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软玻璃,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多层贴合软玻璃。
背景技术:
聚氯乙烯英文简称pvc,软玻璃又名pvc软质水晶板,是一种优质的塑胶复合材料,其具有表面光滑、亮丽透明、无裂缝、无气泡、色泽均匀等特点,目前主要用于电子、化学、制药、工作平台等,软玻璃没有任何毒性,其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原料选择和工艺的限制,软玻璃产品上还是会含有少量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使软玻璃在应用过程中会有异味产生,影响了产品的环保性能。
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目前一般采用pvc装饰膜来替代原有装饰材料表面的自然纹路,一般将多层薄膜贴合在一起,表面为装饰层,但是现有的贴合效率低,贴合效果差。
而且软玻璃在裁剪和使用时容易收缩,发生褶皱,影响美观,而且裁剪时,由于发生收缩,造成尺寸缩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了一种多层贴合软玻璃,其由多层贴合而成,具有较好延展性和韧性,而且不易收缩。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多层贴合软玻璃,至少包括装饰层和基板层,按照重量份数,所述装饰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3份、装饰增塑剂15-30份、装饰稳定剂1~5份,装饰加工助剂10-25份,所述装饰加工助剂包括纳米金0.5-1份、纳米钴0.5-1份和纳米铁0.5-1份,所述基板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3份、基板增塑剂35-50份、基板稳定剂2~5份,基板加工助剂15-30份,所述基板加工助剂包括木质素磺酸钠1-2份和葡萄糖酸钠0.5-1份。
进一步,所述装饰增塑剂为月桂酸10-20份;十二羟基十八酸5-10份和碳酰二胺2-3份
进一步,所述装饰稳定剂为沸石1-2份,氢氧化钆0.1-0.5份和2,5-呋喃二甲酸1-3份。
进一步,所述装饰加工助剂还包括石墨粉2-3份,玻璃纤维粉1-2份,云母粉2-4份,果酸2-3份,冰醋酸2-4份,氟改性丙烯酸1-3份,氯化石蜡2-4份,竹纤维1-3份和改性氧化石墨烯溶液1-3份。
进一步,所述基板增塑剂为十二羟基十八酸15-20份和碳酰二胺20-30份。
进一步,所述基板稳定剂为沸石1-3份和氢氧化钆1-2份.
进一步,所述基板加工助剂还纳米钴0.5-1份、云母粉3-8份,果酸4-8份,冰醋酸2-4份和氟改性丙烯酸5-10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所述一种多层贴合软玻璃,至少包括装饰层和基板层,按照重量份数,所述装饰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3份、装饰增塑剂15-30份、装饰稳定剂1~5份,装饰加工助剂10-25份,所述装饰加工助剂包括纳米金0.5-1份、纳米钴0.5-1份和纳米铁0.5-1份,所述基板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3份、基板增塑剂35-50份、基板稳定剂2~5份,基板加工助剂15-30份,所述基板加工助剂包括木质素磺酸钠1-2份和葡萄糖酸钠0.5-1份,其由多层贴合而成,通过上述增塑剂、稳定剂和加工助剂的加入,具有较好延展性和韧性,而且不易收缩。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一种多层贴合软玻璃,至少包括装饰层和基板层,按照重量份数,装饰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5份、增塑剂24.4份、稳定剂3.5份,装饰加工助剂24.3份,装饰加工助剂包括包括纳米金0.6份、纳米钴0.6份、纳米铁0.6份、石墨粉2.5份,玻璃纤维粉1.5份,云母粉3份,果酸2.5份,冰醋酸3份,氟改性丙烯酸2份,氯化石蜡3份,竹纤维2份和改性氧化石墨烯溶液2份。该装饰加工助剂使软玻璃无收缩,pvc更紧密,纳米金、纳米钴和纳米铁,使pvc成分更细腻,降低其延展性。
装饰增塑剂为月桂酸14份;十二羟基十八酸8份和碳酰二胺2.4份。
装饰稳定剂为沸石1.2份,氢氧化钆0.3份和2,5-呋喃二甲酸2份。
基板层包括pvc胶料100份,环氧大豆油2.5份、增塑剂43份、稳定剂3.5份,基板加工助剂21.9份,基板加工助剂包括1.5份木质素磺酸钠、0.8份葡萄糖酸钠、纳米钴0.6份、云母粉5份,果酸5份,冰醋酸3份和氟改性丙烯酸6份,增塑剂为十二羟基十八酸18份和碳酰二胺25份,稳定剂为沸石2份和氢氧化钆1.5份。纳米钴使pvc成分更细腻,降低其延展性,该加工助剂使软玻璃无收缩,pvc更紧密。十二羟基十八酸和碳酰二胺,增加其高温流动性,软玻璃更紧致。
基板增塑剂为十二羟基十八酸18份和碳酰二胺25份。
基板稳定剂为沸石2份和氢氧化钆1.5份。
各项指标如下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但是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