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钧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及使用其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
背景技术:
如今我们在进行新家的装修的时候,对于灯具的选择上,现在大家都注意个性化的装饰,而钧瓷是宋代五大名窑瓷器之一,中国传统制瓷工艺中的珍品,被称为国宝、瑰宝。以独特的窑变艺术而著称于世,素有“黄金有价钧无价”和“家有万贯,不如钧瓷一件”的美誉。所以钧瓷灯颇受大家的欢迎,、钧瓷釉色质感特别强,似玉非玉胜似玉来形容其玉润天成,莹润如汁,古朴典雅,越看越有感觉,厚重感十足,观赏价值极高。
大多的钧瓷灯,对于钧瓷部分,由于钧瓷为高温釉烧成,温度需要1300多度,在这么高的温度下烧成是非常不容易的,把控不好就会出现炸裂、变形等残次品;并且有的钧瓷是专门生产裂纹系的钧釉的,如果单独拿出来是绝对有很高的观赏价值的,但是作为钧瓷灯的部分,特别是吊灯,如果有裂纹一方面给人以破碎的危机感,另一方面由于裂纹导致钧釉表面整体不够光润,反光效果不好,造成光线昏暗。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该发明提供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及使用其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在钧釉中增大玛瑙石和氧化锌的成分,由于玛瑙石可以生产玻璃状釉,氧化锌更能增加釉面光亮,使用其制备出来的钧瓷灯饰让灯光效果更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该发明提供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组成:30份黄长石、20份白长石、20份玛瑙石、10氧化锌、10份铜矿石、6份方解石和4份铜矿石。
上述红色钧釉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按重量比例选取所述红色钧釉的原料,将黄长石、黄矸、钛矿石、石英和份铜矿石放置到第一球磨机中磨制,筛选得到粒度为15~35μm的混合粉a,将份玛瑙石和氧化锌放置到第二球磨机中磨制,筛选得到粒度为50~80μm的混合粉b;
步骤二、将步骤一中的混合粉a和混合粉b混合放置到温度为180℃的加热炉中预烧1~1.5h得到混合粉c;
步骤三、按照混合粉c和水、球磨子1:1:1.2的重量比加入到球磨机中磨制得到红色钧釉的浆料;
步骤四、将烧制好的灯饰塑胎,浸入红色钧釉的浆料中施釉,待塑胎表面附着红色钧釉的浆料晾干后将其放入窑炉内烧制,即得红色钧釉的钧瓷灯饰。
作为本红色钧釉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灯饰塑胎的胎土包括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40份高岭石、20份石灰石、20份方解石、12份石英和8份硅粉。
有益效果
1、该发明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及使用其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其中红色钧釉的原料中增大玛瑙石和氧化锌的比例,由于玛瑙石是形成釉玻璃状的主要原料,而氧化锌更能增加釉面光亮,通过合理的比例配置,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让烧制出来钧瓷灯饰的灯光效果更佳;
2、该发明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及使用其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其中红色钧釉的原料先球磨成细分,筛选出合格粒度的细粉再加水磨制生成红色钧釉的浆料,这样生成的浆料在烧制的过程中,使钧釉更加密制、釉面更加光润,让烧制出来钧瓷灯饰的灯光效果更佳。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
一种钧瓷灯饰的红色钧釉,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组成:30份黄长石、20份白长石、20份玛瑙石、10氧化锌、10份铜矿石、6份方解石和4份铜矿石。
所述红色钧釉制备钧瓷灯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按重量比例选取所述红色钧釉的原料,将黄长石、黄矸、钛矿石、石英和份铜矿石放置到第一球磨机中磨制,筛选得到粒度为15~35μm的混合粉a,将份玛瑙石和氧化锌放置到第二球磨机中磨制,筛选得到粒度为50~80μm的混合粉b;
步骤二、将步骤一中的混合粉a和混合粉b混合放置到温度为180℃的加热炉中预烧1~1.5h得到混合粉c;
步骤三、按照混合粉c和水、球磨子1:1:1.2的重量比加入到球磨机中磨制得到红色钧釉的浆料;
步骤四、将烧制好的灯饰塑胎,浸入红色钧釉的浆料中施釉,待塑胎表面附着红色钧釉的浆料晾干后将其放入窑炉内烧制,即得红色钧釉的钧瓷灯饰。
其中所述灯饰塑胎的胎土包括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40份高岭石、20份石灰石、20份方解石、12份石英和8份硅粉。
其中原料中一方面通过增大玛瑙石和氧化锌的比例,由于玛瑙石是形成釉玻璃状的主要原料,而氧化锌更能增加釉面光亮,通过合理的比例配置,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让烧制出来钧瓷灯饰的灯光效果更佳;另一方面红色钧釉的原料先球磨成细分,筛选出合格粒度的细分再加水磨制生成红色钧釉的浆料,这样生成的浆料在烧制的过程中,使釉面更加密制、光润,烧制出来钧瓷灯饰的灯光效果更佳。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