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插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63904发布日期:2019-05-15 22:34阅读:381来源:国知局
自动插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吸塑机工作台锁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插板。



背景技术:

真空(正、负压)吸塑技术目前是国际上先进的生产工艺,是更快更好地发展装饰建材生产的新途,必将在装饰板材行业中占领先的地位。真空吸塑机采用框式钢架结构、交换式工作台,真空箱与保温箱合二为一;配置高质量真空机和大容积真空罐,真空度高,压力稳定,机械运动,温度、真空度及压力均电气自动控制。它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板材表面吸塑,用于结构复杂及表面花样较多的构件,效果更加显著。

常用的真空吸塑机工作台锁紧时,压紧时间长,工作效率低,且锁紧件易损坏,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自动插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气缸、板条、插板本体、插板滚轴;所述的板条通过板条固定件与工作台左右滑动连接;板条的一端延伸至工作台的一端外侧与气缸连接;板条上均匀固定有若干插板本体;工作台的另一侧通过折页与压框转动连接;压框上设有与插板本体配合的插板滚轴;

进一步地,所述的插板本体的上端设有向前延伸的斜块;插板本体的下端设有与板条固定连接的固定孔一;

进一步地,所述的固定孔一为长腰孔;

进一步地,所述的插板滚轴的上设有与压框固定连接的固定孔二;插板滚轴的中部下端设有与斜块配合连接的圆柱滚轴;圆柱滚轴与插板滚轴转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的圆柱滚轴的外侧套接有轴套;

进一步地,所述的板条固定件包含板条固定块及盖板;板条固定块固定在工作台上;板条固定块上设有向外开口的板条安装槽口;板条穿套在板条安装槽口上;盖板设在板材安装槽口的外侧,并与板条固定块固定连接。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自动插板,加装气缸,通过伸长气缸杆带动板条及安装在板条上的插板本体向前运动,通过插板本体上的斜度下压插板滚轴实现锁紧动作,省时省力省工,大大减少压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插板使用时间更长,节约压扣易损件成本,且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锁紧后的状态示意图;

图3是插板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插板滚轴的正视图;

图5是图4上A-A方向的剖视图;

图6是板条固定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工作台;2、折页;3、插板滚轴;4、压框;5、插板本体;6、板条;7、气缸;8、板条固定件;3-1、固定孔二;3-2、圆柱滚轴;5-1、斜块;5-2、固定孔一;8-1、板条固定块;8-2、板条安装槽口;8-3、盖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图1-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气缸7、板条6、插板本体5、插板滚轴3;所述的板条6通过板条固定件8与工作台1左右滑动连接;板条6的一端延伸至工作台1的一端外侧与气缸7连接;板条6上均匀固定有若干插板本体5;工作台1的另一侧通过折页2与压框4转动连接;压框4上设有与插板本体5配合的插板滚轴3;

参看图3所示,所述的插板本体5的上端设有向前延伸的斜块5-1;插板本体5的下端设有与板条6固定连接的固定孔一5-2;

参看图3所示,所述的固定孔一5-2为长腰孔,便于调节插板本体5与插板滚轴3之间的相对位置;

参看图4-5所示,所述的插板滚轴3的上设有与压框4固定连接的固定孔二3-1;插板滚轴3的中部下端设有与斜块5-1配合连接的圆柱滚轴3-2;圆柱滚轴3-2与插板滚轴3转动连接,减小插板本体5与插板滚轴3之间的摩擦力,提高锁紧效率,增强自动插板的使用寿命;

所述的圆柱滚轴3-2的外侧套接有轴套,有效增加插板滚轴3与插板本体5之间的灵活性;

参看图6所示,所述的板条固定件8包含板条固定块8-1及盖板8-3;板条固定块8-1固定在工作台1上;板条固定块8-1上设有向外开口的板条安装槽口8-2;板条6穿套在板条安装槽口8-2上;盖板8-3设在板材安装槽口8-2的外侧,并与板条固定块8-1固定连接。

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板条的一端加装有气缸7,通过气缸7上活塞杆的伸出,带动板条6及安装在板条6上的插板本体5向前运动,通过插板本体5上的斜块5-1下压插板滚轴3实现锁紧动作,省时省力省工,大大减少压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插板使用时间更长,节约压扣易损件成本。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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