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80192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玻璃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玻璃瓶,尤其是一种可拆解成玻璃杯的玻璃瓶。
背景技术
现有的作为包装容器的玻璃瓶,均由瓶口、瓶颈、瓶身,以一个整体形成一种容器。一般均是瓶口和瓶颈小,瓶身大,所以只能用于充装液体类产品,或者充装比瓶口小的颗粒物或粉状物。其次是此种结构的包装瓶,瓶内物品用完,就成为废瓶,少量被回收,大量被丢弃甚至摔破丢弃,造成对对道路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给人们的生活活动带来不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既有一般包装玻璃瓶用于包装液体物品的特点又有可容纳比瓶口大的物品的结构,瓶身还可做水杯使用的玻璃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瓶身和瓶颈各为一体,通过连接件连接成一个包装玻璃瓶。
实现上述目的的方案如下一种玻璃瓶,由瓶身、瓶颈及瓶口构成,关键是瓶身呈一个杯状体,瓶颈下口制有与瓶身口部相吻合的喇叭口,二者间通过一个圆环形螺纹卡套连接。
进一步的方案是在瓶身口部外壁制作有连接螺纹,内壁制有上宽下窄的锥形内口,瓶颈下口外壁与瓶身口部连接部制有相吻合的锥形外口;瓶颈与瓶身上口端面连接部制有圆环形凸台;环形螺纹卡套的上沿有一向内延伸的圆环形卡边。在瓶颈下口的凸台与瓶身上口的接触部垫有密封垫圈,瓶身上口内壁的锥形口与瓶颈下口的锥形口接触部垫有密封圈。
按照上述方案即可制成一种具有瓶身可作水杯用的玻璃瓶,解决了包装玻璃瓶可用于充装比瓶口大的物品,并增加了不作包装瓶时的用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把一般的小瓶颈大瓶身的玻璃瓶的结构分开为瓶颈和瓶身两部分构成,把原来此类包装瓶只能充装液体物品或比瓶口小的颗粒物或粉装物的功能变成能充装只要瓶身能容纳的比瓶口大的物品,增加了其使用性能。把此类包装瓶在瓶中物品用完后就成为废物,变成可以拆离瓶颈,把瓶身作水杯使用,拓宽其用途。由于瓶颈和瓶身分体制造,通过一个圆环卡套连接而成。在其结合部位加垫了密封圈,它仍具有充装液体不泄漏的特点,又由于瓶颈与瓶身连接部制作成锥形面,加之外侧的圆环卡套的螺纹和卡边的旋紧和压紧作用,有极好的稳定性和整体性能。完全可以与相同的此类瓶子一样使用,不会分离。


图1是玻璃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作为一个实施例对方案作具体说明。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玻璃瓶的外形与一般长颈小口,大瓶身玻璃瓶相同,通常用于包装液体饮料或酒类。只是把瓶体分瓶颈6和瓶身11两部分,分体制作。通过瓶身11的锥形内口2与瓶颈连接部位的锥形外口5、瓶身口部外壁的外螺纹9、瓶颈6下口部外壁的圆环形凸台8、将瓶颈与瓶身连接的具内螺纹10的圆环形螺纹卡套1、垫在瓶身上口面与瓶颈环形凸台间的密封垫圈4、垫在瓶颈与瓶身连接部的锥形口处的密封圈3把瓶颈与瓶身连接成一个整体。在圆环形卡1的上口部制作了一圈向内伸的卡边7,能紧紧扣住瓶颈的凸台,在螺纹旋进力的作用下,将两部分压紧在一起。瓶身与瓶颈的连接部制作有锥形连接面,使其结合的稳固性好,保证在卡套的作用下有更可靠的一体性能。二者结合部垫有两圈密封垫,即起到密封效果,有利益瓶中液体不泄漏,还有利益瓶身与瓶颈接触部的防撞击损坏。
本实用新型可作为液体类物品的包装,也可先把瓶身与瓶颈分开,把大小瓶口的物品装入瓶身中,再将二者连接安装为一个整体。在瓶中物品用完之后,拆离瓶颈,瓶身可作为一般开水杯用。
按照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也可采用其它制作包装瓶的材料制成与本实用新型结构一致的包装瓶。
权利要求1.一种玻璃瓶,由瓶身(11)、瓶颈(6)及瓶口构成,其特征在于瓶身(11)呈一个杯状体,瓶颈(6)下口制有与瓶身口部相吻合的喇叭口,二者间通过一个圆环形螺纹卡套(1)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瓶,其特征在于在瓶身口部外壁上制作有连接外螺纹(9),内壁制有上宽下窄的锥形内口(2),瓶颈下口外壁与瓶身口部连接部制有相吻合的锥形外口(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玻璃瓶,其特征在于瓶颈(6)与瓶身(11)上口连接部制有圆环形凸台(8)。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玻璃瓶,其特征在于环形螺纹卡套(1)的上沿有一向内延伸的圆环形卡边(7)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玻璃瓶,其特征在于在瓶颈(6)下口的凸台(8)与瓶身上口的接触部垫有密封垫圈(4),瓶身上口内壁的锥形内口(2)与瓶颈下口的锥形外口(5)接触部垫有密封圈(3)。
专利摘要一种玻璃瓶,由瓶身、瓶颈及瓶口构成,关键是瓶身呈一个杯状体,瓶颈下口制有与瓶身口部相吻合的喇叭口,二者间通过一个圆环形螺纹卡套连接。既解决了此类包装瓶充装物品的单一,又使其在瓶中物品用完后,拆离瓶颈,瓶身即可作水杯用。
文档编号B65D1/02GK2797244SQ20052002246
公开日2006年7月19日 申请日期2005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2005年5月21日
发明者朱传文 申请人:朱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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