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7545阅读:500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卸料装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



背景技术:

卸料机,是除尘设备排灰、送风及其他设备给料的主要设备,适用于粉状物料和颗料状物料,螺旋卸料机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各企业、工厂、矿山、料场等地的卸料设备,目前根据物料的类型和使用现场的需求,应用的都为大中型的卸料机,比如采砂场、矿山、选煤厂等大型的料场需要选用功率较大、吨位大、型号大的卸料机来完成工作,而在小型的锅炉房、粮库、饲养场、仓库及建筑工地等料场,因为场地及成本等因素,仍然采用人工的方式来卸料,这不但增加了工人的数量及工人的劳动强度,还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急需一种能满足中小企业及工厂所需的卸料机,提高卸料效率,解放工人劳动强度的同时,不容易损坏,生锈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包括集滑轮、电动机、支撑架、卸料口、升降装置、螺旋轴、圆筒、进料口、及料口、升降台、底座,所述圆筒设置在螺旋轴的外部,所述卸料口设置在圆筒的右侧,所述及料口设置在圆筒的右侧,所述及料口与圆筒的连接处设有旋转扣,所述进料口设置在及料口上下两侧,所述滑轮设置在螺旋轴的左端,所述支撑架固定连接在圆筒的下侧,所述电动机设置在支撑架的左侧,所述电动机与螺旋轴的连接处设有皮带,所述升降台设置在支撑架的下部,所述升降装置设置在升降台的下部,所述底座设置在升降装置的下部,所述底座的下部设有限位车轮。

优选的,所述电动机与螺旋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及料口与圆筒通过旋转扣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升降装置通过电线与电源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限位车轮设为4个,4个所述限位车轮设置在底座的底部四角。

优选的,所述升降装置包括2个升降杆,2个所述升降杆平行设置在底座的上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不锈钢螺旋卸料机结构简单,功能实用;升降装置由2个升降杆组成的结构设计,不仅能控制卸料机整体的高度,而且能根据运输车车内物料的剩余量调节其自身角度,提高了效率的同时节省了人力物力;旋转扣的结构设计使卸料机本身与运输车车内物料更方便给料;限位车轮的使用方便了卸料机的移动并能使其固定,方便了卸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滑轮2、皮带;3、电动机;4、支撑架;5、卸料口;6、升降装置;7、螺旋轴;8、圆筒;9、旋转扣;10、进料口;11、及料口;12、升降台;13、底座;14、限位车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不锈钢螺旋卸料机,包括集滑轮1、电动机3、支撑架4、卸料口5、升降装置6、螺旋轴7、圆筒8、进料口10、及料口11、升降台12、底座13,所述圆筒8设置在螺旋轴7的外部,所述卸料口5设置在圆筒8的右侧,所述及料口11设置在圆筒8的右侧,所述及料口11与圆筒8的连接处设有旋转扣9,所述及料口11与圆筒8通过旋转扣9转动连接,所述进料口10设置在及料口11上下两侧,所述滑轮1设置在螺旋轴7的左端,所述支撑架4固定连接在圆筒8的下侧,所述电动机3设置在支撑架4的左侧,所述电动机3与螺旋轴7通过皮带2传动连接,所述电动机3与螺旋轴7的连接处设有皮带2,所述升降台12设置在支撑架4的下部,所述升降装置6设置在升降台12的下部,所述升降装置6通过电线与电源电性连接,所述底座13设置在升降装置6的下部,所述底座13的下部设有限位车轮14,所述限位车轮14设为4个,4个所述限位车轮14设置在底座13的底部四角,所述升降装置6包括2个升降杆,2个所述升降杆平行设置在底座13的上部。

工作原理:该不锈钢螺旋卸料机在使用时,先将卸料机通过限位车轮14移动并固定在卸料车前,开启电动机3上的开关使其通过皮带2的传动带动螺旋轴7转动,并通过旋转扣9及控制升降装置6的两个升降杆的不同高度以适应及料口11与运输车内物料的接触角度,物料通过进入进料口10并在螺旋轴7的转动下使物料转动到卸料口5即可将物料卸下到卸料口附近的运送袋内,即可完成卸料,卸料结束后将升降装置6调节到初始高度,关闭连接电源即可。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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