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635753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克服了现有的游泳馆通风系统仅设置一台新风换气机组,导致按夏季参数选择的机组无法满足全年的运行工况,浪费能源的问题,特征是在通风机房内安装热回收机组和1~2台排风机,在热回收机组的新风进口处连接进口送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新风出口处连接出口送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一进口排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一出口排风管,在排风机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二进口排风管,在排风机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二出口排风管,有益效果是通过对风机运行台数的控制调节系统的通风量,使其满足不同季节不同风量的需求;即满足了热回收的要求,又使通风系统得到简化,初投资及运行成本最低。
【专利说明】—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游泳馆通风系统常用的技术方案是设置一台新风换气机组,这种方案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系统风量的设计均按最不利的工况,即按夏季的最热月份的相对湿度进行计算,而在北方地区冬夏季气象参数相差很大,如沈阳地区冬夏季系统风量相差会达到十几倍,这就导致按夏季参数选择的机组无法满足全年的运行工况,导致冬季排风量很大,浪费能源。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优化排风系统的设计,实现系统节能运行的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
[0004]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在游泳馆室内设置的通风机房,在所述通风机房内安装热回收机组和排风机,在热回收机组的新风进口处连接进口送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新风出口处连接出口送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一进口排风管,在热回收机组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一出口排风管,在排风机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二进口排风管,在排风机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二出口排风管。
[0005]所述排风机为I?2台。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针对游泳馆冬夏季通风量相差大的特点,设置一台热回收机组及I?2台排风机并联运行,通过对风机运行台数的控制调节系统的通风量,使其满足不同季节不同风量的需求;同时在室内外温差大时,节能效果最明显,可对其进行通风量100%的热回收,而对其他月份室内外温差不大时,大量通风直接排走,这样即满足了热回收的要求,又使通风系统得到简化,初投资及运行成本最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0008]图中:
[0009]1.通风机房,
[0010]2A.进口送风管,2B.出口送风管,
[0011]3A.第一进口排风管,3B.第一出口排风管,
[0012]4A.第二进口排风管,4B.第二出口排风管,
[0013]5.热回收机组,
[0014]6.排风机,
[0015]7.游泳馆室内空间。【具体实施方式】
[0016]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在游泳馆室内空间7内设置的通风机房1,在通风机房I内安装热回收机组5和I?2台排风机6,在热回收机组5的新风进口处连接进口送风管2A,在热回收机组5的新风出口处连接出口送风管2B,在热回收机组5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一进口排风管3A,在热回收机组5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一出口排风管3B,在排风机6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二进口排风管4A,在排风机6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二出口排风管4B。在室内外温差较大时,游泳馆室内空间7内空气经由第一进口排风管3A进入热回收机组5进行热量回收后经第一出口排风管3B排至室外,室外空气经进口送风管2A经热回收机组5进行加热后经出口送风管2B送入游泳馆室内空间7,此时,通风量仅为夏季通风量的15?50%,在室内外温差较小时,如七八月份时,除上述系统正常运行外,开启I?2台排风机6,室内空气经第二进口排风管4A进入排风机6,再经第二出口排风管4B排至室外,此时,通风量为夏季工况的排风量。
【权利要求】
1.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包括在游泳馆室内空间(7)内设置的通风机房(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通风机房(I)内安装热回收机组(5 )和排风机(6 ),在热回收机组(5 )的新风进口处连接进口送风管(2A),在热回收机组(5 )的新风出口处连接出口送风管(2B),在热回收机组(5 )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一进口排风管(3A),在热回收机组(5 )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一出口排风管(3B),在排风机(6)的排风进口处连接第二进口排风管(4 A),在排风机(6)的排风出口处连接第二出口排风管(4 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游泳馆的通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机(6)为I?2台。
【文档编号】F24F12/00GK203413782SQ201320451983
【公开日】2014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29日
【发明者】王冉, 石岩, 何政坐, 曹孟杰, 谷超, 马欢, 刘丹彬 申请人:沈阳市华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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