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9493发布日期:2019-11-12 21:49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药化工行业用真空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制药厂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很高,而且由于设备种类多而且复杂,而且有的工序需要升温,有的地方需要将温,因此医药化工行业的能耗量很高。在实际生产中,冷凝和真空是医药化工中最常用的反应条件,一般在生产过程中冷凝器需要的-5℃的冷水,冷水释放冷能后产生的冷却水的温度为0℃,之后0℃冷却水会回到冷却站进一步冷却成-5℃的冷水,以此循环。药厂中常用的真空设备为水喷射泵,水喷射泵以水为载体,通过水在喷射过程中产生真空,但是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隔段时间对水降温,目前常用的降温方法为隔段时间需要停机对喷射泵的水箱里的水进行更换,这降低了工作进度,而且浪费水不环保,如何避免水和能量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能量利用率成为医药化工行业的重点研发项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其可以节水并且提高能量利用率。

一种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包括冷却站、冷凝设备和抽真空装置,冷却站的冷源输出端通过连接管与冷凝设备的冷源输入端连通,冷凝设备上还设有进口和出口;抽真空装置包括蓄水箱和真空生成装置,真空生成装置上设有真空输出管道,真空生成装置与蓄水箱之间通过连接管形成循环水路,真空生成装置以水为载体生成真空、并通过真空输出管道为其他设备提供真空源;蓄水箱内还设有导热管,导热管的进水端穿过蓄水箱的箱壁与冷凝设备冷却水输出端连通,导热管的出水端穿过蓄水箱的箱壁与冷却站的回水管连通。

上述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所述真空生成装置还包括输水管、喷射泵和回水管,所述蓄水箱的底部和顶部分别设有出水口和回水口,所述蓄水箱的所述出水口、所述输水管、所述喷射泵、所述回水管和所述蓄水箱的回水口依次连通并形成循环水路,真空输出管道与喷射泵的喷射头的后侧连通。

上述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还包括储压罐,所述喷射泵的真空输出管道与储压罐的输入端连通。

上述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所述蓄水箱的侧壁的底端还设有排水口,排水口设有阀门。

上述可综合利用冷能并产生真空源的设备,所述导热管为金属制蛇形盘管,所述冷凝设备由若干个冷凝器连接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将工厂的冷凝器和真空设备有效地结合起来,利用冷凝器排出的0℃的冷却水,将0℃冷却水通过换热管引入喷射泵的水箱,对水箱内的水进行降温,避免了停机换水造成的水的浪费和工作进度的降低,提高了冷能的利用率,节能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环保,结构简单,适合批量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表示:1.冷却站、2.冷凝设备、3.蓄水箱、4.真空输出管道、5.换热管、6.输水管、7.喷射泵、8.回水管、9.储压罐、10.排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冷却站1、冷凝设备2和抽真空装置,冷却站1的冷源输出端通过连接管与冷凝设备2的冷源输入端连通,冷凝设备2上还设有进口和出口;抽真空装置包括蓄水箱3和真空生成装置,所述真空生成装置包括真空输出管道4、输水管6、喷射泵7和回水管8,所述蓄水箱3的底部和顶部分别设有出水口和回水口,所述蓄水箱3的出水口、输水管6、喷射泵7、回水管8和所述蓄水箱3的回水口依次连通并形成循环水路,真空输出管道4与喷射泵7的喷射头的后侧连通。喷射头喷射水后产生的负压,这些负压通过真空输出管道4输出。

真空生成装置以水为载体生成真空、并通过真空输出管道4为其他设备提供真空源;为了保证抽真空设备可以为厂内其他设备提供稳定的真空,还设置了储压罐9,所述喷射泵7的真空输出管道4与储压罐9的输入端连通。喷射泵7生成的负压先预存在储压罐内,厂内其他设备与需要负压的工作条件时可直接使用储压罐中的负压。

为了防止由于喷射泵7持续工作造成的蓄水箱3内的水过热,影响喷射泵正常工作,蓄水箱3内还设有了换热管5,优选的,所述换热管5为金属制蛇形盘管。换热管5的进水端穿过蓄水箱3的箱壁与冷凝设备2冷却水输出端连通,换热管5的出水端穿过蓄水箱3的箱壁与冷却站1的回水管8连通。所述蓄水箱3的侧壁的底端还设有排水口10,排水口10设有阀门。所述排水口用于维修或清理蓄水箱时排放蓄水箱3中的水。

为了实满足际生产需求,所述冷凝设备2由若干个冷凝器连接而成,这些冷凝器分别为不同的工艺程序提供冷源,冷凝器的连接方式可以为并联或串联。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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