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95275发布日期:2022-08-20 00:26阅读:49来源:国知局
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培养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


背景技术:

2.食品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毒有害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全球话题,各国都高度重视。
3.目前食品检测可以通过食品检测微生物培养装置进行,现有的食品检测一般都是将带有食品检测样品培养皿固定在安全观察玻璃箱中,这样会导致观察角度难以调整,且无法有效进行对比,要从不同角度观察培养皿时需要将其取出这样有概率致使培养皿摔落致损。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以克服现有相关技术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
5.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底端设有均匀分布支撑架,所述基座顶端设有u型台,所述u型台通过角度调节机构与所述基座相连,所述u型台顶端设有均匀分布的培养框所述培养框通过连接柱与所述u型台相连,均匀分布的所述培养框顶端均设有培养皿,所述培养皿通过夹紧组件与所述培养框相连,所述夹紧组件包括所述培养框内设有的螺杆,所述螺杆外壁上套设有对称设置的移动块,所述培养框顶端且位于所述培养皿一侧设有对称设置的弧型夹板,两组所述弧型夹板均通过推杆分别与两组所述移动块相连。
7.作为优选的,所述培养框顶端开设有与所述推杆相匹配的行程槽。
8.作为优选的,两组所述移动块上均开设有与所述螺杆相匹配的螺纹孔,两组所述螺纹孔螺纹方向相反,两组所述移动块底端均设有限位架,所述培养框上开设有与所述限位架相匹配的限位槽。
9.作为优选的,所述螺杆一端延伸至所述培养框外与转盘相连。
10.作为优选的,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包括所述基座顶端设有的半圆体,所述半圆体外壁上套设有半圆蜗轮,所述半圆蜗轮顶端设有与之相匹配的蜗杆,所述蜗杆两端均设有旋转柱,所述旋转柱通过连接环与所述u型台相连,所述半圆体两端均设有半圆架,所述u型台两端均开设有与所述半圆架相匹配的半圆槽,所述u型台两端均设有限位柱,所述限位柱一端延伸至所述半圆架内。
11.作为优选的,两组所述旋转柱均延伸至所述u型台外与z型把手相连。
12.作为优选的,所述半圆架上开设有与所述限位柱相匹配的行程孔,所述限位柱延伸至所述半圆架内的一端外壁上套设有与所述半圆架相匹配的限位垫片,所述限位垫片底
端且位于所述限位柱上套设有螺母。
13.作为优选的,所述限位柱上开设有与所述螺母相匹配的螺纹。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添加夹紧机构可以将培养皿固定住便于人员观察,防止人员频繁手动拿放致使培养皿摔落损坏,通过添加角度调节机构可以从不同角度观察培养皿中的细菌状态,进一步提高人员观察效率,并且通过角度调节机构可以同时调整多组培养皿角度,使人员在观察时可以方便进行对比。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中夹紧组件结构示意图;
18.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中夹紧组件右视图;
19.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中角度调节机构结构示意图;
20.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中角度调节机构右视图。
21.图中:
22.1、基座;2、支撑架;3、u型台;4、培养框;5、培养皿;6、螺杆;7、移动块;8、推杆;9、行程槽;10、螺纹孔;11、限位架;12、限位槽;13、转盘;14、半圆体;15、半圆蜗轮;16、蜗杆;17、旋转柱;18、半圆架;19、半圆槽;20、限位柱;21、行程孔;22、限位垫片;23、螺母;24、弧型夹板;25、z型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2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
25.实施例一;
26.如图1-5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调节角度的食品检测用培养装置,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底端设有均匀分布支撑架2,所述基座1顶端设有u型台3,所述u型台3通过角度调节机构与所述基座1相连,所述u型台3顶端设有均匀分布的培养框4所述培养框4通过连接柱与所述u型台3相连,均匀分布的所述培养框4顶端均设有培养皿5,所述培养皿5通
过夹紧组件与所述培养框4相连,所述夹紧组件包括所述培养框4内设有的螺杆6,所述螺杆6外壁上套设有对称设置的移动块7,所述培养框4顶端且位于所述培养皿5一侧设有对称设置的弧型夹板24,两组所述弧型夹板24均通过推杆8分别与两组所述移动块7相连。
27.实施例二;
28.如图1-5所示,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底端设有均匀分布支撑架2,所述基座1顶端设有u型台3,所述u型台3通过角度调节机构与所述基座1相连,所述u型台3顶端设有均匀分布的培养框4所述培养框4通过连接柱与所述u型台3相连,均匀分布的所述培养框4顶端均设有培养皿5,所述培养皿5通过夹紧组件与所述培养框4相连,所述夹紧组件包括所述培养框4内设有的螺杆6,所述螺杆6外壁上套设有对称设置的移动块7,所述培养框4顶端且位于所述培养皿5一侧设有对称设置的弧型夹板24,两组所述弧型夹板24均通过推杆8分别与两组所述移动块7相连。所述培养框4顶端开设有与所述推杆8相匹配的行程槽9。两组所述移动块7上均开设有与所述螺杆6相匹配的螺纹孔10,两组所述螺纹孔10螺纹方向相反,两组所述移动块7底端均设有限位架11,所述培养框4上开设有与所述限位架11相匹配的限位槽12。所述螺杆6一端延伸至所述培养框4外与转盘13相连。将培养皿5固定时首先将培养皿5放在培养框4上,随后转动转盘13带动螺杆6旋转,螺杆6带动两组移动块7相向运动,两组移动块7通过推杆8带动两组弧型夹板24将培养皿5夹紧固定住防止其摔落致致损。
29.实施例三;
30.如图1-5所示,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底端设有均匀分布支撑架2,所述基座1顶端设有u型台3,所述u型台3通过角度调节机构与所述基座1相连,所述u型台3顶端设有均匀分布的培养框4所述培养框4通过连接柱与所述u型台3相连,均匀分布的所述培养框4顶端均设有培养皿5,所述培养皿5通过夹紧组件与所述培养框4相连,所述夹紧组件包括所述培养框4内设有的螺杆6,所述螺杆6外壁上套设有对称设置的移动块7,所述培养框4顶端且位于所述培养皿5一侧设有对称设置的弧型夹板24,两组所述弧型夹板24均通过推杆8分别与两组所述移动块7相连。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包括所述基座1顶端设有的半圆体14,所述半圆体14外壁上套设有半圆蜗轮15,所述半圆蜗轮15顶端设有与之相匹配的蜗杆16,所述蜗杆16两端均设有旋转柱17,所述旋转柱17通过连接环与所述u型台3相连,所述半圆体14两端均设有半圆架18,所述u型台3两端均开设有与所述半圆架18相匹配的半圆槽19,所述u型台3两端均设有限位柱20,所述限位柱20一端延伸至所述半圆架18内。两组所述旋转柱17均延伸至所述u型台3外与z型把手25相连。所述半圆架18上开设有与所述限位柱20相匹配的行程孔21,所述限位柱20延伸至所述半圆架18内的一端外壁上套设有与所述半圆架18相匹配的限位垫片22,所述限位垫片22底端且位于所述限位柱20上套设有螺母23。所述限位柱20上开设有与所述螺母23相匹配的螺纹。当对培养皿进行多角度对比观察时,首先转动z型把手25,z型把手25带动蜗杆16转动,由于半圆蜗轮15处于固定状态因此蜗杆16则围绕半圆蜗轮15进行运动,与此同时蜗杆16带动u型台3进行旋转达到角度调节的效果,通过角度调节机构可以同时调整多组培养皿5角度,使人员在观察时可以方便进行对比。
31.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以下就本实用新型在实际过程中的工作原理或者操作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32.在实际应用时,将培养皿5固定时首先将培养皿5放在培养框4上,随后转动转盘13带动螺杆6旋转,螺杆6带动两组移动块7相向运动,两组移动块7通过推杆8带动两组弧型夹
板24将培养皿5夹紧固定住防止其摔落致致损。当对培养皿进行多角度对比观察时,首先转动z型把手25,z型把手25带动蜗杆16转动,由于半圆蜗轮15处于固定状态因此蜗杆16则围绕半圆蜗轮15进行运动,与此同时蜗杆16带动u型台3进行旋转达到角度调节的效果,通过角度调节机构可以同时调整多组培养皿5角度,使人员在观察时可以方便进行对比。
33.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通过添加夹紧机构可以将培养皿固定住便于人员观察,防止人员频繁手动拿放致使培养皿摔落损坏,通过添加角度调节机构可以从不同角度观察培养皿中的细菌状态,进一步提高人员观察效率,并且通过角度调节机构可以同时调整多组培养皿角度,使人员在观察时可以方便进行对比。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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