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灯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127103阅读:来源:国知局
理解并据以实施。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发光组件20可以是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 d1de, LED)、灯泡其中的任一种。
[0043]摩擦块30固定于吊杆10的底端,且电线11可穿过摩擦块30而与发光组件20电性连接,较佳地,摩擦块30是使用具有表面摩擦力的材质制造,例如塑料或橡胶其中的任一种,在一实施例,摩擦块30的表面可以是粗糙的、具有花纹的表面,或是在摩擦块30的表面间隔设置有凸起或凹陷部的形状,都有助于提供摩擦块30和弧形轨道G之间所需要的表面摩擦力。
[0044]以下说明可以实现图1所绘示的实施例的一种构造的实施方式。请参阅图2及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构造分解图及其构造断面图。如图2及图3所示的实施例,吊灯的主体B包括:一第一部件41和一第二部件42,第一部件41和第二部件42可互相组合构成主体B,第一部件41具有邻近第二部件42的一第一表面411,第二部件42具有邻近第一部件41的一第二表面421,第一表面411和第二表面421为弧形,第一表面411和第二表面421之间具有一间隙43,第一部件41和第二部件42分别具有互相对应的滑沟412和422,滑沟412和422是一种沿着弧形延伸方向延伸的狭长形穿孔,吊杆10的底端的摩擦块30可在间隙43中滑动。间隙43以及滑沟412和422的组合是藉以形成本实用新型的弧形轨道G的一种但非唯一的一种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后,应能理解并可能完成等效的构造,但是这种简易的变化仍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0045]较佳地,其中第一部件41的第一表面411以及第二部件42的第二表面421为圆弧,这表示,吊杆10的延伸线可以通过本体B的中心,较佳地。吊杆10的延伸线可以通过本体B的中心和重心;因此,吊灯的主体B可以通过吊杆10的底端的摩擦块30悬垂在吊杆10的底端,如图4和图5所示,通过移动主体B的方式改变摩擦块30在弧形轨道G的位置,就能自由地以摩擦块30为支点调整主体B的照射角度,而且主体B在自身重量及重心的作用下,都能维持调整后的照射角度,进而实现一种操作方便并能自由调整照射角度的吊灯。较佳地,通过改变弧形轨道G的弧度或弧长,就能决定及改变吊灯的照射角度的可调整范围,图4和图5所绘示的照射角度仅作为一种实施例的说明,并非限定其照射角度。
[004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其中第一表面411和第二表面421其中至少一者的表面可以是粗糙的、具有花纹的表面,或是在第一表面411和第二表面421间隔设置有凸起或凹陷部的形状,摩擦块30可以与所述粗糙的表面形状接触,都有助于提供摩擦块30和弧形轨道G之间所需要的表面摩擦力,用以使本体B能保持在当前的照射角度而不会轻易地滑动。
[0047]如图2及图3所示的一实施例,其中第一部件41是一种半球形的外壳,第二部件42是一种弧形的内衬板,内衬板(第二部件42)附着于外壳(第一部件41)的内侧,内衬板和外壳的内侧壁面之间具有所述的间隙43。其中一种实施方式,内衬板可通过一第一螺栓51螺设于外壳的内侧,半球形的外壳的底端开口装设有透光的一灯罩60,其中一种实施方式是在灯罩60的外侧周缘设有一凹槽61,灯罩60可以套合于外壳的内侧面,再利用穿过外壳的一第二螺栓52卡合于凹槽61,就能将灯罩60安装于外壳的底端,反之,放松或卸下第二螺栓52就能取下灯罩60,以便维修或更换发光组件20。在一实施例,发光组件20是为发光二极管并设置于一基板21,基板21可被夹设于外壳和灯罩60之间的空间,也可以通过其它固定方式(例如使用螺栓或卡合构造)将发光组件20及基板21固定在外壳和灯罩60所围成的空间中。
[0048]在图2绘示的一实施例,其中外壳(第一部件41)的外侧还设有一防尘外壳70,可以保护吊灯的本体B的外壳以及防尘的功能。
[0049]虽然本实用新型已通过上述的实施例公开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须视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主权项】
1.一种吊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吊杆和一主体,该主体可容纳至少一发光组件,该主体的边缘具有一弧形轨道,该弧形轨道的曲率中心和该主体的重心皆位于该弧形轨道的同一侧,该吊杆的顶端可连接于天花板或建筑物的高处,该吊杆的底端具有一摩擦块,该摩擦块可以在该本体的该弧形轨道中自由地滑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吊杆为中空的管状元件,在该吊杆中穿过有一电线,该电线用以电性连接该发光组件和电源端。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主体包括:一第一部件和一第二部件,该第一部件和该第二部件可互相组合构成该主体,该第一部件具有邻近该第二部件的一第一表面,该第二部件具有邻近该第一部件的一第二表面,该第一表面和该第二表面为弧形,该第一表面和该第二表面之间具有一间隙,该第一部件和该第二部件分别具有互相对应的一滑沟,该滑沟是一种沿着弧形延伸方向延伸的狭长形穿孔,该吊杆底端的摩擦块可以在该间隙中滑动,该吊杆可穿过该滑沟且自由地在该滑沟中移动。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部件的该第一表面以及该第二部件的该第二表面为圆弧。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部件是一种半球形的外壳,该第二部件是一种弧形的内衬板,该内衬板附着于该外壳的内侧,该内衬板和该外壳的内侧壁面之间具有该间隙。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吊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表面和该第二表面其中至少一者具有粗糙的表面形状、间隔设置的凸起或凹陷部,可增加该摩擦块和该第一表面和该第二表面其中至少一者间的摩擦力。
【专利摘要】一种吊灯,包括:一吊杆和一主体,主体可容纳至少一发光组件(LED),主体的边缘具有一弧形轨道,弧形轨道的曲率中心和主体的重心皆位于弧形轨道的同一侧,吊杆的顶端可连接于天花板或建筑物的高处,吊杆的底端具有一摩擦块,摩擦块可以在本体的弧形轨道中自由地滑动,因此,吊灯的主体可以通过吊杆底端的摩擦块悬垂在吊杆的底端,通过移动主体的方式改变摩擦块在弧形轨道的位置,就能自由地以摩擦块为支点调整主体的照射角度。
【IPC分类】F21V21/112, F21S8/06
【公开号】CN205037203
【申请号】CN201520768843
【发明人】陈昭成
【申请人】喜得灯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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