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临时防尘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8365阅读:936来源:国知局
空调临时防尘罩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结构简单,拆装快捷,携带方便,不占用使用空间,具有防尘、防水、防火的功能的空调临时防尘罩。



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申请号:201620316924.7,公开了一种防尘空调罩,包括围绕在空调外部的防尘罩,在所述防尘罩上空调进风口处设有进风开口,所述进风开口处活动设置防尘盖帘,所述防尘盖帘的一端与防尘罩可拆卸连接,所述防尘盖帘的另一端与防尘罩活动连接并设有拉绳,所述拉绳用于拉开和闭合防尘盖帘。

中国专利申请号:201420320535.2,公开了一种多用空调防尘罩,包括置于空调顶部的顶部网纱、置于空调底部的底部网纱、围在空调两侧和正面的防尘布,所述防尘布的顶部与顶部网纱连接,底部与所述底部网纱连接,在所述顶部网纱的上方安装有可收卷的遮尘布,所述遮尘布的芯层为磁性带,并且磁性带的正极朝上、负极朝下,所述遮尘布的上表层为光滑的塑封表面。

上述发明创造结构复杂,拆装不便,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拆装快捷,携带方便,不占用使用空间,具有防尘、防水、防火的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空调临时防尘罩,包括罩体,所述罩体包括一布材,布材外包覆有防水层,罩体呈四边形,罩体的边缘设有多条连接绳,连接绳上套设有具有夹层的活动片,活动片上设有搭扣或魔术贴。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防水层外包覆有防火层。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罩体一侧边设有卷轴器,连接绳穿过该卷轴器连接有拉簧,在罩体上与卷轴器相对的另一侧边设有拉管,该侧边的连接绳穿过拉管连接有拉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是:通过将罩体遮盖于中央空调的下方,多条连接绳分别穿过中央空调的连接杆并通过搭扣、魔术贴配合连接或在多条连接绳的端部分别连接拉簧,并将拉簧挂于中央空调的连接杆上完成罩体在中央空调的暴露面上简易安装,通过调节移动连接绳上具有夹层的活动片,使连接绳相互连接时的长度合适,完成罩体在中央空调的暴露面上简易安装,结构简单,拆装快捷,携带方便,不占用使用空间,制造成本低,具有防尘、防水、防火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空调临时防尘罩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空调临时防尘罩第一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空调临时防尘罩的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空调临时防尘罩第二实施例的使用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就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空调临时防尘罩的第一实施例,包括罩体1,所述罩体1包括一布材11,布材11外包覆有防水层12,防水层12外包覆有防火层13,罩体1呈四边形,罩体1的左边缘设有第一连接绳21、第二连接绳22,罩体1的右边缘设有第三连接绳23、第四连接绳24,第一连接绳21、第二连接绳22、第三连接绳23、第四连接绳24上分别套设有具有夹层的第一活动片31、第二活动片32、第三活动片33、第四活动片34,第一活动片31、第二活动片32、第三活动片33、第四活动片34上均分别设有搭扣,本实施例中:第一活动片31、第二活动片32、第三活动片33、第四活动片34上分别设有左搭舌41、左钩板42、右搭舌43、右钩板44。

在本实施例中,将罩体1遮盖于中央空调5的下方,第一连接绳21与第二连接绳22分别穿过中央空调5的连接杆51并通过左搭舌41与左钩板42配合连接,第三连接绳23与第四连接绳24分别穿过中央空调5的连接杆并通过右搭舌43与右钩板44配合连接,第一活动片31、第二活动片32、第三活动片33、第四活动片34可分别在第一连接绳21、第二连接绳22、第三连接绳23、第四连接绳24上移动调节,使第一连接绳21与第二连接绳22、第三连接绳23与第四连接绳24相互连接时的长度合适,完成罩体1在中央空调5的暴露面上简易安装。

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空调临时防尘罩的第二实施例,所述罩体1一侧边设有卷轴器61,该侧边的两条连接绳穿过卷轴器61后分别连接有第一拉簧71、第三拉簧(附图未示),罩体1上与该卷轴器61侧边相对的另一侧边设有拉管62,该侧边的两条连接绳的一端与罩体1连接、另一端穿过拉管62后分别连接有第二拉簧72、第四拉簧(附图未示)。

本实施例中,将罩体1中位于卷轴器61侧边的第一拉簧71及第三拉簧分别挂在中央空调5一侧的两条定位杆51上,操作者通过拉管62从卷轴器61中往中央空调5的另一侧定位杆方向拉出罩体1,并将罩体1中位于拉管62侧边的第二拉簧72、第四拉簧分别挂于中央空调5另一侧的两条定位杆上,完成罩体1在中央空调5的暴露面上简易安装。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较佳实施例。应当指出,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能做出若干的变型和改进,也应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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