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7330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暖采暖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结构紧凑,设计合理,美观实用,有效增加内部安装空间的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



背景技术:

地热采暖,是以不高于60℃的热水为热媒,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板,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传导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供暖方式,随着时代的进步,地暖采暖在我国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传统的分集水器安装,多采用支架式或挡板组合式,这两种安装方式的分集水器均裸露在外,且对分集水器无任何保护和装饰作用。随着用户对居家装饰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安装方式已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为此,市面上出现了分集水器专用的安装箱,目前这类安装箱只能安装特定间距的分集水器产品,且安装箱的深度恒定的情况下,安装箱内部的安装空间无法调整,过小的安装空间不利于操作人员对分集水器进行安装、维护和操作,为了增加内部安装空间,只能对箱体外形尺寸进行增加,增加了材料的使用量,也不利于安装箱的运输,且结构复杂,占用空间大,降低安装环境的美观程度,工艺繁琐,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紧凑,设计合理,美观实用,有效增加内部安装空间的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包括由底箱与箱门组成的箱体,底箱由箱底及位于箱底上的四面箱壁构成,箱门活动连接于底箱上,所述底箱的左右两箱壁内侧固定设置有多个连接柱,箱门包括门框及连接于门框上的门盖,门框的左右两内框壁上设有多个与连接柱对应的U型连接片。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连接柱由外六角螺栓与垫片构成。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连接柱由蝶形螺栓构成。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U型连接片具有缺口,U型连接片从门框的侧壁上向底箱延伸,U型连接片的缺口与连接柱配合。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门盖的侧沿上设有销孔连接片,一地脚螺丝插入销孔连接片并穿过门盖的侧壁后与门框的内框壁连接。

根据以上技术要求,所述箱底上的顶端箱壁上开有管道让位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是:通过连接柱与U型连接片配合,使门框能通过U型连接片在箱底上滑动,从而增加箱底的容积,增大箱底内部安装空间,便于操作人员在箱底内安装、维护及使用地暖分集水器,结构紧凑,不占用整体在墙面中的安装空间,可调节箱底内部安装空间的大小,美观实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就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一种地暖分集水器安装箱,包括由底箱1与箱门2组成的箱体10,底箱1镶嵌于墙体内,底箱1由箱底11及位于箱底11上的四面箱壁12构成,箱底11上的顶端箱壁上开有管道让位孔(附图未示),箱门2活动连接于底箱1上,所述底箱1的左箱壁内侧固定设置有左上连接柱31、左下连接柱32,底箱1的右箱壁内侧固定设置有右上连接柱33、右下连接柱34,箱门2包括门框21及连接于门框21上的门盖22,门框21的左侧内框壁上设有左上U型连接片41、左下U型连接片42,门框21的右侧内框壁上设有右上U型连接片43、右下U型连接片44,门框21与底箱1之间通过左上U型连接片41、左下U型连接片42、右上U型连接片43、右下U型连接片44分别与左上连接柱31、左下连接柱32、右上连接柱33、右下连接柱34相互配合连接。

具体的,左上U型连接片41、左下U型连接片42、右上U型连接片43、右下U型连接片44均具有缺口,且均从门框21的内框壁上向底箱1延伸,并通过缺口分别卡入左上连接柱31、左下连接柱32、右上连接柱33、右下连接柱34中。

进一步的,左上连接柱31、左下连接柱32、右上连接柱33、右下连接柱34均由外六角螺栓与垫片构成。

进一步的,门盖22的侧沿上设有销孔连接片23,一地脚螺丝24插入销孔连接片23并穿过门盖22的侧壁后与门框21的内框壁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调节垫片36与外六角螺栓35构成的连接柱与U型连接片配合,使门框21能通过U型连接片在箱底11上滑动,从而增加箱底11的容积,增大箱底11内部安装空间。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所述左上连接柱31、左下连接柱32、右上连接柱33、右下连接柱34均由蝶形螺栓构成。

进一步的,箱底11的四面箱壁12及门盖22上设有保温层25。

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蝶形螺栓构成的连接柱与U型连接片配合,同样使门框21能通过U型连接片在箱底11上滑动,从而增加箱底11的容积,增大箱底11内部安装空间。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较佳实施例。应当指出,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能做出若干的变型和改进,也应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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