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388869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涉及七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及轿车轮毂中心动态正向车标,特别涉及一种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国内七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及轿车,在四个轮胎的轮毂中心部位,因生产留下一个圆柱状的空洞,生产厂家制成一个带有车辆品牌的硬塑盖,利用胀簧的形式扣在空洞口,形成了四轮轮毂中心的车辆标识。该标识因与轮毂是硬性连接,导致与车轮的转动而同步转动。因此,该标识存在以下两个缺点,一是当车辆运行时,因该标识与车轮的转动而同步转动,使人们在侧面无法通过车轮标识认清该车品牌。二是当车辆运行时,因该标识与车轮的转动而同步转动,使人们在侧面通过车轮标识辨别车辆品牌时,容易造成眼部疲劳。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克服了上述存在的缺陷,目的是通过轴承、配重、转动连接杆、标识的合理连接,解决了车轮毂中心车辆标识随着车辆运行而旋转的问题,并始终保持正向,使人们在侧面能够很容易认清该车辆的品牌,减轻了人们的眼视觉疲劳,增加了车辆整体的外观美感,提供一种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
[0004]本发明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内容简述:
本发明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其特征在于:是由车辆标识、转动连接杆、配重块1、轮毂、卡簧槽、轴承、卡簧、配重托架、配重块II和螺母组成,车辆标识设置在转动连接杆的外侧,在转动连接杆的另一侧依次设有轴承、卡簧和配重托架,卡簧设置在轴承的外圆周上,配重块I与转动连接杆固定连接,配重块II与配重托架固定连接,通过螺母固定;在车轮的轮毂上设有卡簧槽。
[0005]本发明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解决了车轮毂中心车辆标识随着车辆的运行而旋转的问题,并始终保持正向,使人们在侧面能够很容易认清该车辆的品牌,减轻了人们的眼视觉疲劳,增加了车辆整体的外观美感。
【附图说明】
[0006]图1是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结构示意图;
图中是车辆标识、2是转动连接杆、3是配重块1、4是轮毂、5是卡簧槽、6是轴承、7是卡簧、8是配重托架、9是配重块I1、10是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0007]本发明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是这样实现的,下面结合附图做具体说明。
[0008]见图1,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是由:车辆标识1、转动连接杆2、配重块I3、轮毂4、卡簧槽5、轴承6、卡簧7、配重托架8、配重块II 9和螺母10组成,车辆标识I设置在转动连接杆2的外侧,在转动连接杆2的另一侧依次设有轴承6、卡簧7和配重托架8,卡簧7设置在轴承6的外圆周上,配重块I 3与转动连接杆2固定连接,配重块II 9与配重托架8固定连接,通过螺母10固定;在车轮的轮毂4上设有卡簧槽5。
[0009]使用时:
设置在转动连接杆2的一端的轴承6、卡簧7及配重块II 9通过螺母10固定后置入车轮的轮毂4内,将轴承6和卡簧7嵌入卡簧槽5内用以固定轴承6。当车辆在运行时,由于轴承6的作用使带有车辆标识I的转动连接杆2不随车轮毂4的转动而转动,而只进行来回轻微摆动,并且在配重的作用下使车辆标识I始终保持正向。
[0010]本发明解决了车轮毂中心车辆标识随着车辆的运行而旋转的问题,并始终保持正向,使人们在侧面能够很容易认清该车辆的品牌,减轻了人们的眼视觉疲劳,增加了车辆整体的外观美感。
【主权项】
1.一种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其特征在于:是由车辆标识(I)、转动连接杆(2)、配重块I(3)、轮毂(4)、卡簧槽(5)、轴承(6)、卡簧(7)、配重托架(8)、配重块II (9)和螺母(10 )组成,车辆标识(I)设置在转动连接杆(2 )的外侧,在转动连接杆(2 )的另一侧依次设有轴承(6)、卡簧(7)和配重托架(8),卡簧(7)设置在轴承(6)的外圆周上,配重块I(3)与转动连接杆(2)固定连接,配重块II(9)与配重托架(8)固定连接,通过螺母(10)固定;在车轮的轮毂(4)上设有卡簧槽(5)。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其特征在于:是由车辆标识、转动连接杆、配重块Ⅰ、轮毂、卡簧槽、轴承、卡簧、配重托架、配重块Ⅱ和螺母组成,车辆标识设置在转动连接杆的外侧,在转动连接杆的另一侧依次设有轴承、卡簧和配重托架,卡簧设置在轴承的外圆周上,配重块Ⅰ与转动连接杆固定连接,配重块Ⅱ与配重托架固定连接,通过螺母固定;在车轮的轮毂上设有卡簧槽。本发明小型机动车轮毂中心动态车标,解决了车轮毂中心车辆标识随着车辆的运行而旋转的问题,并始终保持正向,使人们在侧面能够很容易认清该车辆的品牌,减轻了人们的眼视觉疲劳,增加了车辆整体的外观美感。
【IPC分类】B60B7/20
【公开号】CN105109268
【申请号】CN201510548881
【发明人】李大壮
【申请人】李大壮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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