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设置有无菌封口的食品罐制作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0826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设置有无菌封口的食品罐制作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同时也对食品卫生要求不断的提高,在传统罐装食品生产加工时,在罐子生产时常常采用高温消毒的方式,随后罐子经传送装置,在填充实物后进行下一工序的密封包装,然而在食品的生产车间是最适宜细菌生殖繁衍的场地,在食品进行密封包装时,往往会进入食品罐中,在密封的环境的不到无菌保障,从而使得人们对生产的食品质量产生怀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置有无菌封口的食品罐制作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使用紫外线灯在食品罐密封时进行消毒杀菌,食品在密封包装时的环境无菌,使得生产食品更加安全放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设置有无菌封口的食品罐制作设备,包括上转轮、下转轮和液压油箱,所述液压油箱的上表面固定有支架,且支架的另一端设置有液压缸,所述下转轮与伺服电动机的主轴之间通过连接架固定连接,且下转轮的下表面设置有下挡板,所述下转轮的内部设置有桶槽,且桶槽的内部设置有圆柱空心桶,所述下挡板的下表面设置有支腿,所述上转轮设置在下转轮的上方,且上转轮上的盖孔内安装有端盖,所述液压缸内设置有活塞杆,且活塞杆设置在上转轮的上方,所述上转轮的下表面安装有紫外线灯。

优选的,所述上转轮与伺服电动机的主轴之间通过连接架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下挡板内设置有圆柱空心桶漏孔。

优选的,所述液压油箱的上表面设置有控制器,且液压油箱与液压缸之间通过液压管连接。

优选的,所述圆柱空心桶和端盖均为铝质材料构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使用方便,为半自动生产模式,在上转轮下表面安装有紫外线灯,可对下转轮内的圆柱空心桶进行消毒杀菌,使得圆柱空心桶在无菌的环境下密封包装,可最大限度的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而在圆柱空心桶的密封,采用机械冲压的模式,食品罐的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在圆柱空心柱密封后在下挡板的圆柱空心桶漏孔自动脱落,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转轮和下转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端盖;2-紫外线灯;3-活塞杆;4-液压缸;5-液压管;6-支架;7-上转轮;8-圆柱空心桶;9-下转轮;10-支腿;11-下挡板;12-伺服电动机;13-液压油箱;14-控制器;15-盖孔;16-连接架;17-桶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设置有无菌封口的食品罐制作设备,包括上转轮7、下转轮9和液压油箱13,液压油箱13的上表面固定有支架6,且支架6的另一端设置有液压缸4,下转轮9与伺服电动机12的主轴之间通过连接架16固定连接,且下转轮9的下表面设置有下挡板11,下转轮9的内部设置有桶槽17,且桶槽17的内部设置有圆柱空心桶8,下挡板11的下表面设置有支腿10,上转轮7设置在下转轮9的上方,且上转轮7上的盖孔15内安装有端盖1,液压缸4内设置有活塞杆3,且活塞杆3设置在上转轮7的上方,上转轮7的下表面安装有紫外线灯2,上转轮7与伺服电动机12的主轴之间通过连接架16固定连接,下挡板11内设置有圆柱空心桶漏孔,液压油箱13的上表面设置有控制器14,且液压油箱13与液压缸4之间通过液压管5连接,圆柱空心桶8和端盖1均为铝质材料构件。

工作原理:使用前将伺服电动机12的转速与液压装置的工作进程相匹配好,后将端盖1和圆柱空心桶8分别放置在上转轮7和下转轮9的内部,当上转轮7的盖孔15与下转轮9的桶槽17对齐后,液压缸4工作,使得活塞杆3向下移动,将端盖1扣在圆柱空心桶8上,将圆柱空心桶8密封,在上转轮7和下转轮9相对运动时,安装在上转轮7下表面紫外线灯2对圆柱空心桶8进行杀毒消菌,在下转轮9内的圆柱空心桶8密封后转动到下挡板11内的圆柱空心桶漏孔时,圆柱空心桶8下落,随后可对密封好的圆柱空心桶8进行收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