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用品领域,特指一种垃圾桶。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垃圾桶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必要生活用品,但是普通的垃圾桶不能将垃圾袋固定住,当往垃圾桶里扔东西时,垃圾袋就直接滑入垃圾桶中,极为不便;现有的设计中,通常用一个桶圈压住垃圾袋用来防止其下滑,但是该设计存在更换麻烦、桶圈会被垃圾污染以及桶圈丢失等问题。还有的固定方式为:用若干个夹子夹住垃圾袋,该方法固然可以固定垃圾袋,但存在同样问题:夹子易被污染,夹子在多次使用后丢失;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一款结构简单、不易被污染、固定方便的垃圾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以稳定固定垃圾袋的垃圾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垃圾桶,包括垃圾桶本体,所述垃圾桶本体上端敞口的侧壁上固设有固定扣,固定扣端部向上延伸出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中部纵向开设有卡槽,所述卡槽将固定板分为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
所述固定扣固定端向下弯折形成支撑板,支撑板下端部向上弯折形成所述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中部开设的卡槽向支撑板延伸并止于支撑板的中部。
所述固定板的长度<支撑板的长度。
所述固定板上端部设置有导向部。
所述导向部为设置在固定板上端卡槽处的V型缺口。
所述固定板的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上端均向外弯折形成U型包边。
所述固定扣固定端设置有固定凸台,所述固定凸台中部镂空,紧固件穿过所述固定凸台固定在垃圾桶本体上。
所述垃圾桶本体上端敞口往外折弯形成曲面包边,所述固定扣安置在曲面包边下。
所述垃圾桶本体于固定固定扣一侧的侧壁向内凹陷形成凹陷部。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包括垃圾桶本体,所述垃圾桶本体上端敞口的侧壁上固设有固定扣,固定扣端部向上延伸出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中部纵向开设有卡槽,所述卡槽将固定板分为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所述卡槽用于卡紧垃圾袋,其结构简单,且不损坏垃圾袋,卡紧效果极佳;其固定在垃圾桶上不会丢失且不易被垃圾污染。
2、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第二固定板上端部设置有导向部,所述导向部为设置在固定板上端卡槽处的V型缺口,所述V型缺口用于垃圾袋更好地导入到卡槽中,使得操作更加的方便。
3、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固定扣固定端设置有固定凸台,所述固定台体中部镂空,紧固件穿过所述固定凸台固定在垃圾桶本体上,所述固定台体延长了固定扣的固定长度,使得固定更加的稳定。
4、所述垃圾桶本体上端敞口往外折弯形成曲面包边,所述固定扣安置在曲面包边下,使得使用过程中不划伤使用者,并且增加产品的美观度。
5、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垃圾桶本体于固定扣的侧壁向内凹陷形成凹陷部,所述凹陷部使得固定固定扣时更加的方便,而且增加了产品的美观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图之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图之二。
图3是图2的A处放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扣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扣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中:1-垃圾桶本体;2-固定扣;3-紧固件;5-固定凸台;6-导向部;7-凹陷部;21-支撑板;22-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见图1-5所示,一种垃圾桶,包括垃圾桶本体1,所述垃圾桶本体1上端敞口的侧壁上固设有固定扣2,固定扣2端部向上延伸出固定板22,所述固定板22中部纵向开设有卡槽,所述卡槽将固定板分为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所述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之间的卡槽用于卡紧垃圾袋,采用该结构不会破坏垃圾袋,放置和取出垃圾袋均很便捷。
所述固定扣2固定端向下弯折形成支撑板21,支撑板21下端部向上弯折形成所述固定板22,所述固定板22中部开设的卡槽向支撑板21延伸并止于支撑板21的中部,延长卡槽的卡紧距离,使得卡紧效果更佳,便于使用者操作,所述固定板的长度<支撑板的长度,该固定扣2固设在垃圾桶本体1上,使得其不会丢失且不易被污染。
所述固定板22上端部设置有导向部6,所述导向部6为设置在固定板22上端卡槽处的V型缺口,所述V型缺口便于垃圾袋更好地导入到固定扣2的卡槽中,所述固定板22的左固定板和右固定板上端均向外弯折形成U型包边,使得垃圾袋在卡紧的过程中不会损坏垃圾袋,圆弧型的设计使得产品更加的美观。
所述固定扣2固定端设置有固定凸台5,所述固定凸台5中部镂空,紧固件3穿过所述固定凸台5固定在垃圾桶本体1上,所述固定凸台5用于增加紧固件3与固定凸台5的接触面,使得固定更加的稳定,所述紧固件3优选为螺丝。
所述垃圾桶本体1上端敞口往外折弯形成曲面包边,所述固定扣2安置在曲面包边下,使得使用过程中不划伤使用者,并且增加产品的美观度。
所述垃圾桶本体1于固定固定扣2一侧的侧壁向内凹陷形成凹陷部7,所述凹陷部7便于使用者安装和拆卸固定扣。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垃圾袋套设在垃圾桶本体中,然后垃圾袋沿着垃圾桶本体的曲面包边并将垃圾袋扣压在曲面包边下,收拢多余垃圾袋的边沿并将其卡紧在固定扣的卡槽中,从而稳定的将垃圾袋固定在垃圾桶本体中。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如垃圾桶本体的外形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