩包括由筒状部分和位于筒状部分一端的底板部分构成,筒状部分由内筒壁和外筒壁构成,内筒壁的上端和外筒壁的上端相连,内筒壁的下端和外筒壁的下端相连,内筒壁和外筒壁之间形成密封腔,底板部分上具有连通密封腔的开口,开口处卡接有盖板,密封腔内装满有透明液体,透明液体中悬浮有若干造型卡片,造型卡片能够从开口处从密封腔内取出,造型卡片具有不同的形状,底板部分的中部具有供轴承穿过的安装孔。

轴承的内圆与支撑杆固定连接,轴承的外圆固定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上设有若干螺纹孔,螺纹孔内分别设有螺丝,灯罩通过螺丝与螺纹孔的配合连接安装板,底板部分设有供螺丝穿过的螺丝孔。

透明液体为水。

造型卡片包括有月牙形、星型、人物造型、动物造型或者植物造型。

造型卡片的重心在造型卡片的底部。

造型卡片由塑料制成,造型卡片的底部具有由配重螺钉。

灯罩由透明亚克力板或者玻璃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台灯,能够在灯罩中添加各种造型的造型卡片,台灯亮起后在四周形成不同形状的投影,提高了台灯使用的趣味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截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2所示,一种创意台灯,所述台灯包括有底座1、支撑杆2、灯泡3和灯罩4,支撑杆2的一端固定在底座1上,另一端安装有灯座5,灯泡3安装在灯座5上,灯罩4通过轴承6可转动的安装在支撑杆2上,灯泡3位于灯罩4内,灯罩4透明,灯罩4包括由筒状部分和位于筒状部分一端的底板部分7构成,筒状部分由内筒壁8和外筒壁9构成,内筒壁8的上端和外筒壁9的上端相连,内筒壁8的下端和外筒壁9的下端相连,内筒壁8和外筒壁9之间形成密封腔10,底板部分7上具有连通密封腔10的开口11,开口11处卡接有盖板12,密封腔10内装满有透明液体,透明液体中悬浮有若干造型卡片,造型卡片能够从开口11处从密封腔10内取出,造型卡片具有不同的形状,底板部分7的中部具有供轴承6穿过的安装孔。开启灯泡3,在四周投影处不同形状的投影,转动灯罩4,可以带动投影移动。

轴承6的内圆与支撑杆2固定连接,轴承6的外圆固定连接有安装板12,安装板12上设有若干螺纹孔,螺纹孔内分别设有螺丝,灯罩4通过螺丝与螺纹孔的配合连接安装板12,底板部分7设有供螺丝穿过的螺丝孔。

透明液体为水。

造型卡片包括有月牙形、星型、人物造型、动物造型或者植物造型。

造型卡片的重心在造型卡片的底部。可以稳定造型卡片的重心,使其漂浮时能够稳定姿态。

造型卡片由塑料制成,造型卡片的底部具有由配重螺钉。造型卡片由塑料板加工制成,塑料板的底部通过固定配重螺钉稳定重心和控制整个造型卡片的重量,使其能够在透明液体中悬浮。

灯罩4由透明亚克力板或者玻璃制成。

值得一提的是,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的灯泡3、灯座5上等技术特征应被视为现有技术,这些技术特征的具体结构、工作原理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控制方式、空间布置方式采用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即可,不应被视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新型点所在,本实用新型专利不做进一步具体展开详述。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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