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3952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气幕,更具体来说,涉及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



背景技术:

离心外转子式冷库风幕机是指离心外转子风机外置可见,通过风机驱动,空气经风道压缩后吹出、风道进出风方向成90度夹角,通常适用于冷库、空调室或者冷藏室等室外门使用的专用空气幕。通过风机驱动,可以独立地为冷库或者冷藏室等室内环境隔断门口外污浊空气源,并有效降低室内外冷热交换,隔绝室内外冷暖空气对流,防止冷气外泄,保持室内空调效益,节省电能。同时具有隔离灰尘、烟气、臭气、有害气体和昆虫等作用。

冷库等特殊应用场合要求空气幕具有风量大、风速稳定、无断风。常规的直出型离心式风幕机出风口存在不可避免的断风层。而常规的贯流式空气幕则受限于电机处断风、风速较低、风量小、噪音大、出风形式单一等缺陷无法满足冷库等特殊场合的要求。因此采用二次风道压缩的离心外转子式冷库风幕机应运而生。

目前,离心外转子式冷库风幕机市场上已有销售,但受限于等距方型出风口等结构限制,风道结构仍需要不断改进及优化。

实用新型的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实现均匀出风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包括风机和风道,风道为轴向直通风道、前端为进风口与风机连接,风道设有出风口,其中:出风口出风方向与风道进风方向垂直。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的结构,通过风机产生气流将气流输送至风道中,气流充满风道后风道对气流经行压缩,从出风口出风,出风口出风方向与风道进风方向垂直,实现均匀出风的目的,若出风口出风方向与风道进风方向不垂直,气流会直接从出风口斜向流出,导致出风不均匀。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方案: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出风口由相间排列的导风件构成。通过导风件导流出风。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出风口设置在风道下方。实现出风口出风方向与风道进风方向垂直的目的。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风道顶端为方形筒状,下端接近出风口处渐趋减小。实现压缩气流的目的。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所述风机多采用前倾多翼式离心外转子风机。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导风件排列间隔按风道进风方向从大到小依次设置。提高风道前端的出风量,使得整段出风口出风均匀。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导风件截面为三角形,导风件底边与出风口外端面平齐。三角形的导风件设计可以对出风口气流进行二次压缩,同时可以使出风口处气流更好地混合,有效地减少导风件造成的出风隔断问题。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风机出风处设有连接风道的安装板,风机与风道对接安装。可按需求自由搭配、调换风机和风道。

上述的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在所覆盖门过长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两台空气幕并列安装,两风机对称设置,两风道端部相连接。保证出风口风速相同。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运行时进出风气流走向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风道内部气流走向图;

图4为两台空气幕对接安装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导风件的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新型的离心外转子空气幕风道系统,包括风机1和风道2,风道2为轴向直通风道、前端为进风口21与风机1连接,风道2设有出风口22,其中:出风口22出风方向与风道2进风方向垂直。

出风口22由相间排列的导风件3构成。

出风口22设置在风道2下方。

风道2顶端为方形筒状,下端接近出风口22处渐趋减小。

所述风机1多采用前倾多翼式离心外转子风机。

导风件3排列间隔按风道2进风方向从大到小依次设置。

导风件3截面为三角形,导风件3底边与出风口22外端面平齐。

风机1出风处设有连接风道2的安装板11,风机1与风道2对接安装。

在所覆盖门过长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两台空气幕并列安装,两风机1对称设置,两风道2端部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驱动风机1产生气流并将气流输送至风道2中,气流充满风道2后风道2对气流经行压缩,然后从出风口22出风,出风口22导风件3对气流进行二次压缩并导流。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已如说明书及图示内容,制成实际样品且经多次使用测试,从使用测试的效果看,可证明本实用新型能达到其所预期之目的,实用性价值乃无庸置疑。以上所举实施例仅用来方便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技术内容所作出局部更动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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