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冠状瓶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963123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冠状瓶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冠状瓶盖。
【背景技术】
[0002]瓶子容器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主要用于盛放饮料等液体或食品等。而瓶盖是食品饮料包装配件里重要的一环,也是消费者最先与产品接触的地方。瓶盖具有保持内容物产品的密闭性的功能,因此需要与瓶口紧密配合。目前市场上的瓶盖大多外壁有竖直条纹,有些甚至没有,这就造成在开启瓶子时,容易打滑且很费劲。而且瓶盖外形大多是圆筒状结构,千遍一律,缺乏美感。另外有些瓶盖强度不够,容易破碎。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冠状瓶盖。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冠状瓶盖,其包括:盖体外表面、盖体内腔、盖体内腔壁,其中盖体外表面设有耳状结构加强筋板,盖体内腔顶端设有圆环形凸台,盖体内腔壁上位于圆环形凸台下方的位置设置用于与待配合的瓶口构成螺纹配合的内螺纹。
[0005]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沿盖体外表面径向均匀布置一周。
[0006]所述圆环形凸台的弧度自上往下逐渐递减。
[0007]所述内螺纹为段状分布。
[0008]所述相邻的两耳状结构加强筋板间的间隙为0.5?1.5个筋板厚度,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距离瓶盖外壁最远端距离2?4mm。
[0009]本实用新型优点是:
[0010]本实用新型在保证密封性的前提下,这种结构可以节省产品用料,而凸台末端的锥面有利凸台插入瓶口,加强筋板一方面可以提高瓶盖强度,一方面又增加了旋拧的摩擦力,起到防滑作用提升用户使用手感,瓶盖外侧一周的耳状加强筋板使瓶盖成冠状结构,美观程度大幅提升。
【附图说明】
[0011]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0013]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图;
[0014]图3为本实用新型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实施例:首先参考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冠状瓶盖,其包括:盖体外表面11、盖体内腔12、盖体内腔壁13,其中盖体外表面11设有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盖体内腔12顶端设有圆环形凸台15,盖体内腔壁13上位于圆环形凸台15下方的位置设置用于与待配合的瓶口构成螺纹配合的内螺纹16。
[0016]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沿盖体外表面11径向均匀布置一周。
[0017]所述圆环形凸台15的弧度自上往下逐渐递减。
[0018]所述内螺纹16为段状分布。
[0019]所述相邻的两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间的间隙为0.5?1.5个筋板厚度,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距离瓶盖外壁最远端距离2?4mm。
[0020]本实用新型加工上节省产品用料,密封性好,加强筋板一方面可以提高瓶盖强度,一方面又增加了旋拧的摩擦力,起到防滑作用提升用户使用手感,瓶盖外侧一周的耳状加强筋板使瓶盖成冠状结构,美观程度大幅提升。
[0021]当然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主要技术方案的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冠状瓶盖,其包括:盖体外表面(11)、盖体内腔(12)、盖体内腔壁(13),其中盖体外表面(11)设有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盖体内腔(12)顶端设有圆环形凸台(15),盖体内腔壁(13)上位于圆环形凸台(15)下方的位置设置用于与待配合的瓶口构成螺纹配合的内螺纹(16) ο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冠状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沿盖体外表面(11)径向均勾布置一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冠状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形凸台(15)的弧度自上往下逐渐递减。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冠状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螺纹(16)为段状分布。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冠状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邻的两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间的间隙为0.5?1.5个筋板厚度,所述耳状结构加强筋板(14)距离瓶盖外壁最远端距离2?4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冠状瓶盖,其包括:盖体外表面、盖体内腔、盖体内腔壁,其中盖体外表面设有耳状结构加强筋板,盖体内腔顶端设有圆环形凸台,盖体内腔壁上位于圆环形凸台下方的位置设置用于与待配合的瓶口构成螺纹配合的内螺纹,本实用新型为一冠状瓶盖,瓶盖外形呈皇冠状构造,瓶盖外周壁沿其径向均匀布置一周耳状结构加强板筋片,加强板筋片在提高瓶盖强度的同时,加大了与手之间的摩擦力,而且造型美观。
【IPC分类】B65D41/04
【公开号】CN204872000
【申请号】CN201520395061
【发明人】王卫
【申请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巨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巨鲨商贸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6月9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