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驱虫牙刷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45193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一种驱虫牙刷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涉及可驱虫的牙刷柄配方的改进。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现代生活的进步,人们开始注重生活的细节,如在牙刷的使用上,可能从先前的半年一次或更长时间更换一次牙刷到现在的一、两个时间更换一次,讲究牙刷的卫生状况。同时,由于牙刷长期处于潮湿状态,因此,极易附着虫卵并生长出小虫,使得牙刷受虫害影响极大。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了一种具有高强度、可降解、无虫害的驱虫牙刷柄。
[0004]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0-30份、植物纤维30-40份、生物胶10-20份和驱虫剂10-30份。
[0005]所述植物纤维按重量组分包括:稻杆粉碎物60-80份、竹条粉碎物5-15份、枯树叶粉碎物5-15份和木炭粉碎物5-15份。
[0006]所述驱虫剂按重量组分包括:薰衣草粉碎物50份和猪笼草粉碎物50份。
[0007]所述生物胶为树胶。
[0008]本发明采用天然的淀粉和植物纤维作为原料,通过生物胶液进行粘接,具有一定的强度和折弯性能;同时,使其在自然环境下可生物降解,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大大节约了整治环境的成本,绿色环保。
[0009]本发明中增设了由薰衣草粉碎物和猪笼草粉碎物混合制成的驱虫剂,一方面,可有效去除虫害;另一方面,驱蚊剂均采用无毒材料,对人体无损害。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实施例一: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0份、植物纤维30份、生物胶10份和驱虫剂30份。
[0011 ] 所述植物纤维按重量组分包括:稻杆粉碎物60-80份、竹条粉碎物5-15份、枯树叶粉碎物5-15份和木炭粉碎物5-15份。
[0012]所述驱虫剂按重量组分包括:薰衣草粉碎物50份和猪笼草粉碎物50份。
[0013]所述生物胶为树胶。
[0014]实施例二: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30份、植物纤维40份、生物胶20份和驱虫剂10份。
[0015]所述植物纤维按重量组分包括:稻杆粉碎物60-80份、竹条粉碎物5-15份、枯树叶粉碎物5-15份和木炭粉碎物5-15份。
[0016]所述驱虫剂按重量组分包括:薰衣草粉碎物50份和猪笼草粉碎物50份。
[0017]所述生物胶为树胶。
[0018]实施例三: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5份、植物纤维35份、生物胶15份和驱虫剂20份。
[0019]所述植物纤维按重量组分包括:稻杆粉碎物60-80份、竹条粉碎物5-15份、枯树叶粉碎物5-15份和木炭粉碎物5-15份。
[0020]所述驱虫剂按重量组分包括:薰衣草粉碎物50份和猪笼草粉碎物50份。
[0021]所述生物胶为树胶。
[0022]本发明的加工工艺,按以下步骤加工:
1.1)、制备植物纤维;将稻杆、竹条、枯叶、木炭先粉碎为长8mm、宽2mm的条状,蒸煮,干燥,冷却,待用;
1.2)、制备生物胶液;冷却,待用;
2)、采用浇注、模压成型;将淀粉、植物纤维、生物胶、驱虫剂均匀混合,加入水,加入量以确保物料在挤出机中具有流动性为限,再均匀搅拌,然后通过浇注、模压成型,在模压过程中,加热至180-200°C,保持2-4分钟,然后出模,冷却,制得。
[0023]本发明的安全性能完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其性能能够满足短期性、一次性的使用要求。
【主权项】
1.一种驱虫牙刷柄,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0-30份、植物纤维30-40份、生物胶10-20份和驱虫剂10-3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驱虫牙刷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纤维按重量组分包括:稻杆粉碎物60-80份、竹条粉碎物5-15份、枯树叶粉碎物5-15份和木炭粉碎物5_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驱虫牙刷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虫剂按重量组分包括:薰衣草粉碎物50份和猪笼草粉碎物5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驱虫牙刷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胶为树胶。
【专利摘要】一种驱虫牙刷柄。日常生活用品。提供了一种具有高强度、可降解、无虫害的驱虫牙刷柄。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淀粉20-30份、植物纤维30-40份、生物胶10-20份和驱虫剂10-30份。本发明采用天然的淀粉和植物纤维作为原料,通过生物胶液进行粘接,具有一定的强度和折弯性能;同时,使其在自然环境下可生物降解,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大大节约了整治环境的成本,绿色环保。本发明中增设了由薰衣草粉碎物和猪笼草粉碎物混合制成的驱虫剂,一方面,可有效去除虫害;另一方面,驱蚊剂均采用无毒材料,对人体无损害。
【IPC分类】C08K11-00, C08L3-02, C08K3-04, C08L5-00, C08L97-02
【公开号】CN104559272
【申请号】CN201310477966
【发明人】时慧
【申请人】扬州沃特利刷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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