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司机用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2283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司机用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如货车或者公共汽车司机用组合工具,其一整套工具中包括手电筒、观察镜、轮胎敲击锤、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数字钟、磁性支座及关窗器。
现有技术的说明为了安全起见,美国运输部(DOT)已对轮胎面花纹可容许的深度、 适合的轮胎充气以及刹车片上可容许的磨损程度提出了各种限制性要求。车辆司机不遵守这些规定,若其车辆以某种理由被截停,则会处以很重的罚款。因此,司机定期地检查自己的车辆以确保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前符合DOT的规定。例如,因学童的安全是极为重要的,故而要求学校班车司机检查其车辆以确保轮胎和刹车磨损程度均在容许的范围内以及所有轮胎要充足气。此外,学校班车司机将其车辆停泊在公共停车场时要求关上全部车窗。学校班车司机发现围绕车外走一圈从车外关上所有的车窗要比走到座位之间从车内关上所有车窗方便得多。因此,汽车司机非常需要有一种方便的手工具,在车辆行驶之前,用它足以完成对车辆的检查。另外,这种工具最好可使学校班车司机能够从车外关上车窗。
在现有技术中,业已公开的各种工具可以单独地完成部分车辆全面检查所要求的某些项目。然而,没有揭示单个工具可以使司机足以完成对其车辆的全面检查。
美国专利第4,970,894号公开了一种组合轮胎气压表和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Huang。Huang工具不可能检查刹车片。
美国专利第4,050,107号公开了一种轮胎敲击锤Parma,其一端有一辅助滑钩。Parma工具不可能检查刹车片或者确定轮胎面花纹深度是否处于可容许的范围内。
美国专利第3,852,839号公开了一种组合工具Blessing,其中包括一轮胎气压计、阀杆折除工具以及轮毂罩折除工具。Blessing 工具不可能检查刹车片或者确定轮胎面花纹深度是否处于可容许的范围内。
美国专利第3,843,981号公开了一种呈棒球击球棒状的轮胎敲击锤Verest,其一端设有一钩。Verest工具不可能检查刹车片或者确定轮胎面花纹深度是否处于可容许的范围内。
美国专利第3,539,800号公开了一种手电筒Doring,其侧边有一可伸缩的磁体。Doring手电筒没有可检查刹车片的镜,也不可能确定轮胎是否适合道路。
美国专利第3,004,474号公开了一种在长杆端头上铰接圆形检查镜Hund。Hund另一美国专利第2,852,979号公开了一种在长棒端头上铰接矩形检查镜。这些装置均缺少照明设备并且不可能确定公共汽车或货车上的轮胎是否适合道路。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第342,178号表明了一种手电筒夹持器Shih,其有一装在一起的钟和温度计且可挂在墙上。Shih外观设计手电筒和数字钟为单独的物件并没有检查镜、轮胎敲击锤和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
从以上的发明和专利可知,并没有一种以单独或者组合的形式揭示如本发明所述的机动车司机用工具。
本发明概述本发明是一种公共汽车或者货车司机用于检查其车轮上轮胎及刹车的工具,用这工具确定其车轮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和/或安全性要求。本发明工具呈长圆柱形,其一端设有电筒部分,而另一端设有敲击部分用作轮胎敲击锤。在电筒部分端部,即位于敲击部分的另一端设有一可伸缩检查镜和一关窗器。在敲击部分端部,即位于电筒部分的另一端设有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
因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共汽车或者货车司机提供一种方便的工具,以确保其车轮轮胎面花纹深度以及刹车磨损程度均在规定范围之内。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为公共汽车或者货车司机提供一种方便的工具,以快速确定双轮胎配置中两只轮胎是否充足气。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在于为校车司机提供一种从车外关上车窗的方便的工具。
本发明的再又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套方便携带的工具,其中包括对公共汽车或者货车进行出车可检查所必需的工具。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为所述目的之一种工具提供改进的部件和结构,其在达到预定目的方面是便宜的,可靠的以及完全有效的。
本发明的这些和其他目的在进一步阅读以下的说明和附图之后将会更清楚。
附图的简要说明

图1所示为本发明局部剖视侧视图;图2所示为本发明局部剖视揭示关窗工具细节的透视图;图3所示为本发明揭示镜架背面细节的透视图;图4所示为本发明揭示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细节的局部透视图; 以及图5所示为本发明揭示镜铰接细节的局部透视图。
附图中相同的参考数码代表相应一致的特征。
最佳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参照图1,本发明为一组合工具10,用于公共汽车或者货车司机检查其车辆上的轮胎和刹车。工具10包括电筒部分12以及敲击部分14。电筒部分和敲击部分两者最好用耐高冲击塑料模塑而成。电筒部分12呈中空长圆柱形,有第一和第二端部。中空圆柱形外壳内部形成一空腔,其尺寸和结构要做到可放置灯具以及给灯具供电的电池。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设有一导入电筒部分的中空内部的孔。灯具以靠近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放置,其包括灯泡16、灯玻璃18以及抛物柱面反射镜20。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上的孔设有螺纹接纳保持环22,其使灯具保持在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内。电筒部分12的大部分外表面均有滚花。当工具10以下述方式用作轮胎敲击锤时,可以紧握住。
靠近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上的孔是镜架24。镜架24从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上的孔,沿着电筒部分的外侧延伸。在足够的距离内,使镜件26和镜底座32放置在镜架24之内,如图1所示,镜件26处于收藏的位置。
镜件26包括框架部分28和反射部分30并且铰接地连接在镜底座32上。反射部分30最好由背面涂银的方玻璃块组成。另外,反射部分30可以通过使框架部分28表面镀金属来形成。框架部分28通过铰接销铰接地固定在镜底座32上。
另外,靠近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上的孔,在装有镜架24的一侧相对电筒部分的侧面,设有一关窗器36。关窗器36由第一构件38和第二构件40组成。第二构件40被嵌入夹持件42中,使关窗器36固定在工具10上。第一构件38从工具10侧面突出并靠近电筒部分12的第一端部,自工具10的纵轴线以半径方向向外。使用时,用第一构件38钩住公共汽车车窗框部分,以便司机用足够的力从车外使车窗降低并且关上。
位于电筒部分12的外侧,在电筒部分的中部更靠近夹持件42处为电筒的开关44。另外,位于电筒部分外侧,在电筒部分第二端部更靠近开关44处为数字钟46。开关44和数字钟46因这些物件为公知产品,故而不再赘述。数字钟如数字钟46通常由装在数字钟本身之内的微型电池供电。
位于电筒部分12的外侧,在数字钟46的相反侧为磁性支座48,以可拆除地将工具10固定在金属表面上。磁性支座48可使使用者的双手在必要时可为空手。此外,磁性支座48可通过使工具10吸附于方便放置的金属表面上,使工具10方便地存放在易拿到手的地方。
敲击部分14呈长圆柱形且有第一和第二端部。电筒部分12在其第二端部有一孔,其孔内有螺纹,以接纳敲击部分14的第一端部。敲击部分14作为对电筒部分12的第二端部上的孔的封闭,并且可以自电筒部分12的第二端部拧出拆卸,从而可以取出调换装在电筒部分中的电池。敲击部分14的重量和结构要做到以足够的力敲击公共汽车或者货车的轮胎,从而使司机以敲击声来确定轮胎充气是否合适。这一特征特别对双轮胎货车或者公共汽车有用,因为双轮胎排列中若仅其中之一轮胎跑了气,则不会有明显的迹象。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敲击部分14为实心的。然而,敲击部分只要其有足够重量可完成其预定的功能,则不必限于实心。另外,虽然电筒部分和敲击部分为可分开的两部分,但工具10可以是整体结构,电筒部分中装有的电池可以通过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上的孔取出调换。
在敲击部分14的第二端部设有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50。测定规50有两个圆柱形凸起52和54。凸起52和54具有不同的长度,其相应于各种车轮所容许的轮胎面花纹最小深度之长度。车辆司机可以以凸起52或者54插入轮胎花纹槽中看一看其车辆的轮胎面上的花纹是否具有足够深度。
图2以虚线表示镜件26在使用中的位置。这时反射部分30的反射面与灯玻璃18成60°角。在使用位置,镜件26将灯具发出的光反射到货车或者公共汽车的车轮上刹车底板(图中未示)的孔中,因此照明刹车底板内的刹车片。这样,司机可以用镜件26观察刹车片,以确定刹车片是否需要调换。
图3所示为镜架24背面侧的细节。姆指槽56可使镜件26在姆指压力下从镜架24中推出。镜件26的背面上的背58应做到镜件26和使用者姆指之间具有良好的摩擦接触。一旦完全伸出,镜件26可以通过镜件绕铰接销34的转动来调节相对灯玻璃18之角度。镜底座32上的止动件(图中未示)防止镜底座从镜架24中完全滑出。虽然图中示出了一种镜件从镜架滑进和滑出的配置,但应当认为,镜件在收藏和使用位之间的移动的其他许多配置,例如使镜件在镜架中折叠进入和拉出,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可以预以应用。
图4所示为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50的透视图。测定规50最好在底表面有标记指出凸起52和54的长度。凸起52和54最好设在敲击部分14的第二端部且以相反方向伸出。
图5所示为镜件26和镜底座32之间铰接的细节。镜底座32具有一第一圆弧形凸出部分60以及与凸出部分60对称的第二圆弧形凸出部分(图中未示)。镜件26的框架部分28有一插入式凸块68,其安置在自镜底座32凸起的第一和第二圆弧形凸出部分之间。用铰接销34通过第一圆弧形凸起部分、插入式凸块68以及与第一圆弧形凸起部分60对称的第二圆弧形凸起部分形成铰接。由于围绕第二圆弧形凸起部分的铰接结构与围绕第一圆弧形凸起部分的铰接结构一样,故而以下仅讨论围绕第一圆弧形凸起部分的结构。圆弧形凸起部分60有两个隆起物62和64,它们与镜件26的框架部分28中的槽66相配啮合。隆起物62和64用作把镜件26分别锁住在与灯玻璃18成60°和90°角度上。镜件的框架部分28具有足够弹性,当使用者施加足够的力时,使槽66滑过隆起物62和64。这样,使用者可以把镜件26在90°和60°位置之间移动。
应当指出,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的唯一实施例。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动车司机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包括长形电筒部分,其有第一和第二端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有一通向内腔的孔;灯具,其配置在所说的内腔中靠近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镜件,其与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并置,可以从收藏位置移置到位于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之上;以及长形敲击部分,其有第一和第二端部,所说的敲击部分的重量比所说的电筒部分大得多,所说的敲击部分的第一端部被附加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二端部上;且,当所说的镜件移置到所说的使用位置,则可用于在车辆下面借助所说的灯具照明检查选取的构件,而所说的敲击部分可以用作轮胎敲击锤,以检查车胎的完整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其设置在所说的敲击部分的第二端部上,并有第一和第二圆柱状凸起,所说的圆柱状凸起可以插入具有某一深度的车胎花纹中的槽,以检查轮胎面花纹深度大于所选择的相应于第一或第二圆柱形凸起的各自最小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开关,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外侧表面,可选择地对灯具开或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关窗器,其设置在靠近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所说的关窗器有一凸件,其可以与车窗窗框部分结合,以便关上车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磁性支座,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外侧表面,所说的工具可以被取下固定在金属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数字钟,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第一和第二端部中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保持环,其接合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中,所说的灯具装置在所说的内腔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可拆除的相连件,其可将所说的敲击部分的第一端部连接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二端部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配置件,其使镜件配置成与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所限定的平面成60°的角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镜底座,其通过铰接连接件与所说的镜件相连接;及一镜架,其并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旁,所说的镜架在镜件处于收藏位置时容纳所说的镜件和所说的镜底座,而所说的镜架的结构要做到使所说的镜件和所说的镜底座部分能够滑出所说的镜架,且所说的镜件可以围绕所说的铰接连接件转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其设置在所说的敲击部分的第二端部上,并具有第一和第二圆柱形凸起,所说的第一或者第二圆柱形凸起均可插入到具有某一深度的轮胎面花纹的槽中,以便检查轮胎面花纹深度大于所选择的相应于第一或第二圆柱形凸起的各自最小长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开关,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外侧表面,可选择对灯具进行开或关。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关窗器,其设置在靠近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所说的关窗器有一凸件,可以与车窗窗框部分结合,以便关上车窗。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磁性支座,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外侧表面,所说的工具可以被取下固定在金属表面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数字钟,其设置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和第二端部中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保持环,其接合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中,所说的灯具装置在所说的内腔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可拆除的相连件,其可将所说的敲击部分的第一端部连接在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二端部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工具还包括一配置件,其使镜件配置成与所说的电筒部分的第一端部的孔所限定的平面成60°角度。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如货车或者公共汽车司机用的组合工具,其一整套工具中包括电筒部分(12)、镜件(26)、轮胎敲击部分(14)、轮胎面花纹深度测定规上的凸起(52、54)、数字钟(46)、磁性支座(48)以及关窗器(36)。本发明的工具供货车或者公共汽车司机对其车辆上的轮胎和刹车进行检查,以确定其车辆是否符合DOT的规定和/或安全标准。
文档编号F21V33/00GK1174604SQ95196485
公开日1998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1995年10月4日 优先权日1994年10月4日
发明者塞德利克H·菲尔斯, 罗伊G·伯恩利 申请人:塞德利克H·菲尔斯, 罗伊G·伯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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