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72681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板式家具市场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大型家具生产厂家甚至林木研究单位开始着重于木质板材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创新,而现有木质板材的加工工艺为干燥后的原材料切割为多层不同厚度的薄板拼合而成,由于目前木质板材的木质板材原料的干燥工艺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将原料直接置于常温下待其自然干燥,但是此种干燥方式的干燥原理较为简单,干燥速度缓慢,易使速生林木变形开裂,干燥效果还容易受气温和放置场所周围环境的影响;第二种是将木质板材原料(即整根的速生林木)置于真空的环境下,通过在真空环境内加热的方式进行烘干干燥,此种干燥工艺较前述的一种相比,干燥速度较快,但是在速生林木内部应力的作用下,容易使木板材原料开裂,是的在后期加工中的成品木板材发生裂纹,降低产品质量;第三种是将作为木板材原料的速生林木加工成较后的木块后,再按照前述第二种的方式进行干燥,此种方式可改善前述第二种干燥方式中的开裂情形,但是干燥的木块仍然会在干燥过程中,受其内部应力的影响使其本身的厚度发生改变,导致干燥后的木块其中部分不能使用,降低了木板材原料的利用率,因此有必要针对木板材原料的干燥工艺做进一步的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解决上述不足,提供干燥效率高,且可提高木板材原料利用率的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加工不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所述的干燥工艺采用如下步骤进行;

步骤A、将木板材原料放入干燥罐内,并将干燥罐开口密封,在采用真空设备是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

步骤B、从干燥管的外部进行加热,采用30至165摄氏度的加热温度,加热72至360小时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成品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木板材原料是呈现规则或不规则的柱状体圆木。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后的压力为0.01至0.1兆帕。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干燥罐为呈横向放置的圆管,且圆管的横截面最大直径为20至80厘米。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干燥罐为呈横向放置的方管,且其横截面最大面积为300至5000平方厘米。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将圆木中部附近芯片分割加工后,在进行步骤A的操作。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将圆木中附近破芯分割加工为以其横截面直径为中心线,偏离中心线3厘米以内进行轴向破轴向破芯加工。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先将圆木置于常温环境中自然干燥后,再进行步骤A的操作。

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将圆木置于常温环境中自然干燥的时间为1400至5000小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干燥,降低了水分蒸发所需的温度,使得木板材原料在相对低的温度下进行干燥,避免原料因温度过高发生损耗,且横向放置的干燥罐有利于其外部加热。且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步骤简单,适宜于各种木材的干燥处理,尤其适合于速生林木材的干燥处理,应用范围广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作进一步阐述。

实施例一

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是要提供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所述的干燥方法为将木板材原料置于真空环境中将其内部的水分全部或部分蒸发,而前述所提到的木板材原料一般为规则或不规则的柱状体圆木,确切的说,该圆木的横截面呈圆形或接近于圆形,因此该处所说的圆木可以认为是常见的速生林木,也可以认为是常年生的其它林木。

而上述所提到的干燥方法,在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中为直接将圆木放入干燥罐内,并将干燥罐开口处密封,再采用抽真空设备使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从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本发明此种实施方式中干燥罐外部加热的温度为30摄氏度,加热时间为360小时,即15天左右,完成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

而上述提到的干燥罐则优选为圆管,并将圆管横向放置,该方向有利于对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而本发明的发明人还发现,圆管状的干燥罐的管径越大,则其外部的热量就越不容易传递至干燥罐内部,因此干燥罐的横截面最大直径在本实施例中选为20厘米。

上述的将圆木置于干燥罐内的密封环境中的目的为降低圆木中含水量蒸发所需的温度,使之在相对低的温度下完成干燥,避免损坏圆木本身,而抽真空设备可采用例如真空泵或者其他的类似设备,干燥罐内部真空环境的压力为0.1兆帕;而上述加热的方式中可采用电加热、或者水加热,也可以合理的利用其它形式的热能,例如将锅炉烧制过程中所产生的浓烟用于干燥罐外部加热,合理利用能源,确切的说,只要是采用热能向干燥罐外部加热,就可实现本发明的功能。

实施例二

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是要提供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所述的干燥方法为将木板材原料置于真空环境中将其内部的水分全部或部分蒸发,而前述所提到的木板材原料一般为规则或不规则的柱状体圆木,确切的说,该圆木的横截面呈圆形或接近于圆形,因此该处所说的圆木可以认为是常见的速生林木,也可以认为是常年生的其它林木。

而上述所提到的干燥方法,在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中为直接将圆木放入干燥罐内,并将干燥罐开口处密封,再采用抽真空设备使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从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本发明此种实施方式中干燥罐外部加热的温度为80摄氏度,加热时间为180小时,即7天左右,完成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

而上述提到的干燥罐则优选为圆管,并将圆管横向放置,该方向有利于对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而本发明的发明人还发现,圆管状的干燥罐的管径越大,则其外部的热量就越不容易传递至干燥罐内部,因此干燥罐的横截面最大直径在本实施例中选为50厘米。

上述的将圆木置于干燥罐中密封环境中的目的为降低圆木中含水量蒸发所需的温度,使之在相对低的温度下完成干燥,避免损坏圆木本身的介质纤维,而抽真空设备可采用例如真空泵或者其他的类似设备,干燥罐内部真空环境的压力为0.06兆帕;而上述加热的方式中可采用电加热、或者水加热,也可以二次利用其它形式的热能,例如将锅炉烧制过程中所产生的尾气浓烟用于干燥罐外部的加热,合理利用能源。

实施例三

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与上述实施例一与实施例二基本相同,它们之间区别仅在于此种实施方式中将圆木置于真空压力为0.01兆帕的干燥罐中,以165摄氏度的温度对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且加热的时间为72小时,即3天左右,完成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而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中所采用的干燥罐的横截面最大直径为80厘米。

同时为防止圆木在真空环境中干燥时发生变形,本发明的发明人经过实验,认为针对上述实施例一至三而言更加优选的技术方案是将所述的圆木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加工,更具体的说是以其横截面直径为中心线,偏离中心线3厘米左右进行轴向破芯加工,这样加工的进度 容易把控,有利于加工出质量较佳的木板材原材料,减少圆木在干燥过程中的应力变形。

还需要进行说明的是,上述本发明的实施例一、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三中所采用的呈横向放置的圆管作为干燥处理木板材原料的干燥罐,本发明的发明人经过实验发现,上述的圆管可全部替换为方管,且方管的横截面最大面积可根据所替换圆管直径的不同,在300至5000平方厘米的范围中选择与圆管相对应大小的方管,实现与圆管相同的技术效果。

实施例四

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是要提供一种家具用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所述的干燥方法为将木板材原料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后再进行干燥工艺使木板材原料内部的水分全部或部分蒸发,而前述所提到的木板材原料一般为规则或不规则的柱状体圆木,确切的说,该圆木的横截面呈圆形或接近于圆形,因此该处所说的圆木可以认为是常见的速生林木,也可以认为是常年生的其它林木。

而本发明的此种实施方式中所提到的干燥方法参考上述的三种实施方式所采用的技术手段,首先将破芯分割后的圆木放置于常温环境中自然干燥,自然干燥的时间可在1400至5000小时的参数范围中任意选择,圆木或破芯分割后的圆木自然干燥后,再将其放入干燥罐中,使其置于真空环境下,再通过从干燥罐外部加热使破芯分割后的圆木进一步干燥,干燥具体的时间可参考上述三种实施方式进行确定,完成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此种实施方式适合于水分含量较重的速生圆木或其它林木。

需要进行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干燥时间、以及干燥罐加热的温度均可参考上述的三种实施方式来进行确定,且在该种实施方式进行的干燥罐干燥的时间均可以为上述三种实施方式中所提到干燥时间的50%。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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