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29239发布日期:2020-01-07 10:13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



背景技术:

传统的注塑螺纹盖子模具为了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基本采用旋转脱模结构的设计方式,这种设计方式存在模具加工不便、稳定性较差等问题,亟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包括:推板、模芯组件、定模和动模,其中:

推板位于定模上方,推板上设有上下贯通的通槽;

模芯组件包括中心柱、第一斜面块、第二斜面块、第三斜面块与第四斜面块;中心柱的一端穿过通槽固定在定模上;第一斜面块和第二斜面块均位于通槽内,且第一斜面块与第二斜面块相对布置在中心柱的两侧并分别与中心柱的侧壁斜面配合,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中心线之间的间距由中心柱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依次递减;第三斜面块与第四斜面块相对布置第一斜面块与第二斜面块连线的两侧并分别与中心柱的侧壁斜面配合,且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中心线之间的间距由中心柱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依次递减;第三斜面块与第四斜面块分别活动安装在推板上并随着推板的上下运动沿中心柱侧壁的配合斜面进行上下滑动;第一斜面块、第二斜面块、第三斜面块和第四斜面块的顶部分别设有型模部,且当第一斜面块、第二斜面块、第三斜面块、以及第四斜面块顶部的型模部与中心柱的顶面位于同一平面内时,第一斜面块、第二斜面块、第三斜面块、以及第四斜面块顶部的型模部相互配合形成外壁带有螺纹槽的型模;

模芯组件的下方设有用于推动第一斜面块和第二斜面块沿其配合斜面进行上下滑动的推料机构;

动模位于模芯组件的上方,动模上设有上模腔,且在合模状态下上模腔覆盖在型模的外周并与型模配合以在上模腔的内壁与型模的外壁之间形成型腔。

优选地,推料机构包括顶出板、第一脱模顶杆和第二脱模顶杆,所述顶出板位于定模的下方,第一脱模顶杆和第二脱模顶杆分别竖直固定在顶出板上,且第一脱模顶杆的顶部穿过定模与第一斜面块的底部抵靠,第二脱模顶杆的顶部穿过定模与第二斜面块的底部抵靠。

优选地,中心柱内设有竖直延伸的顶料孔,顶料孔内设有顶料杆,所述顶料杆固定安装在顶出板上。

优选地,中心柱的侧壁具有第一斜面、第二斜面、第三斜面和第四斜面,所述第一斜面与第二斜面相对布置,第三斜面与第四斜面相对布置,且由中心柱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所述第一斜面、第二斜面、第三斜面以及第四斜面与中心柱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第三斜面上设有沿其倾斜方向布置的第一凸起部,第四斜面上设有沿其倾斜方向布置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凸起部远离第三斜面的一侧侧面与第三斜面平行,第二凸起部远离第四斜面的一侧侧面与第四斜面平行,且第一凸起部、第二凸起部的宽度由靠近中心柱的一侧向远离中心柱的一侧依次递增以形成梯形截面结构体;所述第一斜面块与第一斜面贴合,第二斜面块与第二斜面贴合,第三斜面块上设有与第一导向部适配的第一导向槽,第三斜面块与第三斜面贴合,第一凸起部位于第一导向槽内并与第一导向槽滑动配合,第四斜面块上设有与第二凸起部适配的第二导向槽,第四斜面块与第四斜面贴合,第二凸起部位于第二导向槽内并与第二导向槽滑动配合。

优选地,推板上设有向定模方向凹陷的凹槽,凹槽的底部设有贯通的通孔以形成通槽;所述第三斜面块和第四斜面块位于凹槽内,且其底部与凹槽的底面贴合。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对模芯组件的结构进行设置,以使开模时,可以通过上抬推板以带动第三斜面块和第四斜面块沿其配合斜面上移,以利用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的限制使得第三斜面块与第四斜面块逐步靠近,以带动第三斜面块和第四斜面块顶部的型模部向中心柱中心部分靠近,使得其螺纹部分与工件脱扣;然后再通过推料机构推动第一斜面块和第二斜面块上移,以利用第一斜面块与第二斜面块与中心柱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的限制使得第一斜面块与第二斜面块逐步靠近,以带动第一斜面块和第二斜面块顶部的型模部向中心柱中心部分靠近,使得其螺纹部分与工件脱扣,从而使各型模部与工件完全脱扣,取下工件即可完成脱模工作。此种结构模具加工方便,结构稳定,适用性强,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安全可靠,操作简单,定位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三维效果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在移除动模状态下的俯视图;

图4为图3中c1-c1向剖面图;

图5为图3中c2-c2向剖面图;

图6为图3中c3处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6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的三维效果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在移除动模状态下的俯视图;图4为图3中c1-c1向剖面图;图5为图3中c2-c2向剖面图;图6为图3中c3处的放大图。

参照图1-6,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注塑螺纹盖子模具,包括:推板1、模芯组件、定模2和动模3,其中:推板1位于定模2上方,推板1上设有向定模2方向凹陷的凹槽,凹槽的底部设有贯通的通孔以形成通槽。

模芯组件包括中心柱10、第一斜面块4、第二斜面块5、第三斜面块6与第四斜面块7;中心柱10的一端穿过通槽固定在定模2上;第一斜面块4和第二斜面块5均位于通槽内,且第一斜面块4与第二斜面块5相对布置在中心柱10的两侧并分别与中心柱10的侧壁斜面配合,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10中心线之间的间距由中心柱10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依次递减;第三斜面块6和第四斜面块7位于凹槽内,且第三斜面块6与第四斜面块7相对布置第一斜面块4与第二斜面块5连线的两侧并分别与中心柱10的侧壁斜面配合,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10中心线之间的间距由中心柱10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依次递减;第三斜面块6与第四斜面块7分别活动安装在推板1上并随着推板1的上下运动沿中心柱10侧壁的配合斜面进行上下滑动,以使上抬推板1时,第三斜面块6与第四斜面块7的顶部相互靠近。第一斜面块4、第二斜面块5、第三斜面块6和第四斜面块7的顶部分别设有型模部a,且当第一斜面块4、第二斜面块5、第三斜面块6、以及第四斜面块7顶部的型模部a与中心柱10的顶面位于同一平面内时,第一斜面块4、第二斜面块5、第三斜面块6、以及第四斜面块7顶部的型模部a相互配合形成外壁带有螺纹槽的型模。模芯组件的下方设有推料机构8,所述推料机构8包括顶出板81、第一脱模顶杆82和第二脱模顶杆83,所述顶出板81位于定模2的下方,第一脱模顶杆82和第二脱模顶杆83分别竖直固定在顶出板81上,且第一脱模顶杆82的顶部穿过定模2与第一斜面块4的底部抵靠,第二脱模顶杆83的顶部穿过定模2与第二斜面块5的底部抵靠,以使上抬顶出板81时可以推动第一斜面块4和第二斜面块5沿其配合斜面上移,进而使得二者的顶部在上移的过程中可以相互靠近。动模3位于模芯组件的上方,动模3上设有上模腔,且在合模状态下上模腔覆盖在型模的外周并与型模配合以在上模腔的内壁与型模的外壁之间形成型腔d。

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通过对模芯组件的结构进行设置,以使开模时,可以通过上抬推板1以带动第三斜面块6和第四斜面块7沿其配合斜面上移,以利用该配合斜面与中心柱10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的限制使得第三斜面块6与第四斜面块7逐步靠近,以带动第三斜面块6和第四斜面块7顶部的型模部a向中心柱10中心部分靠近,使得其螺纹部分与工件脱扣;然后再通过推料机构8推动第一斜面块4和第二斜面块5上移,以利用第一斜面块4与第二斜面块5与中心柱10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的限制使得第一斜面块4与第二斜面块5逐步靠近,以带动第一斜面块4和第二斜面块5顶部的型模部a向中心柱10中心部分靠近,使得其螺纹部分与工件脱扣,从而使各型模部a与工件完全脱扣,取下工件即可完成脱模工作。此种结构模具加工方便,结构稳定,适用性强,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安全可靠,操作简单,定位稳定。

此外,本实施例中,中心柱10内设有竖直延伸的顶料孔,顶料孔内设有顶料杆9,所述顶料杆9固定安装在顶出板81上,当顶出板81与第一脱模顶杆82和第二脱模顶杆83配合带动第一斜面块4和第二斜面块5上移使得型模部a与工件脱扣后,该工件可以在顶料杆9的作用下被顶出,从而完成脱模工作。

本实施例中,中心柱10的侧壁具有第一斜面、第二斜面、第三斜面和第四斜面,所述第一斜面与第二斜面相对布置,第三斜面与第四斜面相对布置,且由中心柱10的底部向其顶部方向,所述第一斜面、第二斜面、第三斜面以及第四斜面与中心柱10中心线之间的间距依次递减,第三斜面上设有沿其倾斜方向布置的第一凸起部101,第四斜面上设有沿其倾斜方向布置的第二凸起部102;所述第一凸起部101远离第三斜面的一侧侧面与第三斜面平行,第二凸起部102远离第四斜面的一侧侧面与第四斜面平行,且第一凸起部101、第二凸起部102的宽度由靠近中心柱10的一侧向远离中心柱10的一侧依次递增以形成梯形截面结构体;所述第一斜面块4与第一斜面贴合,第二斜面块5与第二斜面贴合,第三斜面块6上设有与第一导向部适配的第一导向槽,第三斜面块6与第三斜面贴合,第一凸起部101位于第一导向槽内并与第一导向槽滑动配合,第四斜面块7上设有与第二凸起部102适配的第二导向槽,第四斜面块7与第四斜面贴合,第二凸起部102位于第二导向槽内并与第二导向槽滑动配合。该结构的设置可以确保各斜面块在其对于斜面上滑动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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