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包括第一钳柄(1)以及前端与第一钳柄(1)前端相铰接的第二钳柄(2),第一钳柄(1)的前端和第二钳柄(2)的前端还分别连接有第一钳爪(3)和第二钳爪(4),第一钳爪(3)与第二钳爪(4)构成钳口,其特征在于:钳爪末端设有钳刃,所述钳爪前部为向外侧迂回的钩状;钳口闭合时,第一钳爪(3)的钳刃和第二钳爪(4)的钳刃相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钳口闭合时,钳口与两钳柄铰接点的连线与第二钳柄(2)之间的夹角A大于90度且小于150度;
并且,所述第一钳柄(1)具有折弯段,以使钳口闭合时第一钳柄(1)的后段与第二钳柄(2)的后段之间的夹角B小于等于30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钳爪末端向两钳柄的铰接点方向弯曲。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钳柄的后端安装有用于破损锁芯的套筒(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5)后端具有月牙形筒壁,所述月牙形筒壁具有用于与锁芯相配合的圆弧状的内壁,该圆弧状的内壁在圆弧方向上的两端分别设有刃部(5-1)。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5)与钳柄后端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5)与钳柄后端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5)与钳柄后端之间通过方柄方槽结构相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消防用防盗门破拆钳,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柄设于钳柄的后端,与方柄相配合的方槽(5-2)设于套筒(5)前端,所述方柄侧壁还设有圆孔,所述圆孔内装有弹簧(6)和圆珠(7),所述弹簧(6)一端与圆孔孔底相接、另一端与圆珠(7)相接触,所述圆孔孔口处设有限位边以将圆珠(7)约束在圆孔中,所述方槽(5-2)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圆珠(7)相配合的棱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