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0529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法律文书辅助用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



背景技术: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具有非常严格的保密性,不能随意放置,然而目前使用收纳法律文书大多使用普通的文件夹,其安全性难以保证,而且法律文书证据类目繁多,必须分类存放,然而,现有的保存箱有些可以分类存放,但是不好查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包括:外箱和与其配合铰接的外盖,外箱上设有提手和密码锁,外盖内侧设有密码锁控制的锁舌,外箱内侧设有与锁舌匹配的锁扣,所述外箱内设有内箱,内箱上铰接有内盖,内箱与外箱共用箱底,内盖上设有拉手和暗锁,内盖上还设有文件扣,文件扣与拉手和暗锁相对设置,文件扣上设有多个可开合的圆环,还包括多个带盖的塑胶文件袋,文件袋上设有便签袋和与圆环匹配连接的挂扣,外盖上设有笔袋和带盖的证件袋。

进一步地,所述密码锁上设有挡盖,挡盖与外箱的外表面平齐。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的边缘设有凹槽,凹槽底部设有密封条,外盖的边缘设有凸边,外箱通过凹槽、密封条和凸边与外盖密封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和外盖均由外向内依次为防火阻燃布、防火保温棉、轻质铝合金薄板材和防火阻燃布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内还设有GPS定位器,GPS定位器固定在内箱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外箱中设置内箱放置重要文件,通过在内盖上设置文件扣并配置带有挂扣的带盖塑胶文件袋,同时使用密码锁锁住外箱和外盖,使用暗锁锁住内箱和内盖,使用查找方便,同时避免了文件被随意拿取,保证了法律文书证据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的打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打开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外箱,2-外盖,3-内盖,4-拉手,5-暗锁,6-密码锁,7-文件扣,8-圆环,9-文件袋,10-锁舌,11-提手,12-便签袋,13-证件袋,14-挂扣,15-挡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法律文书证据用的保存箱,包括外箱1和与其配合铰接的外盖2,外箱1上设有提手11和密码锁6,外盖2内侧设有密码锁6控制的锁舌10,外箱1内侧设有与锁舌10匹配的锁扣,所述外箱1内设有内箱,内箱上铰接有内盖3,内箱与外箱1共用箱底,内盖3上设有拉手4和暗锁5,内盖3上还设有文件扣7,文件扣7与拉手4和暗锁5相对设置,文件扣7上设有多个可开合的圆环8,还包括多个带盖的塑胶文件袋9,文件袋9上设有便签袋12和与圆环8匹配连接的挂扣14,外盖2上设有笔袋和带盖的证件袋13。

使用方法:所述通过密码锁6开启外箱1,密码锁6可防止他人随意打开外箱1,查找文件资料时,翻动文件袋9,根据文件袋9上便签袋12内的便签查找需要的文件,由于文件的多样性,例如照片、光盘等,使用带盖的塑胶文件袋可以避免在携带的过程中,文件散落,翻起最下面的文件袋9,通过暗锁5和拉手4打开内箱,拉手4可以为布条,隐蔽性好,可以存放或拿取重要的文件例如:机密文件,暗锁5可防止别人打开内箱,保证了法律文书证据的安全性,笔袋和证件袋13可以用于签字笔和律师证件的存放,使用查找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密码锁6上设有挡盖15,挡盖15与外箱1的外表面平齐。

挡盖15扣合在密码锁6的外侧,挡盖15使得密码锁6比较隐蔽,用于保护密码锁,同时不熟悉的人不清楚如何打开外箱1和外盖2。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1的边缘设有凹槽,凹槽底部设有密封条,外盖2的边缘设有凸边,外箱1通过凹槽、密封条和凸边与外盖2密封连接。

通过凹槽的底部设置密封条,配合凸边,使得外箱1与外盖2密封盖合,放置水和湿气进入外箱1内,对法律文件资料造成损坏,保障了法律文书证据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1和外盖2均由外向内依次为防火阻燃布、防火保温棉、轻质铝合金薄板材和防火阻燃布制成。

通过防火阻燃布、防火保温棉和轻质铝合金板材,使得保存箱可防火,防划伤破坏,保障了法律文书证据的安全性,同时质量较轻,携带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外箱1内还设有GPS定位器,GPS定位器固定在内箱内。

通过在内箱中安装GPS定位器,保存箱在丢失或者移动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定位,便于丢失后找回,保障了法律文书证据的安全性。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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