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20434发布日期:2019-10-19 03:33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检测试管烘干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



背景技术:

食品检测试管的快速干燥和加温水洗后,时常需马上使用,由于水洗后,设备上都有剩水,影响使用,为了使剩留的水分尽快干燥,目前有的用酒精灯烤干或用民用吹风机向设备内吹风,以便使设备内的水分尽快蒸发达到干燥的目的,烘干不全面,效率低,容易造成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解决上述问题。

(二)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包括烘干罩、试管、套柱、进气支管、出气支管、底座、进气阀、进气主管、出气主管、灯座、干燥灯、散热口;其中:烘干罩内侧顶部固定设置有灯座,灯座与干燥灯通过螺纹固定连接,干燥灯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构成烘干干燥回路,烘干罩顶部一侧固定设置有散热口,烘干罩套于底座上部,底座上部均匀分布有套柱,套柱上部套有试管,底座内部分布有进气主管,进气支管一端与进气主管固定连接,进气支管与进气主管相通,进气支管另一端穿过套柱与套柱固定连接,进气主管一端设置有进气阀,底座内部分布有出气主管,出气支管一端与出气主管固定连接,出气支管与出气主管相通,出气支管另一端穿过套柱与套柱固定连接。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烘干罩采用玻璃罩。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套柱侧面套有吸水海绵。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套柱高度为3cm。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进气支管和出气支管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备。

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进气支管与进气支管采用焊接连接。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套柱套有吸水海绵,便于吸水,支管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备防止生锈,底座分布多个套柱便于对试管进行批量烘干,大大提高了烘干效率,装置简单,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灯座俯视图。

附图标记:烘干罩1、试管2、套柱3、进气支管4、出气支管5、底座6、进气阀7、进气主管8、出气主管9、灯座10、干燥灯11、散热口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包括烘干罩1、试管2、套柱3、进气支管4、出气支管5、底座6、进气阀7、进气主管8、出气主管9、灯座10、干燥灯11、散热口12;其中:烘干罩1内侧顶部固定设置有灯座10,灯座10与干燥灯11通过螺纹固定连接,干燥灯11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构成烘干干燥回路,烘干罩1顶部一侧固定设置有散热口12,烘干罩1套于底座6上部,底座6上部均匀分布有套柱3,套柱3上部套有试管2,底座6内部分布有进气主管8,进气支管4一端与进气主管8固定连接,进气支管4与进气主管8相通,进气支管4另一端穿过套柱3与套柱3固定连接,进气主管8一端设置有进气阀7,底座6内部分布有出气主管9,出气支管5一端与出气主管9固定连接,出气支管5与出气主管9相通,出气支管5另一端穿过套柱3与套柱3固定连接。

实施例2、请参阅图1,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烘干罩1采用玻璃罩,便于观察干燥情况。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3、请参阅图1,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套柱3侧面套有吸水海绵,便于吸水。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4、请参阅图1,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套柱3高度为3cm,防止试管晃动。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5、请参阅图1,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进气支管4和出气支管5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备,防止生锈。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6、请参阅图1,一种用于果酱食品检测的试管烘干器,其中:进气支管4与进气支管4采用焊接连接,增加气密性。其余同实施例1。

工作原理:

洗净后的试管需要进行烘干干燥,将试管2分别套于套柱3上部,将烘干罩1套于底座6上,开启外部电源,干燥灯11开始对试管2外表面进行干燥,同时开启进气阀7,热风从进气主管8导入至进气支管4对试管2内壁进行风干处理,利用出气支管5和出气主管9进行排气,热风通过进气支管4和出气支管5形成对流,大大提高了试管热风风干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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