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8570阅读:787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



背景技术:

目前,垃圾是人类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排出量大,成分复杂多样,且具有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需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如不能妥善处理,就会污染环境,影响环境卫生,浪费资源,破坏生产生活安全,破坏社会和谐。垃圾处理就是要把垃圾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加以合理的利用。当今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然而现有的垃圾焚烧炉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其大多都没有对垃圾焚烧后的废弃进行净化,而是直接排入大气,对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其次,由于大多垃圾在焚烧时由于在外搁置过久而导致垃圾内含有大量的水,在焚烧前如不做处理会严重影响焚烧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不够环保且焚烧效率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包括焚烧炉本体和净化池,所述焚烧炉本体的上方设置有进料口,且进料口的下方安装有滤网,所述滤网的一侧安装有隔板,且滤网的另一侧安装有排污管,所述隔板的一侧安装有喷淋装置,且喷淋装置的下方安装有挡烟板,所述焚烧炉本体的内部设置有焚烧仓,且焚烧仓的内部通过转轴安装有搅拌旋叶,所述转轴与驱动电机转动连接,所述搅拌旋叶的下方安装有焚烧栅格,且焚烧栅格的下方通过引导仓安装有集灰槽,所述净化池通过烟气导流管与焚烧仓密封连接,所述转轴的一侧安装有加热装置。

优选的,所述排污管的一端安装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焚烧炉本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且支撑腿共安装有四个。

优选的,所述集灰槽为圆柱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环保型垃圾焚烧炉,首先,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待焚烧的垃圾先通过滤网进行初步过滤后,将其内部的水份过滤后再将垃圾推入焚烧仓中进行焚烧,大大地提高了焚烧的效率,同时在焚烧仓的内部通过转轴安装有一搅拌旋叶,在焚烧时通过搅拌可达到充分燃烧的目的,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焚烧的效率,另一方面可保证垃圾的充分燃烧;其次,该装置内部安装有一喷淋装置,可以很容易地清洗掉焚烧炉焚烧垃圾时所产生的黏在焚烧炉内壁的大量污物,保证了焚烧炉的使用寿命;最后,焚烧后的气体通过导流管导入装有碱性液体的净化池中,除去废气中的酸性气体,从而进一步降低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喷淋装置;2-隔板;3-滤网;4-进料口;5-焚烧炉本体;6-排污管;7-阀门;8-加热装置;9-焚烧仓;10-支撑腿;11-转轴;12-集灰槽;13-焚烧栅格;14-引导仓;15-搅拌旋叶;16-净化池;17-烟气导流管;18-驱动电机;19-挡烟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包括焚烧炉本体5和净化池16,焚烧炉本体5的上方设置有进料口4,且进料口4的下方安装有滤网3,滤网3的一侧安装有隔板2,且滤网3的另一侧安装有排污管6,隔板2的一侧安装有喷淋装置1,且喷淋装置1的下方安装有挡烟板19,焚烧炉本体5的内部设置有焚烧仓9,且焚烧仓9的内部通过转轴11安装有搅拌旋叶15,转轴11与驱动电机18转动连接,搅拌旋叶15的下方安装有焚烧栅格13,且焚烧栅格13的下方通过引导仓14安装有集灰槽12,净化池16通过烟气导流管17与焚烧仓9密封连接,转轴11的一侧安装有加热装置8,排污管6的一端安装有阀门7,焚烧炉本体5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10,且支撑腿10共安装有四个,集灰槽12为圆柱形结构。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工作时,将垃圾通过进料口4加入焚烧炉本体5中通过滤网3的初步过滤后再加入焚烧仓9中进行焚烧,驱动电机18带动转轴11上搅拌旋叶15对垃圾进行搅拌以达到加快燃烧的目的,燃烧后的废气通过烟气导流管17导入净化池16中过滤掉酸性气体后最后排出,而垃圾燃烧剩余的灰渣通过引导仓14最后落入集灰槽12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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