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10555阅读: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包括灶体(1)、引水槽(4)、侧板(6)、移动板(11)、右卡板(13)、左卡板(15)和按动杆(17),其特征在于:所述灶体(1)上设置有燃烧器(2),且燃烧器(2)上放置有支架(3),所述引水槽(4)设置在灶体(1)的上表面,且灶体(1)的后表面设置有进气口(5),所述侧板(6)固定在灶体(1)的两侧,且灶体(1)内部设置有电机(7),所述电机(7)上连接有传动轴(8),且传动轴(8)上连接有连接杆(9),所述连接杆(9)上设置有齿轮(10),所述移动板(11)穿插在侧板(6)内部,且移动板(11)右侧设置有齿条(12),所述右卡板(13)固定在移动板(11)的左侧,所述左卡板(15)通过连接轴(14)与侧板(6)相连接,且左卡板(15)左侧表面连接有弹簧(16),所述弹簧(16)末端连接在侧板(6)的内壁上,所述按动杆(17)固定在左卡板(15)的末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水槽(4)为倾斜安置,且引水槽(4)与水平面的夹角为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10)与齿条(12)均设置有四个,且2个齿轮(10)与2个齿条(12)为一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12)与齿轮(10)的连接方式为卡合连接,且齿轮(10)移动的距离为齿条(12)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卡板(13)的卡齿与左卡板(15)的卡齿均为半球形,且右卡板(13)卡齿的尺寸与左卡板(15)卡齿的尺寸相吻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燃气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轴(14)与左卡板(15)之间为活动链接,且左卡板(15)移动的距离与弹簧(16)的形变量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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