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10920发布日期:2019-04-24 00:28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存放木箱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



背景技术:

箱子拼音:指装各种东西用的方形容器,可用木头、塑料、皮革等制成。详细解释是;方形有底盖可贮藏物件的器具。而大多数存放货物的箱子一般为木箱,而木箱一般占用体积较大,而不便于拆卸,导致运输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包括上夹座和下夹座,所述上夹座由上连接部和两个呈倾斜向下的上夹紧侧臂构成,两个上夹紧侧臂分布在上连接部的两侧并与之连接为一体,所述下夹座包括下连接部和两个倾斜向下的下夹紧侧臂,两个下夹紧侧臂分布在下连接部两侧并与之连为一体,所述上连接部侧面中部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下侧壁中部设置有上连接通孔,所述下连接部中部设置有下连接通孔,凹槽内部底壁上还设置有与之固定连接的固定螺母,固定螺母内圈轴线与上连接通孔轴线相重合,且固定螺母与凹槽内部底壁通过焊接连接,下连接通孔与上连接通孔之间穿插有与固定螺母相配合的六角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连接通孔与上连接通孔直径相等。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六角螺栓为内六角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两个上夹紧侧臂内侧和两个下夹紧侧臂上侧面均设置有防滑条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两个上夹紧侧臂相垂直,两个下夹紧侧臂相垂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两块木板边侧分别放置在下夹紧侧臂与下夹紧侧臂之间,然后通过拧动六角螺栓,通过六角螺栓与固定螺母的配合使得六角螺栓带动下夹座上移靠近上夹座,故而下夹紧侧臂与下夹紧侧臂之间的间隙减小而夹紧两个木板,由于两个上夹紧侧臂相垂直和两个下夹紧侧臂相垂直,故而两个木板呈垂直固定连接,而一般的木箱呈长方体且相邻的面相垂直,故而通过固定夹座可以将木板拼接成木箱,该固定夹座结构简单,固定连接牢固,方便操作,从而便于木箱的拆卸安装,进而便于运输携带。

附图说明

图1为木板拼箱固定夹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木板拼箱固定夹座中上夹座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夹座1、下夹座2、上连接部3、上夹紧侧臂4、下连接部5、下夹紧侧臂6、凹槽7、上连接通孔8、下连接通孔9、固定螺母10、六角螺栓11、防滑条纹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木板拼箱固定夹座,包括上夹座1和下夹座2,所述上夹座1由上连接部3和两个呈倾斜向下的上夹紧侧臂4构成,两个上夹紧侧臂4分布在上连接部3的两侧并与之连接为一体,两个上夹紧侧臂4相垂直,所述下夹座2包括下连接部5和两个倾斜向下的下夹紧侧臂6,两个下夹紧侧臂6分布在下连接部5两侧并与之连为一体,两个下夹紧侧臂6相垂直,所述上连接部3侧面中部设置有凹槽7,所述凹槽7下侧壁中部设置有上连接通孔8,所述下连接部5中部设置有下连接通孔9,下连接通孔9与上连接通孔8直径相等,凹槽7内部底壁上还设置有与之固定连接的固定螺母10,固定螺母10内圈轴线与上连接通孔8轴线相重合,且固定螺母10与凹槽7内部底壁通过焊接连接,下连接通孔9与上连接通孔8之间穿插有与固定螺母10相配合的六角螺栓11,所述六角螺栓11为内六角螺栓以方便通过六角拧杆转动,所述两个上夹紧侧臂4内侧和两个下夹紧侧臂6上侧面均设置有防滑条纹1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首先将两块木板边侧分别放置在下夹紧侧臂6与下夹紧侧臂6之间,然后通过拧动六角螺栓11,通过六角螺栓11与固定螺母10的配合使得六角螺栓11带动下夹座2上移靠近上夹座1,故而下夹紧侧臂6与下夹紧侧臂6之间的间隙减小而夹紧两个木板,由于两个上夹紧侧臂4相垂直和两个下夹紧侧臂6相垂直,故而两个木板呈垂直固定连接,而一般的木箱呈长方体且相邻的面相垂直,故而通过固定夹座可以将木板拼接成木箱,该固定夹座结构简单,固定连接牢固,方便操作,从而便于木箱的拆卸安装,进而便于运输携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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