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

文档序号:25837129发布日期:2021-07-13 15:18阅读:71来源:国知局
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

本实用新型属于文稿存放箱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



背景技术:

法律文稿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稿,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稿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稿的总称。

在对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进行存放时,由于现有的法律文稿存放箱内部缺少对文件进行分隔的装置,如果内部存放的法律文稿较少时,法律文稿可能就会散乱在存放箱的内部,如果内部存放文件过多时则不便于对法律文稿的区分与查找。

另外,现有的法律文稿存放箱,多为不便携带式的较大型箱体,其不便于进行移动与携带,且为了保证其内部文件不受损害,需要将存放箱进行密封,常规的文稿存放箱多为密码锁或钥匙锁,在需要频繁打开使用时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具有可将不同文稿区域分隔,便于查找,提高使用方便性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后侧的顶部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有箱盖,所述箱体的内壁固定安装有五组限位条,每组所述限位条由四个卡条组成,前后两侧各两个对应的卡条为一组,每组所述限位条之间均活动卡接有隔板,所述限位条与隔板将文件箱内部分为六个区域,所述箱体的正面开设有六个标签槽,六个所述标签槽分别对应六个隔离出的区域,在对法律文稿进行区分存放时,由于各类别的发法律文稿数量可能不同,此时可调节隔板的位置,将隔板插入至合适的限位条中,将不同的文件进行区域分隔,以免产生混乱,同时也提高了对文件箱内部空间的利用率,可通过标签槽对相应位置区域存放的法律文稿类别在打上标签,然后在需要使用该类型法律文稿时就可以通过外部标签进行快速区分查找,提高了法律文稿查找的效率性,增加了实用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箱体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提槽,所述提槽内壁的顶部为弧形,且延伸至箱体的外部,提槽内部的弧形更贴合人手,使得在进行搬运移动时能够更稳定,增大摩擦力,不会轻易脱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箱体正面的顶部与箱盖正面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箱扣组,所述箱扣组由上底板、卡钩、下底板、固定座按压块活动套、卡板、卡扣与弹簧构成,所述箱盖正面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上底板,所述上底板的外侧固定安装有卡钩,所述箱体正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下底板,所述下底板的外侧固定安装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内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按压块,所述按压块的外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活动套,所述活动套的两侧开设有矩形孔,所述活动套的内部通过矩形孔活动连接有卡板,所述卡板的顶面固定连接有卡扣,所述卡扣贯穿活动套至外部,所述卡扣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卡板的顶面和活动套内壁的顶部固定连接,卡扣在活动套内部的部分为矩形条,伸出活动套的部分为矩形环,矩形环的宽值比卡钩的宽度值大,能够更方便的将卡扣与卡钩进行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箱盖正面的中央固定安装有拉手,所述拉手为矩形结构,且其内侧设置有防滑纹,防滑纹能够使得在将箱盖抬起时提供更大的摩擦力,不易脱手,以免不小心砸到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箱体与箱盖设有相对应的槽,箱体的槽由外向内凹,箱盖的槽由内向外凹,当两个槽进行对接时,可保证完全无缝隙,能够提供更好的密封效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箱盖内壁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吸附层,所述吸附层为活性炭吸附层,可将箱体内的异味以及空气中的水汽进行吸附除去,保持文件箱内部的空气的干燥性,即使长时间存放也不会使分高受潮发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箱体内部的限位条与隔板,在对箱体内部进行存放法律文稿时,根据不同类别所需存放文稿的数量,将隔板插入不同位置的限位条,以达到将不同类型的法律文稿进行分隔的效果,可根据使用时的不同类型文稿存放数量来适当的调节不同区域的大小,在进行区分文稿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提高空间利用率。

2、本实用新型通过箱体两侧开设的提槽,在需要进行移动时可通过双手抠入提槽来进行稳定的移动,箱体与箱盖的背面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正面通过箱扣组进行活动卡接,在使用时通过卡扣与卡钩进行卡接,非常简单方便的就能完成将箱体密封的效果,箱盖正面中部的拉手可辅助箱盖进行打开,上述装置均提高了本装置的方便性,具有很好的实用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箱体内部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箱扣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箱盖;3、标签槽;4、限位条;5、隔板;6、提槽;7、箱扣组;71、上底板;72、卡钩;73、下底板;74、固定座;75、按压块;76、活动套;77、卡板;78、卡扣;79、弹簧;8、拉手;9、合页;10、吸附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涉及土木建筑的法律文稿存放箱,包括箱体1,箱体1后侧的顶部通过合页9活动连接有箱盖2,箱体1的内壁固定安装有五组限位条4,每组限位条4由四个卡条组成,前后两侧各两个对应的卡条为一组,每组限位条4之间均活动卡接有隔板5,限位条4与隔板5将文件箱内部分为六个区域,箱体1的正面开设有六个标签槽3,六个标签槽3分别对应六个隔离出的区域,在对法律文稿进行区分存放时,由于各类别的发法律文稿数量可能不同,此时可调节隔板5的位置,将隔板5插入至合适的限位条4中,将不同的文件进行区域分隔,以免产生混乱,同时也提高了对文件箱内部空间的利用率,可通过标签槽3对相应位置区域存放的法律文稿类别在打上标签,然后在需要使用该类型法律文稿时就可以通过外部标签进行快速区分查找,提高了法律文稿查找的效率性,增加了实用性。

其中,箱体1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提槽6,提槽6内壁的顶部为弧形,且延伸至箱体1的外部,提槽6内部的弧形更贴合人手,使得在进行搬运移动时能够更稳定,增大摩擦力,不会轻易脱手。

其中,箱体1正面的顶部与箱盖2正面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箱扣组7,箱扣组7由上底板71、卡钩72、下底板73、固定座74按压块75活动套76、卡板77、卡扣78与弹簧79构成,箱盖2正面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上底板71,上底板71的外侧固定安装有卡钩72,箱体1正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下底板73,下底板73的外侧固定安装有固定座74,固定座74的内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按压块75,按压块75的外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活动套76,活动套76的两侧开设有矩形孔,活动套76的内部通过矩形孔活动连接有卡板77,卡板77的顶面固定连接有卡扣78,卡扣78贯穿活动套76至外部,卡扣78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弹簧79,弹簧79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卡板77的顶面和活动套76内壁的顶部固定连接,卡扣78在活动套内部的部分为矩形条,伸出活动套的部分为矩形环,矩形环的宽值比卡钩72的宽度值大,能够更方便的将卡扣78与卡钩进行卡接。

其中,箱盖2正面的中央固定安装有拉手8,拉手8为矩形结构,且其内侧设置有防滑纹,防滑纹能够使得在将箱盖2抬起时提供更大的摩擦力,不易脱手,以免不小心砸到手。

其中,箱体1与箱盖2设有相对应的槽,箱体1的槽由外向内凹,箱盖2的槽由内向外凹,当两个槽进行对接时,可保证完全无缝隙,能够提供更好的密封效果。

其中,箱盖2内壁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吸附层10,吸附层10为活性炭吸附层,可将箱体内的异味以及空气中的水汽进行吸附除去,保持文件箱内部的空气的干燥性,即使长时间存放也不会使分高受潮发霉。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

首先,将所需要进行存放的法律文稿存放与箱体1内部,根据不同类别所需存放文稿的数量,将隔板5插入不同位置的限位条4中间,以达到将不同类型的法律文稿进行分隔的效果,可根据使用时的不同类型文稿存放数量来适当的调节隔板5插入的位置来控制每个区域的大小,以达到对空间的最大利用率,箱体1两侧开设的提槽6,在需要进行移动时可用双手抠入提槽6来提供稳定的摩擦力进行移动,在需要将箱体1密封时,将按压块75向上抬起,按压块75带动活动套76上升,然后将卡扣78与卡钩72进行对接,然后向下将按压块75按下,按压过程中,卡扣78底端的卡板77与活动套76将弹簧79进行挤压,直到按压块75完全压下,此时卡扣78与卡钩72完成卡接,此时完成箱体1的密封,在需要打开时只需要将按压块75抬起即可,操作简单方便,箱盖2内壁顶部安装有吸附层10,可对文件箱内的异味以及水汽进行吸附,提高实用性。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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