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36174发布日期:2018-09-04 21:36阅读:3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央空调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



背景技术:

中央空调系统由冷热源系统和空气调节系统组成。是由一台主机通过风道过风或冷热水管接多个末端的方式来控制不同的房间以达到室内空气调节目的的空调。制冷系统为空气调节系统提供所需冷量,用以抵消室内环境的冷负荷;制热系统为空气调节系统提供用以抵消室内环境热负荷的热量。制冷系统是中央空调系统至关重要的部分,其采用种类、运行方式、结构形式等直接影响了中央空调系统在运行中的经济性、高效性、合理性。

中央空调的风通过出风口排出,但是出风口的风向多时固定的,难以对出风口的风向进行改变,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且在对出风口进行使用时容易在出风口内部出现灰尘,给出风口的清理带来不便,出风口在拆卸和清理时,现有的出风口拆卸时产生不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该出风口通过活动块可带动叶片进行上下移动,可实现出风口的上下扫风,可实现对风力方向的改变,可将内框通过折耳将内框与外框之间进行拆卸,便于对内框的安装和拆卸,方便对出风口进行清理,可对出风口起到挡灰,避免出风口内部残留大量的灰尘,给下次使用时带来不便,保证了出风口的干净,减少对出风口清洗的次数,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包括外框和内框,所述内框位于外框内侧且内框和外框可拆卸连接,所述内框内部连接叶片,所述内框底部两侧通过滑杆与外框内侧连接,所述内框顶部设有折耳且折耳通过弹簧与外框连接,所述外框顶部连接电动伸缩杆,所述外框表面设有折叠尘网且电动伸缩杆通过连接块与折叠尘网底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内框底部连接活动块,所述活动块上部连接连接杆且连接杆与叶片连接,所述内框表面设有凹槽且叶片位于凹槽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外框表面四周设有螺栓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采用设置活动块、凹槽和连接杆,通过活动块可带动叶片进行上下移动,可实现出风口的上下扫风,可实现对风力方向的改变。

2、通过设置滑杆、弹簧和折耳,可将内框通过折耳将内框与外框之间进行拆卸,便于对内框的安装和拆卸,方便对出风口进行清理。

3、由于设置电动伸缩杆、连接块和折叠尘网,可对出风口起到挡灰,避免出风口内部残留大量的灰尘,给下次使用时带来不便,保证了出风口的干净,减少对出风口清洗的次数,保证该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表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框;2、内框;3、叶片;4、螺栓孔;5、凹槽;6、活动块;7、连接杆;8、折耳;9、弹簧;10、滑杆;11、电动伸缩杆;12、连接块;13、折叠尘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包括外框1和内框2,所述内框2位于外框1内侧且内框2和外框1可拆卸连接,所述内框2内部连接叶片3,所述内框2底部两侧通过滑杆10与外框1内侧连接,所述内框2顶部设有折耳8且折耳8通过弹簧9与外框1连接,所述外框1顶部连接电动伸缩杆11,所述外框1表面设有折叠尘网13且电动伸缩杆11通过连接块12与折叠尘网13底部连接。

其中,所述内框2底部连接活动块6,所述活动块6上部连接连接杆7且连接杆7与叶片3连接,所述内框2表面设有凹槽5且叶片3位于凹槽5内部。

其中,所述外框1表面四周设有螺栓孔4。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工作时,将1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墙面,通过活动块6可带动连接杆7控制叶片3在凹槽5内部活动,可实现对叶片3的上下摆动,对出风口的风向进行改变,通过按压弹簧9可将折耳8从外腔1中取下,然后通过滑杆10可将内框2从外腔1中取下,便于对出风口进行拆卸和清理,打开控制电动伸缩杆11工作,通过连接块12可将折叠尘网13进行打开和收起,便于对出风口起到挡尘的作用,对出风口的使用起到保护,保证该一种中央空调的出风口的使用效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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