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9328阅读:2953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



背景技术:

现有的纸盒包装内衬一般采用刀卡组装,在包装前需将刀卡一片一片的插入纸盒内,不仅费时费力,在组装时还容易出错,而在包装后,被包装产品与刀卡之间会存在一定孔隙,如此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晃动时会导致产品划伤,因此刀卡组装只能起到分隔产品的作用,对于保障产品安全的效果并不明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解决现有技术内衬与包装纸盒组装费时费力及组装后对包装产品保护效果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包括从上到下依次平行排列的内衬盖板、第一固定卡板、第二固定卡板和内衬底板,以及第一连接板、第二连接板和第三连接板,所述内衬盖板的一侧和第一固定卡板的一侧通过第一连接板折叠连接,所述第一固定卡板的另一侧和第二固定卡板的一侧通过第二连接板折叠连接,所述第二固定卡板的另一侧和内衬底板的一侧通过第三连接板折叠连接,所述第一固定卡板上开设有用于固定被包装产品的第一固定卡槽,所述第二固定卡板在与第一固定卡板开有第一固定卡槽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第二固定卡槽。

进一步地,所述内衬盖板在与第一固定卡板开有第一固定卡槽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观测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组装使用方便。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各部分采用依次折叠的方式连接,包装工人在组装包装盒时,只要不断反向折叠几次,就可以将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折叠好,组装极其方便,可有效减少组装时间,同时,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两个固定卡板上均开设有固定被包装产品的固定卡槽,被包装产品在包装时插入固定卡槽内,在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可以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对被包装产品的保护效果极佳,再有,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两个固定卡板上可以根据被包装产品的具体形状开设与被包装产品外形相对应的卡槽,适用范围广,适于在包装领域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组装后效果图。

图2为图1中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展开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方式展开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1-内衬盖板、2-第一固定卡板、3-第二固定卡板、4-内衬底板、5-第一连接板、6-第二连接板、7-第三连接板、8-观测孔、9-第一固定卡槽、10-第二固定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主要用于缩短包装工人组装时间及增强包装内衬对被包装产品的保护功能,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包括从上到下依次平行排列的内衬盖板1、第一固定卡板2、第二固定卡板3和内衬底板4,以及第一连接板5、第二连接板6和第三连接板7,所述内衬盖板1的一侧和第一固定卡板2的一侧通过第一连接板5折叠连接,所述第一固定卡板2的另一侧和第二固定卡板3的一侧通过第二连接板6折叠连接,所述第二固定卡板3的另一侧和内衬底板4的一侧通过第三连接板7折叠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组装使用方便。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各部分采用依次折叠的方式连接,包装工人在组装包装盒时,只要不断反向折叠几次,就可以将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折叠好,组装极其方便,可有效减少组装时间。

为了增强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对被包装产品的保护效果,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第一固定卡板2上开设有用于固定被包装产品的第一固定卡槽9,并且第二固定卡板3在与第一固定卡板2开有第一固定卡槽9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第二固定卡槽10。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两个固定卡板上均开设有固定被包装产品的固定卡槽,被包装产品在包装时插入固定卡槽内,在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可以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对被包装产品的保护效果极佳。

为了扩大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适用范围,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两个固定卡板上可以根据被包装产品的具体形状开设与被包装产品外形相对应的卡槽,适用范围广,适于在包装领域推广应用。

同时地,本折叠式纸盒包装内衬的内衬盖板1在与第一固定卡板2开有第一固定卡槽9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观测孔8,如此在打开包装纸盒盖板后不需要拆开包装纸盒内衬就可以很直观的了解被包装产品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固定卡板的数量可以根据本包装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最少可以只有一块固定卡板,最多可以有五至六块依次通过连接板折叠连接的固定卡板,本实用新型固定卡板的最佳数量是二至三块,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采用内衬盖板、三块固定卡板和内衬底板通过相应连接板依次折叠连接的方式,也是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之一。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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