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固定件及应用其的轨道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97370发布日期:2021-02-20 16:09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轨道固定件及应用其的轨道灯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轨道固定件及应用其的轨道灯。


背景技术:

[0002]
轨道灯是一种安装在轨道上,可以任意调节照射角度的灯具,长使用于商店和展览馆等需要对商品或展览品重点投光地方,能根据物品的摆放位置调整灯体的照射方向,达到以最清楚的效果来显示物品。
[0003]
现有的轨道灯的轨道安装固定件的结构主要如公开号为cn203036393u、cn202188353u和cn202065721u所公开的轨道固定件,这种轨道固定件的通过拨杆控制卡合片进行开合从而将灯体固定安装在轨道上,但这类型的轨道固定件往往是双面单卡合块结构,而且拨杆与卡合片之间会设置单独的连接杆对两个卡合片进行推动,这种结构的固定件的稳定性有所欠缺,当固定件稳定性不好时容易造成轨道灯松动甚至脱离掉落,多个部件的连接与传动往往效率也会更低,所以需要开发一种具有高稳定性固定件的轨道灯。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现有的所存在的以上技术问题,现提供一种轨道固定件及应用其的轨道灯。
[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0006]
一种轨道固定件,包括盒体、底盖、第一锁定组件和第二锁定件;
[0007]
所述底盖安装在所述盒体的底部,所述底盖上设置有第一安装孔和第二安装孔,所述底盖在第一安装孔的下部设置有第一限位槽,所述底盖在第二安装孔的下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槽;
[0008]
所述第一锁定组件包括第一旋转拨杆和卡扣安装杆,所述第一旋转拨杆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一上卡扣部、第一拨杆部和第一下卡板部,所述第一旋转拨杆的中部还包括贯穿整体的安装通孔,所述第一上卡扣部卡接在所述第一安装孔上且所述第一拨杆部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槽上;
[0009]
所述卡扣安装杆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二上卡扣部、连接插杆和下限位块,所述卡扣安装杆贯穿所述安装通孔,且所述第二上卡扣部卡接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的上部,所述下限位块设置在所述第一下卡板部的下部;
[0010]
所述第二锁定件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三上卡扣部、第二拨杆部和第二下卡板部,所述第三上卡扣部卡接在所述第二安装孔上且所述第二拨杆拨设置在所述第二限位槽上。
[0011]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旋转拨杆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与第一拨杆部上的第一避空槽,所述第一避空槽设置有两个。
[0012]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锁定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与第一拨杆部上的第二避空槽,所述第二避空槽设置有两个。
[0013]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插杆设置为“y”型,所述连接插杆包括主干、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主干的底部与所述下限位块连接,所述主干的上部连接有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的顶部均设置有向外延伸的所述第二上卡扣部。
[0014]
一种轨道灯,包括上述的轨道固定结构。
[0015]
有益效果:
[0016]
设置了双锁定件进行安装固定,使得本轨道灯安装固定更加稳定,不易掉落;锁定件的结构简单,安装方式简便且稳定性高;旋转拨杆上设置了卡扣安装杆,可以强旋转拨杆的安装稳定性,使得旋转拨杆不容易从安装通孔处脱离而使得轨道灯掉落;底盖在旋转拨杆处设置了限位槽,可以限制旋转拨杆的旋转角度,只要将旋转拨杆分别推到两个端点即可对轨道灯与轨道进行安装和解离,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8]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9]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0]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灯体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0021]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灯片安装座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灯片安装座的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0023]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轨道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4]
图中:盒体1、底盖2、第一安装孔21、第二安装孔22、第一限位槽23、第二限位槽24、第一锁定组件3、第一旋转拨杆31、第一上卡扣部311、第一拨杆部312、第一下卡板部313、安装通孔314、第一避空槽315、卡扣安装杆32、第二上卡扣部321、连接插杆322、主干3221、第一支杆3222、第二支杆3223、下限位块323、第二锁定件4、第三上卡扣部41、第二拨杆部42、第二下卡板部43、第二避空槽44。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在本实用新型中,移动板的内侧为面向固定板的一侧,同理移动板的外侧即背向固定板的一侧。
[0026]
实施例一。
[0027]
如图1至图7所示,一种轨道固定件,包括盒体1、底盖2、第一锁定组件3和第二锁定件4;
[0028]
所述底盖2安装在所述盒体1的底部,所述底盖2上设置有第一安装孔21和第二安装孔22,所述底盖2在第一安装孔21的下部设置有第一限位槽23,所述底盖2在第二安装孔22的下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槽24;
[0029]
所述第一锁定组件3包括第一旋转拨杆31和卡扣安装杆32,所述第一旋转拨杆31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一上卡扣部311、第一拨杆部312和第一下卡板部313,所述第一
旋转拨杆31的中部还包括贯穿整体的安装通孔314,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卡接在所述第一安装孔21上且所述第一拨杆部312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槽23上;
[0030]
所述卡扣安装杆32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二上卡扣部321、连接插杆322和下限位块323,所述卡扣安装杆32贯穿所述安装通孔314,且所述第二上卡扣部321卡接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的上部,所述下限位块323设置在所述第一下卡板部313的下部;
[0031]
所述第二锁定件4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三上卡扣部41、第二拨杆部42和第二下卡板部43,所述第三上卡扣部41卡接在所述第二安装孔22上且所述第二拨杆拨设置在所述第二限位槽24上。
[0032]
所述第一旋转拨杆31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与第一拨杆部312上的第一避空槽315,所述第一避空槽315设置有两个。
[0033]
所述第二锁定件4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与第一拨杆部312上的第二避空槽44,所述第二避空槽44设置有两个。
[0034]
一种轨道灯,包括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轨道灯。
[0035]
实施例二。本实施例为以上实施例的进一步的描述,具体为:
[0036]
一种轨道固定件,包括盒体1、底盖2、第一锁定组件3和第二锁定件4;
[0037]
所述底盖2安装在所述盒体1的底部,所述底盖2上设置有第一安装孔21和第二安装孔22,所述底盖2在第一安装孔21的下部设置有第一限位槽23,所述底盖2在第二安装孔22的下部设置有第二限位槽24,所述底盖2上设置有散热孔,当旋转拨杆推到限位槽的一个端点时,此时下卡板部的长度方向与底盖2的长度方向平行,所以可将下卡板部卡进轨道中或者从轨道中取出,当旋转拨杆推到限位槽的另一端点时,此时下卡板部的长度方向与底盖2的长度方向垂直,此时即轨道固定结构与轨道连接安装最稳固的状态;
[0038]
所述第一锁定组件3包括第一旋转拨杆31和卡扣安装杆32,所述第一旋转拨杆31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一上卡扣部311、第一拨杆部312和第一下卡板部313,所述第一旋转拨杆31的中部还包括贯穿整体的安装通孔314,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卡接在所述第一安装孔21上且所述第一拨杆部312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槽23上;
[0039]
所述卡扣安装杆32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二上卡扣部321、连接插杆322和下限位块323,所述卡扣安装杆32贯穿所述安装通孔314,且所述第二上卡扣部321卡接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的上部,所述下限位块323设置在所述第一下卡板部313的下部;
[0040]
所述第二锁定件4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三上卡扣部41、第二拨杆部42和第二下卡板部43,所述第三上卡扣部41卡接在所述第二安装孔22上且所述第二拨杆拨设置在所述第二限位槽24上。
[0041]
所述第一旋转拨杆31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与第一拨杆部312上的第一避空槽315,所述第一避空槽315设置有两个。
[0042]
所述第二锁定件4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上卡扣部311与第一拨杆部312上的第二避空槽44,所述第二避空槽44设置有两个。
[0043]
所述连接插杆322设置为“y”型,所述连接插杆322包括主干3221、第一支杆3222和第二支杆3223,所述主干3221的底部与所述下限位块323连接,所述主干3221的上部连接有第一支杆3222和第二支杆3223,所述第一支杆3222和第二支杆3223的顶部均设置有向外延伸的所述第二上卡扣部321。
[0044]
一种轨道灯,包括上述的轨道灯,还包括灯体和连接转杆,所述灯体通过所述连接转杆与所述轨道灯连接。
[0045]
所述盒体1为电源盒,所述盒体1内部还设置有电源组件。
[0046]
实施例三,在本实施为以上实施例的进一步描述,具体为:
[0047]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锁定件4还包括贯穿整体的安装通孔314,所述安装通孔314上还卡接有第二卡扣安装杆32,所述第二卡扣安装杆32的结构与所述卡扣安装杆32的结构相同。
[0048]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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