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72572发布日期:2020-07-14 16:58阅读:55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



背景技术:

无人机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或自身程序控制其进行飞行的无人驾驶的飞行设备,它最早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作为训练用的靶机使用,无人机的用途十分广泛且成本较低,使用过程中,即使遇到意外也不会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无人机的生存能力强,机动性好,使用方便,在现代战争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民用领域也拥有广阔的前景。

对于无人机而言,一方面需要机身重量尽可能的轻,另一方面又需要保证机体强度,长方体的机体在飞行过程中受空气作用力大,为了增强机体的强度,通常需要采用具有一定硬度的金属材料制作机体,或者需要采用成本较高的轻质强硬度材料,很难同时减轻机身重量并且降低机身成本,因而,上述结构和形状的机体在减轻机身重量和降低成本方面,已经成为技术的瓶颈。

在设计机体结构中必须通过减轻重量和增大强度来提高飞机的机体参数和飞行参数。大结构重量很大程度地影响无人机性能,尤其在恶劣环境中飞行时,容易损坏机体内的零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上述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强度高、质地轻、飞行稳定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包括机身、机头、机翼、尾翼、起落装置、方向舵和驾驶舱,所述机头位于机身的左端,所述机头的左端设有推进装置,所述机头整体呈弧面体结构,包括横向的三角木和竖向的三角木;所述机身包括上板、下板和侧板,所述侧板位于上板和下板的两侧,侧板上设有安置架,所述下板的下端从左至右依次设有2组~4组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所述机翼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飞翔翼和翼梢,所述翼梢位于飞翔翼的右端,所述飞翔翼包括位于远离机身的第一飞翔翼、靠近机身的第二飞翔翼以及位于第一飞翔翼和第二飞翔翼之间的第三飞翔翼;所述尾翼位于机身右端的上方,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升降舵和辅助舵,所述辅助舵位于升降舵的右端;所述起落装置设于机身的下端,包括位于第1组和第2组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之间的第一起落装置和位于尾翼下端的第二起落装置,所述第一起落装置和第二起落装置均包括起落架和设于起落架下端的起落轮;所述方向舵可前后摆动地设置于机身的右端,且与辅助舵相连接;所述驾驶舱位于机身上端,包括驾驶腔罩、位于上板上端的驾驶腔底板和驾驶腔上板,所述驾驶腔底板和驾驶腔上板分别向左或向右延伸至机头和尾翼末端。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阐述:

优选地,所述三角木为c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所述轻木梁为d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优选地,所述机身上板和下板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c级轻木层、5mmf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机身侧板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d级轻木层、5mmd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中轻木梁和三角木的厚度均为3mm~5mm。

优选地,所述机翼的飞翔翼从内至外依次包括13~18层3mmc级轻木层,所述翼梢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5层3mmc级轻木层。

优选地,所述机翼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夹板,所述夹板为4mmd级轻木层夹板。

优选地,所述尾翼的升降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6~9层2mmb级轻木层,所述尾翼的辅助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8~11层2mmb级轻木层,均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优选地,所述起落装置的起落架为碳纤起落架。

优选地,所述方向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5~10层2mmc级轻木层、2~5层2mmd级轻木层、2~5层4mmd级轻木层。

优选地,所述机头与机身采用高强度胶粘结在一起,所述机翼的飞翔翼和翼梢、所述尾翼的升降舵和辅助舵均通过紧固件连接在一起。

优选地,所述驾驶舱的驾驶腔罩为pvc驾驶腔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其一、本实用新型包括机身、机头、机翼、尾翼、起落装置、方向舵和驾驶舱,所述机头位于机身的左端,所述机头的左端设有推进装置,所述机头整体呈弧面体结构,便于飞行稳定,机头包括横向的三角木和竖向的三角木,大大增强了机头强度;其二、所述机身包括上板、下板和侧板,所述侧板位于上板和下板的两侧,侧板上设有安置架,所述下板的下端从左至右依次设有2组~4组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所述三角木为c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所述轻木梁为d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机身上板和下板均包括多层轻木层,保证质地轻的同时,也保证了机身强度;其三、所述机翼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飞翔翼和翼梢,所述翼梢位于飞翔翼的右端,保证飞行稳定,所述飞翔翼包括位于远离机身的第一飞翔翼、靠近机身的第二飞翔翼以及位于第一飞翔翼和第二飞翔翼之间的第三飞翔翼,机翼的飞翔翼从内至外依次包括13~18层3mmc级轻木层,所述翼梢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5层3mmc级轻木层,再有机翼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夹板,所述夹板为4mmd级轻木层夹板,保证质地轻的同时,也保证了机翼强度;其四、所述尾翼位于机身右端的上方,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升降舵和辅助舵,所述辅助舵位于升降舵的右端,尾翼的升降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6~9层2mmb级轻木层,所述尾翼的辅助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8~11层2mmb级轻木层,均采用激光切割而成,保证质地轻的同时,也保证了尾翼强度;其五、起落装置的起落架为碳纤起落架,强度高、质地轻;其六,方向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5~10层2mmc级轻木层、2~5层2mmd级轻木层、2~5层4mmd级轻木层,所述驾驶腔底板和驾驶腔上板分别向左或向右延伸至机头和尾翼末端,本实用新型整体质地轻、保证飞行流畅、强度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角度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剖视图。

图4为图2中右半部分的剖视图。

图中:1.机身;2.机头;3.推进装置;4.三角木;5.上板;6.下板;7.侧板;8.安置架;9.第一飞翔翼;10.第二飞翔翼;11.第三飞翔翼;12.翼梢;13.尾翼;14.升降舵;15.辅助舵;16.起落架;17.起落轮;18.驾驶腔罩;19.驾驶腔底板;20.驾驶腔上板;21.紧固件;22.方向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和工作原理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包括机身1、机头2、机翼、尾翼13、起落装置、方向舵22和驾驶舱,所述机头2位于机身1的左端,所述机头2的左端设有推进装置3,所述机头2整体呈弧面体结构,包括横向的三角木4和竖向的三角木4;所述机身1包括上板5、下板6和侧板7,所述侧板7位于上板5和下板6的两侧,侧板7上设有安置架8,所述下板6的下端从左至右依次设有2组~4组轻木梁和三角木4组合;所述机翼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1前后两侧,分别包括飞翔翼和翼梢12,所述翼梢12位于飞翔翼的右端,所述飞翔翼包括位于远离机身1的第一飞翔翼9、靠近机身1的第二飞翔翼10以及位于第一飞翔翼9和第二飞翔翼10之间的第三飞翔翼11;所述尾翼13位于机身1右端的上方,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1前后两侧,分别包括升降舵14和辅助舵15,所述辅助舵15位于升降舵14的右端;所述起落装置设于机身1的下端,包括位于第1组和第2组轻木梁和三角木4组合之间的第一起落装置和位于尾翼13下端的第二起落装置,所述第一起落装置和第二起落装置均包括起落架16和设于起落架16下端的起落轮17;所述方向舵22可前后摆动地设置于机身1的右端,且与辅助舵15相连接;所述驾驶舱位于机身1上端,包括驾驶腔罩18、位于上板5上端的驾驶腔底板19和驾驶腔上板20,所述驾驶腔底板19和驾驶腔上板20分别向左或向右延伸至机头2和尾翼13末端。

所述三角木4为c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所述轻木梁为d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所述机身1上板5和下板6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c级轻木层、5mmf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机身1侧板7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d级轻木层、5mmd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轻木梁和三角木4组合中轻木梁和三角木4的厚度均为3mm~5mm。

所述机翼的飞翔翼从内至外依次包括13~18层3mmc级轻木层,所述翼梢12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5层3mmc级轻木层。

所述机翼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夹板,所述夹板为4mmd级轻木层夹板。

所述尾翼13的升降舵14从内至外依次包括6~9层2mmb级轻木层,所述尾翼13的辅助舵15从内至外依次包括8~11层2mmb级轻木层,均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所述起落装置的起落架16为碳纤起落架16。

所述方向舵22从内至外依次包括5~10层2mmc级轻木层、2~5层2mmd级轻木层、2~5层4mmd级轻木层。

所述机头2与机身1采用高强度胶粘结在一起,所述机翼的飞翔翼和翼梢12、所述尾翼13的升降舵14和辅助舵15均通过紧固件21连接在一起。

所述驾驶舱的驾驶腔罩18为pvc驾驶腔罩18。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横向”、“竖向”、“上端”、“下端”、“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方式,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以上的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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