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后网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47582阅读:69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自行车后网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自行车的载物筐架。
普通自行车的后部一般只有带夹紧弹簧的衣架,只能夹持一部分物品,而不能存放物品。普通自行车的网篓一般只设在车把前部,一旦装上重物后,会引起车把晃动,骑行中易失控,影响交通安全。CN2052383U和CN2079594U公开的“组合式自行车载物架”和“多功能自行车用网篓”,虽可设置在自行车后部的衣架上且多用途,但结构复杂,加工麻烦,且从整车角度看既造型和结构给人以重复之感,而且浪费了材料,增加了重量,又提高了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骑行安全,又结构简单易于加工,还从整车角度看节约材料,减轻重量和降低成本的自行车后网篓。
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具有由上框圈、底框圈、前骨条、底骨条和网板构成的网篓框,前骨条焊接在上框圈和底框圈上,底骨条焊接在底框圈上,在此基础上,使前端带安装孔的前支架固定连接在前骨条的前方,网篓框支撑由1~3根冂形杆制成,网篓框支撑的下端具有安装孔,顶端与底骨条固定连接。
前支架可以与前骨条焊接,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固定连接。网篓框支撑的顶端可以与底骨条焊接,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1)网篓设置在自行车后部,因而骑行安全,(2)网篓框结构简单易造,(3)去除了衣架,而采用前支架和由冂形杆制成的网篓框支撑将网篓框固定连接在自行车的立叉或后接头上,以及自行车后轴上,因而从整车角度看不仅大大节约了材料,减轻了整车重量,降低了成本,而且结构新颖别致,造型美观,实用性强。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的具体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行车后网篓总体结构图。
图2为
图1中网篓框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
图1中网篓框的左视示意图。
图4为
图1的A-A剖面放大图,也即前支架与网篓框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5为
图1的局部侧视剖视图,也即网篓框支撑与网篓框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1、2、3所示,一种自行车后网篓,具有由上框圈(7),底框圈(8)、前骨条(4)、底骨条(9)和网板(5)构成的网篓框(10),也即如图2、3所示部分。前骨条(4)竖向设置且两端分别焊接在上框圈(7)和底框圈(8)上。底骨条(9)前后向设置且两端分别焊接在底框圈(8)上。

图1、4所示,有一个前支架(1)通过压板(6)、螺钉(2)及螺母(3)固定连接在前骨条(4)的前方。

图1、5所示,网篓框支撑(11)由两根冂形杆制成,两根冂形杆的底端按左、右侧分组,分别对应地与左、右接片(12)焊接,左、右接片(12)上均开有安装孔,两根冂形杆的顶部一前一后地分别由垫圈(14)、螺钉(13)和螺母(15)固定连接在底骨条(8)上。如果冂形杆底端不设接片(13),则每侧的冂形杆的两个底端互相焊接后,可压扁再加工安装孔。

图1所示的自行车后网篓,装车时只需将前支架(1)通过前端安装孔直接装配紧定在自行车立叉后接头上,将左、右接片(12)通过自身的安装孔直接装配紧定在自行车后轴上,即与自行车车架稳固连接,并可方便地存放物品。
采用如
图1所示结构的自行车后网篓,由于前支架(1)和网篓框支撑(12)均是由螺钉(2、13)和螺母(3、15)等紧定,因而整个后网篓不仅能减小包装体积,运输方便,而且支架的安装高度可根据所组装的车型进行调节,便于生产。
权利要求1.一种自行车后网篓,具有由上框圈(7)、底框圈(8)、前骨条(4)、底骨条(9)和网板(5)构成的网篓框(10),前骨条(4)焊接在上框圈(7)和底框圈(8)上,底骨条(9)焊接在底框圈(8)上,其特征在于前端带安装孔的前支架(1)固定连接在前骨条(4)的前方,网篓框支撑(11)由1~3根ㄇ形杆制成,网篓框支撑(11)的下端具有安装孔,顶端与底骨条(9)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网篓,其特征在于网篓框支撑(11)由两根冂形杆制成,两根冂形杆的底端按左、右侧分组,分别对应地与左、右接片(12)焊接,左、右接片(12)上均开有安装孔,两根冂形杆的顶部分别由垫圈(14)、螺钉(13)和螺母(15)固定连接在底骨条(8)上,前支架(1)通过压板(6)、螺钉(2)及螺母(3)固定连接在前骨条(4)上。
专利摘要一种自行车后网篓。它具有由上框圈、底框圈、前骨条、底骨条和网板构成的网篓框,特征在于前支架固定连接在前骨条的前方,风篓框支撑由1~3根形杆制成,且下端具有安装孔,顶端与底骨条固定连接。它既骑行安全,又结构简单易于加工,它可直接装配紧定在自行车后接头和后轴上,从整车角度看节约材料,减轻重量和降低了成本,而且结构新颖别致,造型美观,实用性强。
文档编号B62J9/00GK2133511SQ9221846
公开日1993年5月19日 申请日期1992年8月4日 优先权日1992年8月4日
发明者汪美伊, 王伯清 申请人:常州市自行车二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