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30434发布日期:2020-07-10 15:59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施工附属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道路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道路施工不可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施工便捷,需要对施工区域进行照明;现有的照明设备在调节过程中步骤繁琐,易造成照明设备晃动,进而影响照明灯的使用,且照明灯在使用时,照明角度通常固定,较难调节,进而给道路施工带来不便,为此迫切研究出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照明高度以及角度便于进行调节,提高实用性的道路施工照明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包括底板、第一螺纹杆、螺纹管、第二螺纹杆、驱动块、横杆、支撑台和灯体,所述底板顶部设置有四组固定杆,所述支撑台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套筒,每组所述套筒内部均中空且底部连通设置有开口,四组固定杆顶端分别沿四组开口插入至四组套筒内部,底板顶部设置有第一轴承,第一轴承中部设置有转轴,转轴顶端与所述第一螺纹杆连接,所述螺纹管顶端与支撑台底部中央区域连接,第一螺纹杆顶端螺装插入至螺纹管内部,转轴上设置有六边形环,支撑台上设置有两组支撑杆,两组支撑杆上均设置有第二轴承,所述灯体前端和后端分别设置有与两组所述第二轴承中部连接的前过渡轴和后过渡轴,前过渡轴前端设置有齿轮,支撑台顶部设置有左连接杆和右连接杆,左连接杆和右连接杆上均设置有第三轴承,所述第二螺纹杆两端分别设置有与两组所述第三轴承中部连接的左连接轴和右连接轴,左连接轴左端设置有手轮,所述驱动块设置有螺纹孔和限位孔,第二螺纹杆螺装穿过螺纹孔,所述横杆穿过限位孔并且横杆与左连接杆和右连接杆连接,驱动块顶端设置有与齿轮啮合的齿条。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平台,所述平台顶部设置有为灯体供电的蓄电池,平台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内部中空且底部开口的滑动杆,底板顶部设置有四组竖杆,四组竖杆分别插入至四组滑动杆内部,每组所述滑动杆和竖杆外部均套设弹簧,四组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平台和底板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螺母,所述螺母螺装至螺纹第一螺纹杆上,螺母与螺纹管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多组滚珠,限位孔内壁设置有环形槽,每组所述滚珠的大部分区域均处于环形槽内部,每组所述滚珠均与横杆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所述底板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脚轮,底板顶部左端设置有把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所述底板顶部左后侧设置有放置箱,放置箱内部中空且顶部设取放口。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所述手轮外侧壁设置有防滑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所述六边形环右端设置有抓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在四组固定杆和四组套筒的配合下,支撑台可上下移动,在第一轴承、转轴、第一螺纹杆、螺纹管的相互配合下,利用扳手夹住六边形环使转轴转动可使支撑台的高度发生变化,在两组支撑杆和两组第二轴承的配合下,前过渡轴、后过渡轴、灯体和齿轮均可转动,在左连接杆、右连接杆、驱动块、两组第三轴承、第二螺纹杆、横杆、左连接轴和右连接轴的相互配合下,手轮转动使齿条发生横向位移,由于齿轮与齿条啮合,从而旋转手轮使灯体的角度发生变化,正常工作时,将灯体调节至合适高度和角度即可,并且高度和角度调节过程均由螺纹传动,调节过程平稳且具有一定的自锁性,结构简单,照明高度以及角度便于进行调节,提高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的局部放大图;

图3是图1中b部的局部放大图;

图4是支撑杆、第二轴承、前过渡轴、后过渡轴和灯体的连接示意左视图;

图5是驱动块、滚珠和横杆的连接示意左视图;

附图中标记:1、底板;2、第一螺纹杆;3、螺纹管;4、第二螺纹杆;5、驱动块;6、横杆;7、支撑台;8、灯体;9、固定杆;10、套筒;11、第一轴承;12、转轴;13、六边形环;14、支撑杆;15、第二轴承;16、前过渡轴;17、齿轮;18、左连接杆;19、第三轴承;20、左连接轴;21、手轮;22、齿条;23、平台;24、蓄电池;25、滑动杆;26、竖杆;27、弹簧;28、螺母;29、滚珠;30、脚轮;31、放置箱;32、抓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包括底板1、第一螺纹杆2、螺纹管3、第二螺纹杆4、驱动块5、横杆6、支撑台7和灯体8,底板1顶部设置有四组固定杆9,支撑台7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套筒10,每组套筒10内部均中空且底部连通设置有开口,四组固定杆9顶端分别沿四组开口插入至四组套筒10内部,底板1顶部设置有第一轴承11,第一轴承11中部设置有转轴12,转轴12顶端与第一螺纹杆2连接,螺纹管3顶端与支撑台7底部中央区域连接,第一螺纹杆2顶端螺装插入至螺纹管3内部,转轴12上设置有六边形环13,支撑台7上设置有两组支撑杆14,两组支撑杆14上均设置有第二轴承15,灯体8前端和后端分别设置有与两组第二轴承15中部连接的前过渡轴16和后过渡轴,前过渡轴16前端设置有齿轮17,支撑台7顶部设置有左连接杆18和右连接杆,左连接杆18和右连接杆上均设置有第三轴承19,第二螺纹杆4两端分别设置有与两组第三轴承19中部连接的左连接轴20和右连接轴,左连接轴20左端设置有手轮21,驱动块5设置有螺纹孔和限位孔,第二螺纹杆4螺装穿过螺纹孔,横杆6穿过限位孔并且横杆6与左连接杆18和右连接杆连接,驱动块5顶端设置有与齿轮17啮合的齿条22;在四组固定杆和四组套筒的配合下,支撑台可上下移动,在第一轴承、转轴、第一螺纹杆、螺纹管的相互配合下,利用扳手夹住六边形环使转轴转动可使支撑台的高度发生变化,在两组支撑杆和两组第二轴承的配合下,前过渡轴、后过渡轴、灯体和齿轮均可转动,在左连接杆、右连接杆、驱动块、两组第三轴承、第二螺纹杆、横杆、左连接轴和右连接轴的相互配合下,手轮转动使齿条发生横向位移,由于齿轮与齿条啮合,从而旋转手轮使灯体的角度发生变化,正常工作时,将灯体调节至合适高度和角度即可,并且高度和角度调节过程均由螺纹传动,调节过程平稳且具有一定的自锁性,结构简单,照明高度以及角度便于进行调节,提高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平台23,平台23顶部设置有为灯体8供电的蓄电池24,平台23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内部中空且底部开口的滑动杆25,底板1顶部设置有四组竖杆26,四组竖杆26分别插入至四组滑动杆25内部,每组滑动杆25和竖杆26外部均套设弹簧27,四组弹簧27的两端分别与平台23和底板1连接;蓄电池为灯体提供电,在四组滑动杆、四组竖杆和四组弹簧的配合下,提高蓄电池的减震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螺母28,螺母28螺装至螺纹第一螺纹杆2上,螺母28与螺纹管3接触;灯体高度需进一步固定时,旋转螺母并且使螺母与螺纹管紧密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还包括多组滚珠29,限位孔内壁设置有环形槽,每组滚珠29的大部分区域均处于环形槽内部,每组滚珠29均与横杆6接触;多组滚珠在驱动块移动时发生转动,减小对横杆的磨损。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底板1底部四个角处均设置有脚轮30,底板1顶部左端设置有把手;四组脚轮提高装置整体的移动能力。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底板1顶部左后侧设置有放置箱31,放置箱31内部中空且顶部设取放口;使用者可将物品放置在放置箱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手轮21外侧壁设置有防滑纹;防滑纹增加与使用者之间的摩擦力。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六边形环13右端设置有抓杆32;使用者还可以握住抓杆来使转轴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其在工作时,使用者可将物品放置在放置箱内部,在四组固定杆和四组套筒的配合下,支撑台可上下移动,在第一轴承、转轴、第一螺纹杆、螺纹管的相互配合下,利用扳手夹住六边形环使转轴转动可使支撑台的高度发生变化,使用者还可以握住抓杆来使转轴转动,灯体高度需进一步固定时,旋转螺母并且使螺母与螺纹管紧密接触,在两组支撑杆和两组第二轴承的配合下,前过渡轴、后过渡轴、灯体和齿轮均可转动,在左连接杆、右连接杆、驱动块、两组第三轴承、第二螺纹杆、横杆、左连接轴和右连接轴的相互配合下,手轮转动使齿条发生横向位移,由于齿轮与齿条啮合,从而旋转手轮使灯体的角度发生变化,多组滚珠在驱动块移动时发生转动,减小对横杆的磨损,正常工作时,将灯体调节至合适高度和角度即可,并且高度和角度调节过程均由螺纹传动,调节过程平稳且具有一定的自锁性,蓄电池为灯体提供电,在四组滑动杆、四组竖杆和四组弹簧的配合下,提高蓄电池的减震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以上所述所有部件的安装方式、连接方式或设置方式均为焊接、铆接或其他常见机械方式,其中可滑动/转动固定即为滑动/转动状态下不脱落,密封连通即两连接件连通的同时进行密封,并且其所有部件的具体结构、型号和系数指标均为其自带技术,只要能够达成其有益效果的均可进行实施,上述所有用电模块及用电器均为市面常见电器件,买回使用时仅需按照一同购回的使用说明书相互电连接即可进行使用,且控制模块为其常见自带模块,故均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道路施工照明设备,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上下左右、前后内外以及垂直水平”等包含在术语中的方位词仅代表该术语在常规使用状态下的方位,或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的俗称,而不应视为对该术语的限制,与此同时,“第一”、“第二”和“第三”等数列名词不代表具体的数量及顺序,仅仅是用于名称的区分,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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