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77632发布日期:2019-05-16 00:04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治具,特别涉及一种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一些需要上螺母的工件,通常直接通过人工固定工件,然后对工件进行上螺母;抑或利用单一装夹工具固定工件,再完成上螺母的工序。

上述两种上螺母的方式,不仅不便于操作,而且每次只能对一个工件进行上螺母,效率低,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操作方便、结构简单,高效率的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包括底座,在底座上分别设有可放置工件的工件放置部、至少一个伸缩单元、控制伸缩单元进行伸缩运动的控制单元,所述伸缩单元与控制单元通过管道连接,在伸缩单元上设有固定板,在伸缩单元伸展时,所述固定板与工件放置部的侧部抵接。

作为优选,所述工件放置部包括固定座,在固定座的上部排列分布有多个与工件相匹配的放置槽。

作为优选,所述放置槽上设有对工件上螺母时的螺母让位孔。

作为优选,所述伸缩单元有两个,所述伸缩单元包括双轴气缸和设在双轴气缸下部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的下部与底座的上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座的上部与双轴气缸的下部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单元为手动阀,所述手动阀与供气源通过通气管连接。

作为优选,在底座的上部还设有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位于工件放置部的侧部。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部包括对称设置在底座上部的支撑柱,在支撑柱的上部设有支撑板。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板与工件放置部接触的一面设有防护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设置有多个与工件相匹配的放置槽,一次性可对多个工件进行上螺母,提供工作效率;

(2)通过拨动手动阀开关,控制双轴气缸伸展,从而带动固定板往工件放置部运动,使其抵接工件放置部,配合将放置在放置槽上的工件固定在放置槽上,防止上螺母时工件松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附图标号说明:底座1;工件放置部2;固定座21;放置槽22;螺母让位孔221;伸缩单元3;双轴气缸31;支撑座32;控制单元4;管道5;固定板6;防护垫61;支撑部7;支撑柱71;支撑板7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上螺母自动定位治具,包括底座1,在底座1上分别设有可放置工件的工件放置部2、至少一个伸缩单元3、控制伸缩单元3进行伸缩运动的控制单元4,所述伸缩单元3与控制单元4通过管道5连接,在伸缩单元3上设有固定板6,在伸缩单元3伸展时,所述固定板6与工件放置部2的侧部抵接。

所述工件放置部2包括固定座21,在固定座21的上部排列分布有多个与工件相匹配的放置槽22,所述多个放置槽22用于定位工件且一次性可放置多个工件。所述放置槽22上设有对工件上螺母时的螺母让位孔221,对工件进行上螺母时,所述螺母让位孔221便于上螺母,减少螺母与固定座21的冲突接触面积,提高上螺母的工作效率。

所述伸缩单元3有两个,所述伸缩单元3包括双轴气缸31和设在双轴气缸31下部的支撑座32,所述支撑座32起到支撑双轴气缸31的作用,而且使得所述双轴气缸31工作时更加稳定平稳,所述支撑座32的下部与底座1的上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座32的上部与双轴气缸31的下部固定连接。所述控制单元4为手动阀,所述手动阀与供气源通过通气管连接。通过控制手动阀的开关状态,使得气体通过或者截止,从而控制双轴气缸31的伸缩运动,操作方便,安全有效。

在底座1的上部还设有支撑部7,所述支撑部7位于工件放置部2的侧部,所述双轴气缸31的推杆伸展到一定距离时,由于固定连接在双轴气缸31端部的固定板具有一定的重量,固然当固定板6与固定座21的侧部抵接时,所述双轴气缸31上的推杆容易产生变形,所述支撑部7提供支撑力,保证所述双轴气缸31的推杆保持水平状态,使固定板6与固定座21配合将放置在放置槽22上的工件固定,使工件在上螺母时不松动。所述支撑部7包括对称设置在底座1上部的支撑柱71,在支撑柱71的上部设有支撑板72,所述支撑柱71起到支撑所述支撑板72的作用,同时节省支撑部7的材料,降低成本。

所述固定板6与工件放置部2接触的一面设有防护垫61。所述防护垫61减少固定板6与工件的接触面积,有效降低上螺母时对工件表面摩擦造成的损伤。

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一次性装夹多个工件,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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