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结构,所述光源结构活动覆盖于位于目标部件所在的目标区域;且所述目标部件穿过所述光源结构可视化呈现;
第一导轨,所述第一导轨设于所述光源结构的一侧;
驱动结构,所述驱动结构滑动连接于所述第一导轨;所述驱动结构带动所述光源结构沿所述第一导轨移动,以调整所述光源结构在所述目标区域所在平面的投影与所述目标区域的相对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感应装置,所述感应装置用于接收外界信号,并根据所述接收到的外界信号向所述驱动结构发送工作指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结构包括:
光源组件,所述光源组件包括光源部件、光源底座与连接部件;所述光源部件连接于所述光源底座;所述光源部件与所述光源底座之间设有用于所述连接部件穿过的连接空腔;所述连接部件穿过所述连接空腔连接所述光源部件;
插片,所述插片设于所述光源组件的端部,并连接于所述驱动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还包括连接柱;所述光源部件的侧边设有第一凸耳,所述光源底座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凸耳对应的第二凸耳;所述连接柱穿过所述第一凸耳与所述第二凸耳连接所述光源部件与所述光源底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底座抵接于所述光源部件的一侧设有用于所述连接部件穿过的安装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结构还包括透明壳体;所述透明壳体套设于所述光源组件的外部,所述光源组件固定于所述透明壳体。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结构还包括:
拉紧组件,所述拉紧组件设于所述光源组件与所述插片之间;所述拉紧组件通过调整自身长度拉紧所述光源组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结构与所述光源结构固定连接,所述光源结构在所述驱动结构的带动下沿所述第一导轨的延伸方向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结构的数量至少为两个,且相邻的所述光源结构相互铰接;其中,位于所述第一导轨起始端处的所述光源结构转动连接于所述驱动结构,位于所述第一导轨终止端的所述光源结构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一导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轨上开设有与所述驱动结构配合的滑动孔;所述第一导轨的底部开设有用于所述驱动结构穿过的槽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结构包括:
驱动支架;
滑轮,所述滑轮设于所述驱动支架上,并抵接于所述第一导轨表面;
动力部件,所述动力部件设于所述驱动支架上;所述动力部件的驱动端沿所述滑轮的轴线与所述滑轮连接;
传动杆,所述传动杆一端连接于所述驱动支架,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光源结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导轨,所述第二导轨设于所述光源结构远离所述第一导轨的一侧;所述第二导轨通过导向块与所述光源结构配合,以限制所述光源结构的移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