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0285阅读:697来源:国知局
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热交换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冷却塔热力性能是用汽水比(即进入冷却塔降温的水流量与冷却风的流量的比值)来衡量的。当流经填料需降温水量恒定并均匀时,由于冷却塔风机的通风量也恒定,所以通过填料的风的均匀程度就成了影响汽水比的关键。因为冷却塔进风口各处与风机的距离并不相等,所以填料对应冷却塔进风口各处的风的流通量也并不均匀,即通过填料的风并不均匀,经实际测量也可证实上述结论。这就是说当冷却塔的冷却效果达到降温要求时,实际上其部分填料并没有起到冷却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其能够自动调整冷却塔入风口各处的风量,使得流经填料的风量变得均匀,有效提高冷却塔汽水比。

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安装在冷却塔进风口处,所述框架内具有多片横向设置的导风页,所述导风页包括转轴、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所述导风页通过转轴与框架铰接,所述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的长度与框架内侧的宽度相适配。

进一步,所述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之间具有夹角θ,45°≤θ≤135°。

进一步,所述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的宽度相等,相邻的转轴之间的间距与第一页片或第二页片的宽度相适配。

进一步,所述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的重量相等。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其导风页能够受冷却塔进风口各处的风压而摆动,即某点的风压大通风面积就相应自动减少,从而实现自动根据风的流通量自行调节,使得通过填料的风较为均匀,达到最大程度发挥冷却塔工作效率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非工作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工作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工作状态下的立体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如图1所示,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包括框架1,所述框架1安装在冷却塔进风口处,所述框架1内具有多片横向设置的导风页,所述导风页包括转轴、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所述导风页通过转轴与框架1铰接,所述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的长度与框架1内侧的宽度相适配。因为冷却塔进风口各处与风机的距离并不相等,所以填料对应冷却塔进风口各处的风的流通量也并不均匀,即通过填料的风并不均匀。由于导风页的倒“V”字形结构在承受风压后会沿转轴摆动,而承受较大风压的导风页会相应产生较大的摆角,导致其与相邻的导风页之间的间隙变小,从而使其过高的风压降低,并由其他导风页承担,最终可令各个导风页会处于不同的倾角,而冷却塔内填料的通风量则调节达到较为均匀的状态。所述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可以为模块化结构,即由多个框架1与导风页的组合拼装而成,从而使得冷却塔进风口处的风量调节更为细致,令填料内的风量变得更均匀。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之间具有夹角θ,45°≤θ≤135°。所述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的宽度相等,相邻的转轴之间的间距与第一页片21或第二页片22的宽度相适配。所述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的重量相等。所述导风页内的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的宽度、重量,以及夹角θ的取值可以因应冷却塔周边环境以及工作负荷进行调整,如图2和3所示。

当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处于非工作状态下,相邻的导风页之间所留空的通风通道处于最大值,其可通过设计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的宽度和重量进行调整,使第一页片21和第二页片22具有相等的力矩;当冷却塔风量均衡自动调节装置处于工作状态下,第一页片21或第二页片22受压,当该压力超过转轴与框架1的静摩擦力后则会改变导风页的受力平衡状态,使得相邻的导风页之间所留空的通风通道缩小,从而改变整冷却塔入风口对应处的空气流通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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