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8920阅读:582来源:国知局
燃气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气炉,特别是一种火焰能垂直上升聚火的燃气炉。



背景技术:

燃气炉,包括炉头(1)、炉头外体(2)和聚火盘(3),所述炉头外体(2)呈上端开口的圆筒形,其侧壁的下部设有燃气进气嘴(4),所述炉头外体(2)的底板的中心设有空气进气孔(5),炉头的底板上设置有顶火针安装孔(1d),燃气进气嘴(4)同时伸到炉头内,炉头的上端设置聚火盘,火焰在上升时,受到气流的影响,形成悬火虚火,火力不集中,导致大量热能的浪费。现有的聚火盘其扇片的高度较低,也不能真正起到聚火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使得火垂直上升、聚火的燃气炉,避免热能的损失。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燃气炉,包括炉头、炉头外体和聚火盘,所述炉头外体为上端开口的筒状结构,其侧壁的下部设有燃气进气嘴,所述炉头外体的底板的中心设有空气进气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头包括上端开口的筒状炉头下段,所述炉头下段的上端筒口上设置外翻边,所述外翻边的上端连接炉头上段,所述炉头上段的内径大于炉头下段的外径,所述炉头下段和炉头上段的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所述炉头下段的侧壁的下部设置有供燃气进气嘴伸入的燃气通孔,所述炉头下段的底板的中心设有顶火针安装孔,所述顶火针安装孔的孔径小于空气进气孔,所述炉头下段的侧壁上分布有若干下空气进气小孔,所有下空气进气小孔呈螺旋形分布,所述外翻边上分布有若干与炉头上段内部相通的上空气进气小孔,所述上空气进气小孔的轴线上下延伸,所述炉头下段放在炉头外体内,且所述炉头的外翻边放置在炉头外体的筒口上,所述炉头下段的外壁与炉头外体的内壁之间有间隙,所述炉头下段的底板与炉头外体的底板之间有距离,所述燃气进气嘴伸入炉头下段的燃气通孔中,所述炉头上段的上端口上放置有聚火盘。

采用上述方案,在燃烧时,燃气从燃气进气嘴进入,在顶火针的作用下,点燃,空气从空气进气孔进入炉头外体,然后再从下空气进气小孔进入炉头内,在炉头下段内,空气和火焰螺旋上升,到了炉头上段,受到上空气进气小孔进入的空气的影响,火焰直直向上吹,起到聚火的效果,减少热能的损失。

上述方案中:所述聚火盘包括一个圆形盘芯,在该圆形盘芯的外侧壁上周向分布有若干竖直扇片,所述竖直扇片的高度为3-5cm,在竖直扇片的上端设置有向外延伸的支耳,所述聚火盘通过该支耳放置在炉头上段的上端。上升的火焰顺着竖直扇片垂直向上,由于竖直扇片的高度增加,从而能更好的起到为火焰导向的作用。

上述方案中:所述聚火盘由钨钢制成。耐用。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对炉头的空气进气小孔的改进,同时对炉头的结构进行改进,使得火焰能垂直上升,起到聚火的效果,对聚火盘的结构进行改进,使得其能更好的起到为火焰导向的作用,使得火焰顺着垂直扇片向上,减少热能的损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聚火盘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炉由炉头、炉头外体2、聚火盘3、燃气进气嘴4、空气进气孔5、下空气进气小孔6、上空气进气小孔7组成。

炉头外体2为上端开口的筒状结构,其侧壁的下部设有燃气进气嘴4,炉头外体2的底板的中心设有空气进气孔5。

炉头包括上端开口的筒状炉头下段1a,炉头下段1a的上端筒口上设置外翻边1b,外翻边1b的上端连接炉头上段1c,炉头上段1c为上下开口的圆筒形,炉头上段1c的内径大于炉头下段1a的外径,炉头下段1a和炉头上段1c的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炉头下段1a的侧壁的下部设置有供燃气进气嘴4伸入的燃气通孔,炉头下段1a的底板的中心设有顶火针安装孔1d,顶火针安装孔1d的孔径小于空气进气孔5,顶火针安装孔1d的中心线与空气进气孔5的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

炉头下段1a的侧壁上分布有若干下空气进气小孔6,所有下空气进气小孔6呈螺旋形分布,外翻边1b上分布有若干与炉头上段1c内部相通的上空气进气小孔7,上空气进气小孔7的轴线上下延伸,上空气进气小孔7紧挨着炉头上段1c的内侧壁,炉头下段1a放在炉头外体2内,且炉头的外翻边1b放置在炉头外体2的筒口上,炉头下段1a的外壁与炉头外体2的内壁之间有间隙,炉头下段1a的底板与炉头外体2的底板之间有距离,燃气进气嘴4伸入炉头下段1a的燃气通孔1d中,炉头一体成型。

炉头上段1c的上端口上放置有聚火盘3。聚火盘3由钨钢制成。聚火盘3包括一个圆形盘芯3a,在该圆形盘芯3a的外侧壁上周向分布有若干竖直扇片3b,竖直扇片3b的高度为3-5cm,在竖直扇片3b的上端设置有向外延伸的支耳3c,聚火盘3通过该支耳3c放置在炉头上段1c的上端。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总之,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