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支架,具体是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
背景技术:
旧的油管气管线束支架产品为金属(钢材)机加冲压成型,质量大,铁质材料暴露在车外会生锈;金属件需要涂装防腐,在涂层脱落后会生锈不容易拆卸更换、或者断裂造成管线脱落引起安全事故;冲压工艺材料利用率低,加工工序多、成本高;而且旧的产品质量较大随之制造材料也多,原金属支架单件质量为0.05-0.06kg,总质量3.0-3.6kg,;所以需要减少工序、减重从而降低成本。
为解决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l型增强塑料成型的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安装板、圆形通孔、弯折部、固定板和通孔;所述安装板与固定板相互垂直,安装板和固定板垂足位置设置有弯折部,安装板上设置有圆形通孔,圆形通孔在安装板中间位置,固定板上设置有通孔,该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整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注射或模压成型,采用产品的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弯折部内侧和外侧为圆角。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弯折部内侧设置有加强筋,加强筋与安装板和固定板连接。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安装板、固定板表面加工有用于减轻质量的网格筋。
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一型增强塑料成型的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直板、安装圆孔和穿线孔,所述直板为一矩形板,安装圆孔设置在直板左半部分,穿线孔设置在直板右半部分,该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整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注射或模压成型,采用产品的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直板四个角均为圆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非金属材料成型,比目前装车采用的全金属零件减重-%,本发明产品只有一道成型工序,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产品不会发生老化而出现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l型产品结构示意图。
图2为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l型的正视图。
图3为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l型产品俯视图。
图4为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一型产品正视图。
图中:1-安装板、2-圆形通孔、3-折弯部、4-圆角、5-加强筋、6-固定板、7-通孔、101-直板、201-安装圆孔、301-穿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3,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整体板块、安装孔和穿线孔;其中l型增强塑料成型的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安装板1、圆形通孔2、弯折部3、圆角4、加强筋5、固定板6和通孔7;所述安装板1与固定板6相互垂直,述安装板1与固定板6表面可以加工有网格筋,以减轻质量,安装板1和固定板6垂足位置设置有弯折部3,弯折部3内侧和外侧为圆角,弯折部3内侧设置有加强筋5,加强筋5与安装板1和固定板6连接,安装板1上设置有圆形通孔2,圆形通孔2在安装板1中间位置,固定板6上设置有通孔7,通孔7设置有两个,该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整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注射或模压成型,采用产品的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产品不会发生老化而出现损坏。
实施例2
请参阅图4,一种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整体板块、安装孔和穿线孔;其中一型增强塑料成型的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包括直板101、安装圆孔201和穿线孔301,所述直板101为一矩形板,直板101四个角均为圆角,安装圆孔201设置在直板101左半部分,穿线孔301设置在直板101右半部分,穿线孔301设置有两个,该增强塑料成型汽车用油管气管线束支架整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注射或模压成型,采用产品的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产品不会发生老化而出现损坏。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固定零件穿过安装孔将本发明安装固定到汽车上,例如使用螺栓等固定零件,穿线孔用于捆扎固定油管、气管、电线束等,将捆扎用线穿过两个穿线孔并捆扎好即可。
本发明使用效果优异,采用非金属材料成型,比目前装车采用的全金属零件减重60-80%,而且不需要表面喷漆或镀锌防腐蚀,利用环保,本发明产品只有一道成型工序,原料中添加有抗光老化剂等助剂,产品不会发生老化而出现损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