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22036发布日期:2022-03-19 22:48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给料设备领域,具体的是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


背景技术:

2.生活垃圾在垃圾站分类完成后,常采用顶部驱动式的螺旋给料机,将垃圾物料由低处向高处输送进焚烧炉内,顶部驱动式的给料机比底部驱动式的更有牵引力,使其能更加轻松的牵引垃圾物料上升,从而减少能耗,为了避免热气在给料机内点燃垃圾,出料管一般与焚烧炉间隔了一段距离;
3.但是给料机的出料管一般呈倾斜状而非竖直向下,出料管内排出的垃圾受到斜下方的合力而向斜下方排出,同时一些较轻的垃圾受到的合力较小,会在出料口排出后竖直向下排出,这使得现有的出料管排出范围较大,当出料范围大于焚烧炉的入料范围时,给料机没办法进行相应的调节,发散部分的垃圾便会掉出焚烧炉的入料范围,飞散到外侧,造成清理困难,且垃圾飞散的同时如果还着火了,还有会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其结构包括:筒体、入料斗、支架、电机、传动带、绞龙、调节管,所述筒体呈长管状,所述绞龙沿筒体的轴线方向设在筒体内,所述入料斗固定在筒体的底部,所述筒体倾斜固定在支架上,所述电机固定在筒体的顶部,所述电机通过传动带与绞龙相连接,所述筒体顶部的下方设有开口,所述调节管焊接固定在筒体顶部下的开口处,所述调节管由固定节、活动节、导向节、固定条、合页所组成,所述固定节焊接固定在筒体顶部下的开口处,所述固定节的侧壁与筒体相垂直,所述固定节外侧呈圆弧状,所述活动节侧面视角下呈扇形且弧度与固定节外侧相匹配,所述活动节由下向上嵌套在固定节上,所述导向节外侧呈圆弧状且与活动节的弧度相匹配,所述导向节由下向上嵌套在活动节上。
6.更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节的内侧底端设有合页,所述活动节两侧设有套环,所述固定节、活动节和导向节均通过合页进行连接,所述活动节和导向节以合页为圆心进行旋转摆动。
7.通过以合页为圆心,将倾斜的活动节和导向节向下摆动,使得导向节可以达到竖直向下的状态,从而让输送的垃圾能直接向下排放,避免倾斜的导向节给了垃圾物料一个向斜下方的合力,防止排放的垃圾沿斜下方的运动方向而排出而排不进焚烧炉内,同时活动节还封闭住固定节和导向节之间的空缺,防止垃圾向外飞散。
8.更进一步的,所述筒体的顶部设有相应的螺纹孔,所述固定条的顶端通过螺栓锁紧固定在筒体顶部,所述固定条在顶端位置受限的情况下呈自然垂降的状态。
9.更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条上沿固定条的长度方向设有开槽,所述导向节外侧圆弧
面上设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卡合在固定条的开槽内,所述固定条外侧的螺纹柱上设有螺母,所述螺母在螺纹柱上与固定条锁紧固定。
10.通过螺栓夹着固定条,并旋紧在螺纹柱上,从而让固定条拉着导向节,使导向节保持当前的位置状态。
11.更进一步的,所述螺纹柱抵在固定条上开槽的底部末端时,所述导向节的开口旋转至竖直状态,由此限制了导向节向下的活动范围,避免导向节在达到竖直状态后又向另一侧倾斜。
12.更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条为金属条状,使固定条不仅在由下往上拉着导向节时能具有足够的强度,还能由上往下的将导向节向下撑,防止导向节位置向上偏动。
13.有益效果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5.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的调节管来代替原有的出料管,当倾斜导向节的出料范围大于焚烧炉的入料范围时,通过以合页为圆心将倾斜的导向节向下摆动,使得导向节可以达到竖直向下的状态,从而让输送的垃圾能直接向下排放,从而完全排进焚烧炉内。
16.2、本实用新型在筒体顶部的末端固定有金属制的固定条,从而让固定条由下向上地拉着导向节,使导向节保持当前调整好的位置状态,同时由上往下的将导向节向下撑住,防止导向节位置向上偏动。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调节管的侧剖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调节管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调节管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调节管工作状态的侧剖结构示意图。
22.图中:筒体-1、入料斗-2、支架-3、电机-4、传动带-5、绞龙-6、调节管-7、固定节-71、活动节-72、导向节-73、固定条-74、合页-75、螺栓-a、螺母-b、螺纹柱-731。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5.实施例
26.如图1-图5所示:
2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降低能耗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进料装置,其结构包括:筒体1、入料斗2、支架3、电机4、传动带5、绞龙6、调节管7,所述筒体1呈长管状,所述绞龙6沿筒体1的轴线方向设在筒体1内,所述入料斗2固定在筒体1的底部,所述筒体1倾斜固定在支架3上,所述电机4固定在筒体1的顶部,所述电机4通过传动带5与绞龙6相连接,所述筒体1顶部的下方设有开口,所述调节管7焊接固定在筒体1顶部下的开口处,所述调节管7由固定节71、活动节72、导向节73、固定条74、合页75所组成,所述固定节71焊接固定在筒体1顶部下的开口处,所述固定节71的侧壁与筒体1相垂直,所述固定节71外侧呈圆弧状,所述活动节72侧面视角下呈扇形且弧度与固定节71外侧相匹配,所述活动节72由下向上嵌套在固定节71上,所述导向节73外侧呈圆弧状且与活动节72的弧度相匹配,所述导向节73由下向上嵌套在活动节72上。
28.所述固定节71的内侧底端设有合页75,所述活动节72两侧设有套环,所述固定节71、活动节72和导向节73均通过合页75进行连接,所述活动节72和导向节73以合页75为圆心进行旋转摆动。
29.通过以合页75为圆心,将倾斜的活动节72和导向节73向下摆动,使得导向节73可以达到竖直向下的状态,从而让输送的垃圾能直接向下排放,避免倾斜的导向节73给了垃圾物料一个向斜下方的合力,防止排放的垃圾沿斜下方的运动方向而排出而排不进焚烧炉内,同时活动节72还封闭住固定节71和导向节73之间的空缺,防止垃圾向外飞散。
30.所述筒体1的顶部设有相应的螺纹孔,所述固定条74的顶端通过螺栓a锁紧固定在筒体1顶部,所述固定条74在顶端位置受限的情况下呈自然垂降的状态。
31.所述固定条74上沿固定条74的长度方向设有开槽,所述导向节73外侧圆弧面上设有螺纹柱731,所述螺纹柱731卡合在固定条74的开槽内,所述固定条74外侧的螺纹柱731上设有螺母b,所述螺母b在螺纹柱731上与固定条74锁紧固定。
32.通过螺栓b夹着固定条74,并旋紧在螺纹柱731上,从而让固定条74拉着导向节73,使导向节73保持当前的位置状态。
33.所述螺纹柱731抵在固定条74上开槽的底部末端时,所述导向节73的开口旋转至竖直状态,由此限制了导向节73向下的活动范围,避免导向节73在达到竖直状态后又向另一侧倾斜。
34.所述固定条74为金属条状,使固定条74不仅在由下往上拉着导向节73时能具有足够的强度,还能由上往下的将导向节73向下撑,防止导向节73位置向上偏动。
35.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做如下说明:
36.1)设备在使用时,将垃圾物料放进入料斗2,启动电机4,筒体1顶部的电机4带动绞龙6旋转,从而将入料斗2内的垃圾物料向上输送,经过筒体1达到筒体1的顶部,然后由调节管7排出排入焚烧炉内,通过使用电机4位于筒体1顶部的顶部驱动式给料设备,能比底部驱动式的有更强的牵引力,使其能更加轻松地牵引垃圾物料上升,从而减少能耗;
37.2)垃圾物料在排出时,倾斜的调节管7内排出的垃圾受到斜下方的合力而向斜下方排出,同时一些较轻的垃圾受到的合力较小,会在调节管7排出后竖直向下排出,这使得切斜的调节管7的排出范围较大,当出料范围大于焚烧炉的入料范围时,就需要对调节管7进行调节,防止发散部分的垃圾便掉出焚烧炉的入料范围而飞散到外侧;
38.3)调节管7在使用时,将倾斜的活动节72和导向节73以合页75为圆心,向下摆动,
使得导向节73可以达到竖直向下的状态,从而让输送的垃圾能直接向下排放,同时活动节72还封闭住固定节71和导向节73之间的空缺,防止垃圾向外飞散,然后将螺母b锁紧在螺纹柱731上,从而将固定条74与导向节73相固定,让固定条74拉着导向节73,使导向节73保持当前的位置状态。
39.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0.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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