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597356发布日期:2021-04-09 12:42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



背景技术:

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到具体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在使用灯架的过程中,常见的建筑工程用灯架不便于携带,携带时常需要占用较多的运输存放空间,还容易与其他物品发生碰撞,从而导致灯具损坏,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具备便于携带的优点,解决了常见建筑工程用灯架不便于携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开设有复位槽,所述复位槽内壁正面和背面的右侧通过第一旋转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旋转轴的表面活动连接有第一旋转板,所述第一旋转板的顶部贯穿复位槽且延伸至其外部,所述底座右侧的顶部且对应第一旋转板的位置螺纹连接有第一螺纹杆,所述第一螺纹杆的左端依次贯穿底座、复位槽和第一旋转板且延伸至第一旋转板的内部与其活动连接,所述第一旋转板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一螺纹杆相适配的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螺纹杆的右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板,所述复位槽内壁正面和背面的左侧通过第二旋转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旋转轴的表面活动连接有旋转块,所述旋转块顶部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旋转板,所述第二旋转板的顶部贯穿复位槽且延伸至其外部,所述底座左侧的顶部且对应旋转块的位置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杆,所述第二螺纹杆的右端依次贯穿底座、复位槽和旋转块且延伸至旋转块的内部与其活动连接,所述旋转块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二螺纹杆相适配的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二螺纹杆的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板,所述底座的上方设置有连接板,所述第一旋转板的顶部与连接板的底部相互接触,所述第二旋转板的顶部与连接板的底部相互接触,所述连接板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照明主体,所述连接板顶部的右侧且对应第一旋转板的位置设置有第一连接螺栓,所述第一连接螺栓的底端依次贯穿连接板和第一旋转板且延伸至第一旋转板的内部与其螺纹连接,所述连接板的顶部且对应第二旋转板的位置设置有第二连接螺栓,所述第二连接螺栓的底端依次贯穿连接板和第二旋转板且延伸至第二旋转板的内部与其螺纹连接,所述底座前侧的底部开设有隐藏槽,所述隐藏槽内壁后侧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滑杆,所述连接板的前侧开设有与滑杆配合使用的通口。

优选的,所述底座前后两侧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搬运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螺栓与连接板之间活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螺栓与连接板之间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前侧且对应隐藏槽的位置设置有与其配合使用的箱盖。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复位槽、第一旋转轴、第一旋转板、第一螺纹杆、第一限位槽、第一转动板、第二旋转轴、旋转块、第二旋转板、第二螺纹杆、第二限位槽、第二转动板、连接板、第一连接螺栓、第二连接螺栓、隐藏槽、滑杆和通口的相互配合,使建筑工程用灯具便于携带,在携带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一列操作将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折叠起来,占用的运输存放空间较小,避免灯架与其他物品发生碰撞,不会使灯具损坏,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搬运块,方便工作人员搬运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通过设置箱盖,起到了遮挡隐藏槽的作用,避免在携带过程中,有硬物进入隐藏槽,从而导致灯具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图的结构剖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b-b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右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复位槽、3第一旋转轴、4第一旋转板、5第一螺纹杆、6第一限位槽、7第一转动板、8第二旋转轴、9旋转块、10第二旋转板、11第二螺纹杆、12第二限位槽、13第二转动板、14连接板、15照明主体、16第一连接螺栓、17第二连接螺栓、18隐藏槽、19滑杆、20通口、21搬运块、22箱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一种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包括底座1,底座1前后两侧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搬运块21,通过设置搬运块21,方便工作人员搬运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底座1的顶部开设有复位槽2,复位槽2内壁正面和背面的右侧通过第一旋转轴3固定连接,第一旋转轴3的表面活动连接有第一旋转板4,第一旋转板4可以在第一旋转轴3的表面旋转,但不会发生晃动,第一旋转板4的顶部贯穿复位槽2且延伸至其外部,底座1右侧的顶部且对应第一旋转板4的位置螺纹连接有第一螺纹杆5,第一螺纹杆5的左端依次贯穿底座1、复位槽2和第一旋转板4且延伸至第一旋转板4的内部与其活动连接,第一旋转板4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一螺纹杆5相适配的第一限位槽6,第一螺纹杆5的右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板7,复位槽2内壁正面和背面的左侧通过第二旋转轴8固定连接,第二旋转轴8的表面活动连接有旋转块9,旋转块9可以在第二旋转轴8的表面旋转,但不会发生晃动,旋转块9顶部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旋转板10,第二旋转板10的顶部贯穿复位槽2且延伸至其外部,第一旋转板4和第二旋转板10之间不会互相干扰对方的运动,底座1左侧的顶部且对应旋转块9的位置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杆11,第二螺纹杆11的右端依次贯穿底座1、复位槽2和旋转块9且延伸至旋转块9的内部与其活动连接,旋转块9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二螺纹杆11相适配的第二限位槽12,第二螺纹杆11的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板13,底座1的上方设置有连接板14,第一旋转板4的顶部与连接板14的底部相互接触,第二旋转板10的顶部与连接板14的底部相互接触,连接板14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照明主体15,连接板14顶部的右侧且对应第一旋转板4的位置设置有第一连接螺栓16,第一连接螺栓16的底端依次贯穿连接板14和第一旋转板4且延伸至第一旋转板4的内部与其螺纹连接,连接板14的顶部且对应第二旋转板10的位置设置有第二连接螺栓17,第二连接螺栓17的底端依次贯穿连接板14和第二旋转板10且延伸至第二旋转板10的内部与其螺纹连接,第一连接螺栓16与连接板14之间活动连接,第二连接螺栓17与连接板14之间活动连接,底座1前侧的底部开设有隐藏槽18,通过设置隐藏槽18,一方面起到了存储连接板14和照明主体15的作用,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可以将一些重板放在隐藏槽18的内部,从而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使用时放置的稳定性,底座1前侧且对应隐藏槽18的位置设置有与其配合使用的箱盖22,通过设置箱盖22,起到了遮挡隐藏槽18的作用,避免在携带过程中,有硬物进入隐藏槽18,从而导致灯具损坏,隐藏槽18内壁后侧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滑杆19,连接板14的前侧开设有与滑杆19配合使用的通口20,通过复位槽2、第一旋转轴3、第一旋转板4、第一螺纹杆5、第一限位槽6、第一转动板7、第二旋转轴8、旋转块9、第二旋转板10、第二螺纹杆11、第二限位槽12、第二转动板13、连接板14、第一连接螺栓16、第二连接螺栓17、隐藏槽18、滑杆19和通口20的相互配合,使建筑工程用灯具便于携带,在携带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一列操作将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折叠起来,占用的运输存放空间较小,避免灯架与其他物品发生碰撞,不会使灯具损坏,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使用时,通过照明主体15进行照明,当需要携带建筑工程用灯架时,工作人员分别转动第一转动板7和第二转动板13,第一转动板7和第二转动板13分别带动第一螺纹杆5和第二螺纹杆11旋转,第一螺纹杆5和第二螺纹杆11分别从第一旋转板4和旋转块9中脱离,工作人员通过工具将第一连接螺栓16和第二连接螺栓17拆卸下来,将连接板14从第一旋转板4和第二旋转板10的顶部取下来,工作人员将箱盖22取下来,将连接板14和照明主体15放入隐藏槽18中,使通口20对准滑杆19,将箱盖22重新装回到底座1上,旋转第一旋转板4和第二旋转板10,第一旋转板4以第一旋转轴3为圆心进行旋转,第一旋转板4会进入复位槽2的内部,第二旋转板10带动旋转块9以第二旋转轴8为圆心进行旋转,第二旋转板10进入复位槽2的内部,使第一限位槽6和第二限位槽12分别对准第一螺纹杆5和第二螺纹杆11,工作人员反向旋转第一转动板7和第二转动板13,使第一螺纹杆5和第二螺纹杆11分别进入第一限位槽6和第二限位槽12的内部,至此,将整个建筑工程用灯架折叠了起来,从而方便工作人员携带建筑工程用灯架。

综上所述:该便携式建筑工程用灯架,通过复位槽2、第一旋转轴3、第一旋转板4、第一螺纹杆5、第一限位槽6、第一转动板7、第二旋转轴8、旋转块9、第二旋转板10、第二螺纹杆11、第二限位槽12、第二转动板13、连接板14、第一连接螺栓16、第二连接螺栓17、隐藏槽18、滑杆19和通口20的相互配合,解决了常见建筑工程用灯架不便于携带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