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端固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062495发布日期:2021-10-24 09:02阅读:72来源:国知局
吸管端固持器的制作方法
吸管端固持器
1.相关申请的交叉参考
2.本技术主张2019年11月6日申请的第62/931,792号美国临时申请的权益,所述申请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背景技术:

3.生物技术和分析化学行业逐渐寻求自动化并进行大规模测试。这种自动化正在转向机器人系统,所述机器人系统取代了溶液和试剂的手动操作。具体来说,机器人系统并入有可以将精确量的液体从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容器的三轴移液机器人。
4.然而,此自动化系统使用大量的耗材,例如孔板和吸管端。为了避免在测试中的各个步骤中使用的样本与试剂之间发生交叉感染,每当要进行新的液体转移时,通常选择新的吸管端。在每个吸管端使用一次之后,吸管端通常与吸管端内残留的任何液体一起被丢弃。因此,将用过的吸管端安置于包含测试过程中的每个步骤产生的废液的容器内。考虑到测试中所使用的试剂的性质,此种混合废物难以丢弃。
附图说明
5.通过参考附图,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公开,并且本公开的许多特征和优点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6.图1和图2包含实例吸管端容器的透视图。
7.图3和图4包含实例吸管端固持器的侧视图图示。
8.图5和图6包含实例托盘的图示。
9.图7包含实例吸管端固持器的仰视图图示。
10.图8包含实例吸管端固持器的另一透视图。
11.在不同附图中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似或相同的项目。
具体实施方式
12.在实施例中,吸管端固持器包含托盘,所述托盘包含用于接纳吸管端的开口阵列。多个开口提供到达由托盘限定或替代地在托盘下方联接的单独零件中形成的外壳内部的通道。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没有外壳。托盘固定在容器的口部上方。没有外壳的至少一个开口提供通过托盘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吸管端可以安置于开口阵列中的开口中。任选地,盖子可以施加在托盘和吸管端上方。
13.在另一实施例中,用于分配液体的方法包含从安置于吸管端固持器的开口阵列内的吸管端中选择吸管。所述方法还包含用吸管端从液体源吸取液体,通过与外壳无关的阵列的至少一个开口将液体从吸管端排出并进入吸管端固持器的容器内部。所述方法还包含将吸管端放置在开口阵列中的开口中,而不是提供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的开口中。
14.如图1和图2中所说明,吸管端固持器100包含联接到容器104的托盘 102。托盘102限定可以放置吸管端108的开口阵列103。
15.托盘102进一步限定外壳106。外壳106可以各自与开口阵列103中的开口唯一地相关联。吸管端108可以插入到开口阵列103中的开口中,或穿过开口阵列103中的开口并插入外壳106中。因此,外壳106将吸管端与其它外壳106 隔离。外壳106从托盘延伸到容器104的内部。
16.至少一个开口114不具有相关联外壳或没有外壳。相反,至少一个开口114 提供到达容器104内部的通道。在实例中,开口阵列103布置成一组列110和行112。外壳的开口114可以安置于阵列103的拐角处。尽管阵列103被说明为布置成行110和列112的矩形,但是开口阵列103可以布置成另一多边形或圆形布置。
17.托盘102在容器104的口部118处固定到容器104。例如,托盘102可以限定夹子116,所述夹子固定到容器104上的互补结构。
18.容器104可以逐渐变窄。例如,相比容器104的底部120,容器104在口部 118可以具有较宽截面。此外,容器104可以由聚合物材料形成,所述聚合物材料任选地可以是透明的。或者,聚合物材料是不透明的。具体来说,容器104可以由热塑性聚合物模制而成。
19.如图3和图4中所说明,容器104可以进一步限定肋和突起,例如结构322。当应用于仪器的互补空腔时,此结构322可以用于确保容器和吸管端固持器100 的期望取向。因此,接入容器104内部的开口114的位置相对于仪器安置于已知位置中。
20.托盘102还可以包含翼形件424。此翼形件424可以用于将吸管端固持器 100定位在仪器内。此外,此翼形件424可以用于连接托盘102上方的盖子。
21.图5包含托盘102的图示,其说明开口阵列103。图6包含具有布置成行和列的开口的托盘102的顶部的图示。任选地,外壳106布置在托盘102下方。外壳106可以形成为托盘102的一部分或与形成为托盘102联接的独立组件。
22.图7说明吸管端固持器100的仰视图。如所说明,外壳106布置成延伸到容器104中。托盘102的夹子116与容器104联接。如图8中所说明,盖子830 可以安置于吸管端108的阵列上方并且固定到托盘102。例如,夹子932可以将盖子930固定到托盘102。
23.在使用中,例如三轴移液机器人的移液机器人可以从多个吸管端中选择吸管端。或者,多个吸管端可以存储在单独的托盘中,从存储在所述单独的托盘上的吸管端中选择吸管端。吸管端可以用于从流体源吸取流体。当完成操作时,将残留在吸管端中的液体分配在提供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的开口中。吸管端可以放置于与外壳相关联的阵列内的开口中。可以通过用于吸取第二液体的第二端重复所述过程。可以通过提供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的开口分配第二端中的残留液体,并且第二端可以放置于也与外壳相关联的另一开口中。因此,外壳将用过的吸管端与其它用过的吸管端隔离。
24.在第一方面中,吸管端固持器包含托盘,所述托盘包含用于接纳吸管端的开口阵列。多个开口提供到达多个外壳的内部的通道。阵列的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没有外壳。吸管端固持器还包含容器。托盘固定在容器的口部上方。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提供通过托盘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
25.在第一方面的实例中,外壳延伸到容器中。
26.在第一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开口阵列布置成开口的列和行。例如,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安置于布置成开口的列和行的开口阵列的拐角处。
27.在第一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吸管端固持器还包含安置于开口阵列中的
多个吸管端。例如,至少一个开口没有吸管端。在另一实例中,多个吸管端中的吸管端延伸穿过开口阵列中的开口并进入多个外壳中的外壳中。
28.在第一方面的附加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吸管端固持器还包含固持到托盘并且固定在开口阵列上方的盖子。
29.在第一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托盘限定夹子以将托盘固定到容器的边缘。
30.在第一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容器逐渐变窄,相比容器的底部,在口部具有较大截面。
31.在第一方面的附加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多个外壳中的每个外壳限定与多个外壳中的其它外壳的体积隔离并且与容器的内部隔离的体积。
32.在第二方面中,分配液体的方法包含从安置于吸管端固持器的开口阵列中的多个吸管端中选择吸管端。吸管端固持器包含托盘,所述托盘包含开口阵列。多个开口提供到达多个外壳的内部的通道。阵列的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没有外壳。吸管端固持器还包含容器。托盘固定在容器的口部上方。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提供通过托盘到达容器内部的通道。所述方法还包含用吸管端从液体源吸取液体,通过至少一个开口将液体从吸管端排出并进入容器内部,并且将吸管端放置于开口阵列中的除了至少一个开口之外的开口中。
33.在第二方面的实例中,所述方法还包含从多个吸管端中选择第二吸管端,以及从第二液体源吸取第二液体。例如,所述方法还包含通过至少一个开口将第二液体从第二吸管端排出,以及将第二吸管端放置于开口阵列中的第二开口中。
34.在第二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放置吸管端的开口与容器内部隔离,并且多个吸管端中的其它吸管端是多个外壳中的外壳。
35.在第二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开口阵列布置成开口的列和行。例如,开口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开口安置于布置成开口的列和行的开口阵列的拐角处。
36.在第二方面的附加实例和上述实例中,托盘限定夹子以将托盘固定到容器的边缘。
37.在第二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容器逐渐变窄,相比容器的底部,在口部具有较大截面。
38.在第二方面的另一实例和上述实例中,盖子固定到托盘并且固定在开口阵列上方,所述方法还包括移除盖子并且任选地将托盘放置于例如测序仪器的仪器中。
39.应注意,以上在一般描述或实例中描述的所有活动并非都是必需的,可能不需要一部分特定活动,且除所描述的那些以外可以执行一个或多个其它活动。此外,所列出的活动的顺序不一定是执行它们的顺序。
40.在前述说明书中,已参考特定实施例描述了概念。然而,所属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了解,可以在不脱离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阐述的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因此,说明书和附图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并且所有这样的修改旨在被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41.如本文所用,术语“包括(comprises/comprising)”、“包含 (includes/including)”、“具有(has/having)”或其任何其它变型旨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举例来
说,包括一系列特征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设备不必仅限于那些特征,但可包含未明确列出的或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设备所固有的其它特征。此外,除非明确相反地陈述,否则“或”是指包含性的或,而非排它性的或。举例来说,以下中的任一个均满足条件a或b:a为真(或存在)且b为假(或不存在),a为假(或不存在)且b为真(或存在),以及a和b两个均为真(或存在)。
42.此外,“一(a/an)”的使用是用来描述本文中所描述的要素和组分。这样做仅是为方便起见且给出本实用新型范围的一般性意义。该描述应被解读为包括一个或至少一个,并且单数也包括复数,除非它明显另有所指。
43.上面已经关于特定实施例描述了益处、其它优点和问题的解决方案。然而,可能使任何益处、优点或解决方案产生或变得更加明显的益处、优点、问题解决方案以及任何特征均不应被解释为任何或全部权利要求的关键的、必需的或必要的特征。
44.在阅读本说明书之后,熟练的技术人员应了解,为了清楚起见,本文中在单独实施例的情况下所描述的某些特征也可以组合地在单个实施例中提供。相反,为了简洁起见,在单个实施例的情况下所描述的各种特征也可以单独地或以任何子组合形式提供。此外,提及的以范围陈述的值包括所述范围内的每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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