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千秋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20840发布日期:2021-11-22 19:30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千秋盖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盖子领域,具体公开一种千秋盖。


背景技术:

2.市面上的盖子各色各样,其中千秋盖凭借着造型简约以及使用方便的优势,得到大多数生产厂商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产品采用千秋盖作为产品的瓶盖。
3.申请号为cn200820055772.5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保护型千秋盖,其通过在上片盖的凹口处垂直上片盖设置有支撑杆,解决的问题是千秋盖在不是使用状态时,保护千秋盖的上片盖不翻起而消除其潜在的故障。
4.但是该款千秋盖并不具备防止产品被随意打开使用的保险结构,从而不能让消费者放心所购买的产品在购买前有没有被打开使用过,从而会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欲。为此,我们提供一种千秋盖,用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不能防止产品被随意打开使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千秋盖,通过在盖体上设置有保险件,能够有效地杜绝了产品在被消费者购买前被随意打开使用的优点。
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7.一种千秋盖,包括瓶体、盖体以及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与所述瓶体通过螺纹连接,所述顶盖可翻转连接在所述盖体上,所述盖体与所述瓶体之间设置有至少一组定位组件,所述盖体上可拆卸设置有保险件,所述保险件以及所述顶盖之间设置有至少一组限位组件。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组件包括限位凸块以及限位槽,所述限位凸块设置在所述保险件靠近所述顶盖的一侧,所述限位槽设置在所述顶盖上对应所述限位凸块的位置。
9.采用这样的结构,通过限位凸块以及限位槽配合,能够保证顶盖在不拆卸保险件的情况下不能翻转,从而实现了产品在消费者未购买前不能随意试用的功能,提高了保险性;同时也解决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部分千秋盖意外翘头导致产品发生漏液的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盖体内设置有固定凸环,所述固定凸环内设置有密封凸环,所述固定凸环与所述密封凸环之间设置有密封件。
11.采用这样的结构,密封件能够有效地增加了盖体与瓶体之间的密封性,避免了在产品在生产和运输的过程中发生漏液的情况发生,有效地保证了产品的完整性。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定位凸块,所述定位凸块设置在所述固定凸环的底壁,所述瓶体的瓶口处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块对应的定位卡槽。
13.采用这样的结构,盖体内的固定凸环的底壁上设置有定位凸块,并且瓶体的瓶口
处对应定位凸块的地方也设置有定位卡槽,能够有效地保证了千秋盖在拧紧后出液口能够正对瓶体的正面,提高了产品的美观。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固定凸环靠近所述密封凸环的侧面以及所述瓶体的瓶口处均设置有螺纹,所述瓶体与所述固定凸环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密封凸环的半径小于瓶体的瓶口半径,所述密封凸环的内壁形成出液空腔。
15.采用这样的结构,瓶体与盖体中的固定凸环通过螺纹连接,能够稳固地将瓶体与盖体连接在一起;密封凸环的半径小于瓶体的瓶口半径,密封凸环能够插入瓶口内和瓶口内壁紧配合,无论瓶口和盖子是否有上下间隙,都不会发生漏液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密封性。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盖体内设置有第一出液凸环,所述第一出液凸环的底部开有出液通孔,所述出液通孔与所述出液空腔相连通。
17.采用这样的结构,用户在使用产品时,瓶体内的液体能够更加方便地通过出液通孔流入至第一出液凸环,极大地提高了用户使用体验。
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顶盖的侧壁开有出液口,所述顶盖的底部对应所述第一出液凸环处设置有第二出液凸环。
19.采用这样的结构,用户在使用产品时,瓶体内的液体经第一出液凸环流入至第二出液凸环,再通过与第二出液凸环相连通的出液口流出至产品外,有效地避免了在使用过程中漏液情况的发生。
2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出液凸环的半径大于所述第一出液凸环的半径,所述出液口与所述第二出液凸环相连通形成出液通道。
21.采用这样的结构,第二出液凸环的半径大于第一出液凸环的半径,第二出液凸环能够有效地对第一出液凸环进行包裹,从而杜绝了漏液的情况发生。
2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盖体的内部设置有漏液槽,所述漏液槽的底壁设置有至少一个漏液通孔。
23.采用这样的结构,漏液槽能够有效地将遗留在盖体内部的液体进行汇聚,漏液槽底壁的漏液通孔能够有效地将汇聚后的液体排出至外界,避免了液体积在盖体内部,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卫生性。
24.上述一种千秋盖,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5.其一,盖体上设置有可拆卸的保险件,并且保险件靠近顶盖的一侧设置有限位凸块,顶盖对应限位凸块的位置设置有限位槽,通过限位凸块以及限位槽的配合,能够保证顶盖在不拆卸保险件的情况下不能翻转,从而实现了产品在消费者未购买前不能随意试用的功能,极大地提高了保险性;其二,保险件上的限位凸块与顶盖上的限位槽相配合,同时也能解决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部分千秋盖意外翘头导致产品发生漏液的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其三,盖体与瓶体之间设置有定位组件,能够保证盖体拧紧时顶盖的出液口能够正对瓶体正面,使产品的整体外观更加完整美观。
附图说明
26.图1是本实施例一种千秋盖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7.图2是本实施例一种千秋盖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28.图3是本实施例一种千秋盖中盖体的俯视图。
29.图4是本实施例一种千秋盖中盖体的仰视图。
30.图5是本实施例一种千秋盖中顶盖的结构示意图。
31.图中:1、瓶体;2、盖体;3、顶盖;4、保险件;5、限位凸块;6、限位槽;7、固定凸环;8、密封凸环;9、密封件;10、定位凸块;11、定位卡槽;12、出液空腔;13、第一出液凸环;14、出液通孔;15、出液口;16、第二出液凸环;17、出液通道;18、漏液槽;19、漏液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32.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
3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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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 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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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5.实施例1:
36.如图1

5所示的一种千秋盖,包括瓶体1、盖体2以及顶盖3,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2与所述瓶体1连接,所述顶盖3可翻转连接在所述盖体2上,所述盖体2与所述瓶体1之间设置有两组定位组件,所述盖体2上通过连接桥设置有保险件4,其中连接桥的强度应设置为能通过人力使保险件4从盖体2上拆卸下来,所述保险件4以及所述顶盖3之间设置有两组限位组件。
37.实施例2:
38.如图1

5所示的一种千秋盖,包括实施例1的所有技术特征,所述盖体2内设置有固定凸环7,所述固定凸环7内设置有密封凸环8,所述固定凸环7与所述密封凸环8之间设置有密封件9,其中密封件9可采用橡胶圈;所述定位组件包括定位凸块10,所述定位凸块10设置在所述固定凸环7的底壁,所述瓶体1的瓶口处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块10对应的定位卡槽11;所述固定凸环7靠近所述密封凸环8的侧面以及所述瓶体1的瓶口处均设置有螺纹,所述瓶体1与所述固定凸环7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密封凸环8的半径小于瓶体1的瓶口半径,所述密封凸环8的内壁形成出液空腔12;所述盖体2内设置有第一出液凸环13,所述第一出液凸
环13的底部开有出液通孔14,所述出液通孔14与所述出液空腔12相连通;所述顶盖3的侧壁开有出液口15,所述顶盖3的底部对应所述第一出液凸环13处设置有第二出液凸环16;所述第二出液凸环16的半径大于所述第一出液凸环13的半径,所述出液口15与所述第二出液凸环16相连通形成出液通道17。
39.实施例3:
40.如图1

5所示的一种千秋盖,包括实施例1或2的所有技术特征,所述限位组件包括限位凸块5以及限位槽6,所述限位凸块5设置在所述保险件4靠近所述顶盖3的一侧,所述限位槽6设置在所述顶盖3上对应所述限位凸块5的位置。
41.实施例4:
42.如图1

5所示的一种千秋盖,包括实施例1或2或3的所有技术特征,所述盖体2的内部设置有漏液槽18,所述漏液槽18的底壁设置有两个漏液通孔19。
43.其中,需要说明的是保险件4从盖体2上拆卸是一次性的,保险件4从盖体2上拆卸后不能重新安装在盖体2上。
4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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