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易收纳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51336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简易收纳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箱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简易收纳箱。



背景技术:

现在市面上的收纳箱种类多种多样,有盖或无盖,一些箱体本身无盖,时间长久后落灰问题比较麻烦,打扫不方便,而自身带盖的有时又会影响物品的放置,比较纠结,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简易收纳箱,结构简单,导向柱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安装拆卸均十分方便,且盖体通过吸铁石与铁片的配合自动吸附,使用起来较为灵活,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包括方形的本体、设于本体上的盖体以及引导盖体的导向柱,所述本体内部中空形成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的上部、前部开口,所述容纳腔的后侧壁的上端部连接盖体的一端,所述容纳腔的左侧壁、右侧壁的前端部设有对称的左盲孔、右盲孔,所述导向柱的一端可拆卸的插入左盲孔中,所述导向柱的另一端连接于弹簧的一端,所述弹簧的另一端固定有顶片,所述弹簧和顶片可拆卸的插入右盲孔中。

前述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的自由端设有吸铁石,所述容纳腔的底壁的前端部设有适配于吸铁石的铁片。

前述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左侧壁上设有沿着左侧壁宽度方向设置的插槽,所述插槽的尺寸适配于导向柱的尺寸。

前述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柱为圆柱体。

前述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由软质材料制成。

前述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由聚酯纤维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简易收纳箱,包括有本体、盖体以及导向柱,其中盖体设置在本体内容纳腔的上端部和前端部,实现其封盖遮挡作用,且盖体由软质材料制成,手感柔软,且易于根据摆放物品的形状而变形,更适于使用。导向柱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其一端插入容纳腔左侧壁上的左盲孔中,另一端通过弹簧、顶片插入右侧壁的右盲孔中,需要使用时,先将导向柱一端插入左盲孔中,然后用力摁压顶片压缩弹簧,将导向柱另一端对准右盲孔,松开弹簧,弹簧利用弹力恢复原状将顶片置于右盲孔,从而将导向柱设置在左侧壁、右侧壁间,起到良好的引导盖体的作用。不需使用导向柱时,压缩弹簧将导向柱的左端先从左盲孔中拔下,然后再从右盲孔中拔出弹簧和顶片即可,可将导向柱插入左侧壁上的插槽中,避免随意放置而丢弃,导向柱的使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而定,灵活方便。该种简易收纳箱,结构简单,导向柱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安装拆卸均十分方便,且盖体通过吸铁石与铁片的配合自动吸附,使用起来较为灵活,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简易收纳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向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的含义:

1:本体;2:盖体;3:导向柱;4:后侧壁;5:左侧壁;6:右侧壁;7:弹簧;8:顶片;9:铁片;10:插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简易收纳箱,包括方形的本体1、设于本体1上的盖体2以及引导盖体2的导向柱3,所述本体1内部中空形成有容纳腔,用于放置收纳物品,所述容纳腔的上部、前部开口,便于取放物品,开口处也正是盖体2盖封处,所述容纳腔的后侧壁4的上端部连接盖体2的一端,所述容纳腔的左侧壁5、右侧壁6的前端部设有对称的左盲孔、右盲孔,即容纳腔的左侧壁5前端部设有左盲孔,右侧壁6的前端部设有右盲孔,左盲孔、右盲孔相对称,所述导向柱3的一端可拆卸的插入左盲孔中,所述导向柱3的另一端连接于弹簧7的一端,所述弹簧7的另一端固定有顶片8,所述弹簧7和顶片8可拆卸的插入右盲孔中,导向柱3利用弹簧7的弹力实现可拆卸。

进一步的,所述盖体2的自由端设有吸铁石,所述容纳腔的底壁的前端部设有适配于吸铁石的铁片9。通过吸铁石与铁片9的相互配合自动吸附,实现盖体2的自动关闭功能,方便实用。

进一步的,所述容纳腔的左侧壁5上设有沿着左侧壁5宽度方向设置的插槽10,所述插槽10的尺寸适配于导向柱3的尺寸,不使用导向柱3时方便放置,避免丢弃。优选的,所述导向柱3为圆柱体。圆滑无棱角,无划伤风险。

进一步的,所述盖体2由软质材料制成。优选的,所述盖体2由聚酯纤维制成。质感柔软,使用舒适。

使用时,将盖体搭设在导向柱上,盖体自然下垂吸铁石与铁片自动吸附,盖体将容纳腔的开口盖住,需要取放物品时,分开吸铁石与铁片,打开盖体即可。若物品有突出部分或者较大,可以将导向柱拆卸后放置,十分方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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