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572085发布日期:2022-09-20 22:40阅读:44来源:国知局

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


背景技术:

2.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也同时快速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随意堆放和掩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破坏土壤结构,且会污染环境,影响空气质量。建筑垃圾中主要是由土、砂、石砾、砖瓦和混凝土碎块组成,属于可再利用成分,因此建筑垃圾回收不仅对环境友好,且能减少资源浪费。
3.伴随城市垃圾分选机械自动化水平的提升,对连续可靠稳定化生产提出更高的要求,破碎作为垃圾分选生产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其对前道给料的均匀性有较高的依赖,首先,建筑垃圾中各物料体积大小不一,进入后续粉碎处理前,通常是采用人工将较大的石块或杂物选出,但这种方式需要花费较大的工时和工力,成本高,同时人工清理时安全风险性较高。其次,建筑垃圾具有多样性并且体积较大,在建筑垃圾进入粉碎及进行处理时需要一种自动分散设备将其进行均匀分散,避免发生堵塞,影响后续的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以上缺陷或改进需求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能够达到自动筛选及布料作用,保证后续处理畅通。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包括输送槽,所述输送槽底部设有传送带,以将该输送槽前部上料端的建筑垃圾输送至尾部出料端;所述输送槽的前部上料端设有格栅组件,尾部出料端设有布料滚筒,实现自动筛选及布料。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格栅组件包括设于输送槽横向两侧的立柱,其中一侧的立柱之间设有活动支撑条,另一侧的立柱之间设有支撑板,用于支撑所述格栅,且所述支撑板的设置高度大于活动支撑条的设置高度,使得所述格栅倾斜设置。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格栅于输送槽上方横向设置,其一端与所述活动支撑条固定,另一端通过拉板固定,并且底部通过支撑板支撑。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拉板及活动支撑条上有设若干对应的固定孔,可根据需要调节格栅之间的距离,并通过固定件固定。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布料滚筒包括滚筒,该滚筒外表面周向间隔设有多个鳞板,所述鳞板为阶梯状,实现反向拨动。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滚筒端部设有连接轴,分别固定于输送槽的侧板上,并可绕其转动。
11.总体而言,通过本实用新型所构思的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
益效果:
12.(1)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前端上料布料用,运行过程中建筑垃圾通过前端格栅,可预分选出人工及机械难以处理的建筑垃圾中的大块石头及杂物,并且伴有液压升降辅助清理,避免人工清理格栅中产生的风险;筛下物通过后端布料滚筒将物料均匀布料,控制料层厚度,达到自动筛选及布料作用,保证后续处理畅通。
13.(2)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采用阶梯状的鳞板,滚筒反向上扬转动,当物料通过滚筒时,较厚的料层会被该滚筒挡住,并且通过鳞板反向拨动物料,一方面将大件物料打散开,另一方面控制了料层厚度,使物料进入下一步工序时,均匀分散。本实用新型的布料滚筒结构简单,并且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立体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立体结构平面结构示意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涉及的布料滚筒结构示意图。
17.在所有附图中,同样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技术特征,具体为:1-输送槽、2-布料滚筒、3-格栅、4-拉板、5-支撑板、6-立柱、7-伸缩件、8-活动支撑条;201-滚筒、202-鳞板。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1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
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立体结构平面结构示意图。如图1和图2所示,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包括输送槽1,输送槽1底部设有传送带,将输送槽1前部上料端的建筑垃圾输送至尾部出料端。输送槽1的前部上料端设有格栅组件,尾部出料端设有布料滚筒2。
24.其中格栅组件包括格栅3、拉板4、支撑板5、立柱6、液压缸7以及活动支撑条8,输送槽1横向两侧均设有立柱6,用于将格栅3支撑于输送槽1上方,其中一侧的立柱6之间设有活动支撑条8,活动支撑条8两端分别固定于对应的立柱6上,并且能够绕立柱6旋转,另一侧的立柱6之间设有支撑板5,支撑板5两端与对应的立柱6固定连接。格栅3于输送槽上方横向设置,其一端与活动支撑条8固定,另一端通过拉板4固定,并且底部通过支撑板5支撑。拉板4两端同时通过对应的伸缩件7连接,伸缩件7一端与拉板4固定,另一端固定于相对一侧的立柱6上。
25.优选地,拉板4及活动支撑条8上设有若干对应的固定孔,格栅3两端也设有与之匹配的固定孔,可根据需要调节格栅之间的距离,并通过固定件将格栅3与拉板4及活动支撑条8固定。固定孔优选为螺栓孔,固定件优选为螺栓。
26.支撑板5的设置高度大于活动支撑条8的设置高度,使得格栅3倾斜设置,将建筑垃圾上料至格栅3上之后,大于格栅3间隙的石块等大件垃圾可自由排出,从格栅上滑落至输送槽一旁集中收集,小于格栅3间隙的物料下落至下方的输送槽1中,经过传送带传输至尾部,并通过布料滚筒2 均匀布料。
27.另外由于建筑垃圾中通常含有布料物质,缠绕于格栅3不易自动滑落,格栅3上若有布料或者其他积料,通过伸缩件的收缩,拉动拉板4,同时活动支撑条8旋转,可将格栅3整体抬升,从而将格栅3的物料倒出;清理完成后,伸缩件7伸缩,将格栅3放下,重新落至支撑板5上,及完成一个清理周期。
28.伸缩件7优选为液压缸,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能够实现伸缩的方式。
29.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建筑垃圾,通过铲车或其他机械设备将建筑垃圾倒入格栅中即可进行筛分,大大减少的人力的参与,并且通过将格栅一端自动抬升能够对格栅上的布料或者其他积料清理,使用方便。
30.进一步地,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涉及的布料滚筒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布料滚筒2包括滚筒201、鳞板 202以及连接轴(图中未示出),滚筒201外表面周向间隔设有多个鳞板 202,滚筒201端部设有连接轴,连接轴分别固定于输送槽的侧板上,并可绕其转动。
31.鳞板202为阶梯状,纵向上为对称的阶梯结构,滚筒201反向上扬转动(即在附图所
示的具体实施例中,滚筒201逆时针转动),当物料通过滚筒201时,较厚的料层会被该滚筒挡住,并且通过鳞板202反向拨动物料,一方面将大件物料打散开,另一方面控制了料层厚度,使物料进入下一步工序时,均匀分散。
32.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建筑垃圾的鳞板布料机,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前端上料布料用,运行过程中建筑垃圾通过前端格栅,可预分选出人工及机械难以处理的建筑垃圾中的大块石头及杂物,并且伴有液压升降辅助清理,避免人工清理格栅中产生的风险。筛下物通过后端布料滚筒将物料均匀布料,控制料层厚度,达到自动筛选及布料作用,保证后续处理畅通。
33.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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