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地板运输用承载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90828发布日期:2018-10-30 23:49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木地板运输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木地板运输用承载机构。



背景技术:

木地板是指用木材制成的地板,中国生产的木地板主要分为实木地板、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复合地板、竹材地板和软木地板六大类,以及新兴的木塑地板。对于一些木质较好且价格昂贵的木地板,在运输的过程中不宜将木地板靠拢堆叠进行运输,即可相邻木地板之间放置缓冲垫,也不可避免木地板之间互相撞击而造成损坏,对于短途运输或铺设过程中运输,放置缓冲垫不仅麻烦,而且效果也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避免木地板在运输时相互摩擦和碰撞的运输用承载机构。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木地板运输用承载机构,包括托盘和底座,所述托盘顶部开设有容置区域,所述容置区域底部设置有防滑垫,所述托盘的顶部两端对称设置有第一定位槽,所述托盘下部两端设置有与第一定位槽相配合的定位凸起,数层托盘通过定位凸起滑动插入到第一定位槽内进行堆叠,并且位于最下层的托盘置于底座上,所述底座顶部设置有与定位凸起相配合的第二定位槽,位于最下层的托盘底部的定位凸起置于第二定位槽内。

作为优选,所述防滑垫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容置区域底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定位槽和第二定位槽的顶部均设置为广口状斜角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定位凸起底端左、右两侧设置为圆角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托盘的容置区域内设置供挡板穿过的通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是:本承载机构将木地板置于托盘上,再将托盘叠加放置在底座上,然后再将底座置于运输设备上,运输设备运载着木地板进行短途运输和铺设过程中运输,并且木地板在托盘上放置和取下都较为轻松,因此有利于提高装些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机构示意图

图2是托盘的主视图

图3是托盘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木地板运输用承载机构,包括托盘1和底座2,所述托盘1顶部开设有容置区域12,所述容置区域12底部设置有防滑垫15,所述托盘1的顶部两端对称设置有第一定位槽13,所述托盘1下部两端设置有与第一定位槽13相配合的定位凸起14,数层托盘1通过定位凸起14滑动插入到第一定位槽13内进行堆叠,并且位于最下层的托盘1置于底座2上,所述底座2顶部设置有与定位凸起14相配合的第二定位槽,位于最下层的托盘1底部的定位凸起14置于第二定位槽内。

在实际使用中,为了防滑垫15的位置出现移动,所述防滑垫15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容置区域12底部,并且螺栓通过沉头孔结构将防滑垫15固定在托盘1上。

此外,为了便于将定位凸起14置于第一定位槽13和第二定位槽,所述第一定位槽13和第二定位槽的顶部均设置为广口状斜角结构,所述定位凸起底端左、右两侧设置为圆角结构。

虽然防滑垫15对木地板3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滑作用,但是也不能完全限制木地板3产生位移,所述托盘1的容置区域内12设置供挡板穿过的通孔16,在木地板3产生较大位移时,挡板可限制木地板3从托盘1上脱出。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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