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21639发布日期:2020-02-04 10:09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加湿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空调器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一种加湿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空调器。



背景技术:

空调器通常仅能够完成室内空气循环,如果室内比较干燥,需要进行加湿,通常还需要配备一台加湿器。

基于上述问题,各大厂商开始尝试将加湿装置也配置进空调器,使室内空气得到加湿,但是,由于空间有限,现有技术的空调器中往往配置的加湿装置结构单一,仅仅是将水蒸汽直接吹出,而没有将空气与水蒸汽进行充分混合,导致输出的加湿空气不够均匀,影响用户体验。

相应的,本领域需要一种新的加湿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空调器来解决现有的加湿装置不能够使水蒸汽与空气充分混合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即为了解决现有的加湿装置不能够使水蒸汽与空气充分混合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加湿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能够容纳液体,所述壳体内部设置有蒸汽发生部,所述壳体上设置有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加湿装置还设置有第一风机和回风管,

当所述第一风机运行时,所述壳体外的空气通过所述进风口被引入所述壳体内部,并与所述蒸汽发生部产生的水蒸汽混合后,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另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所述回风管返回所述壳体内部。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壳体内部还设置有进风管,所述进风管的第一端与所述进风口连接,第二端伸入所述壳体内部,所述回风管的第一端与所述进风管连通,第二端伸入所述壳体内部。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回风管内还设置有第二风机。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蒸汽发生部包括超声波雾化器。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紫外线发生装置,并且/或者,

所述壳体上还设置有负离子发生器,所述负离子发生器设置在所述进风口处。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透气隔板,所述透气隔板将所述壳体分割成混合腔体和蒸发腔体,所述蒸汽发生部设置在所述蒸发腔体内,所述出风口设置在所述壳体对应于所述混合腔体处,所述进风管和所述回风管的第二端均与所述混合腔体连通。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透气隔板上设置有蒸汽散发孔。

在上述加湿装置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上壳体与所述下壳体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加湿装置,所述加湿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部设置有蒸汽发生部,所述壳体上设置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在与所述进风口或所述出风口的连通处设置有第一风机,所述加湿装置还设置有回风管,

当所述第一风机运行时,所述壳体外的空气通过所述进风口被引入所述壳体内部,并与所述蒸汽发生部产生的水蒸汽混合后,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另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所述回风管返回所述壳体内部;

其中,所述壳体内部还设置有进风管,所述进风管的第一端与所述进风口连接,第二端伸入所述壳体内部,所述回风管第一端与所述进风管连通,第二端伸入所述壳体内部;

其中,所述回风管内还设置有第二风机;

其中,所述蒸汽发生部包括超声波雾化器;

其中,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紫外线发生装置,并且/或者,所述壳体上还设置有负离子发生器,所述负离子发生器设置在所述进风口处;

其中,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透气隔板,所述透气隔板将所述壳体分割成混合腔体和蒸发腔体,所述蒸汽发生部设置在所述蒸发腔体内,所述出风口设置在所述混合腔体内,所述进风管和所述回风管的第二端均与所述混合腔体连通;

其中,所述透气隔板上设置有蒸汽散发孔;

其中,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上壳体与所述下壳体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空调器,所述空调器包括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所述的加湿装置。

本领域人员能够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加湿装置包括壳体,壳体内能够容纳液体,在壳体内设置有蒸汽发生部,在壳体上设置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加湿装置还设置有第一风机和回风管,当第一风机运行时,壳体外的空气通过进风口被引入壳体内部,并与蒸汽发生部产生的蒸汽混合后,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出风口排出,另一部分混合空气通过回风管返回壳体内部。

通过上述设置方式,使得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能够将壳体外的空气引入壳体内部后,进行第一次混合,混合后的气体一部分从出风口排出,另一部分从回风通道返回壳体内部进行第二次混合,如此往复循环,壳体内部的气体将大部分是经过多次混合的气体,使排出的部分混合空气越来越均匀,从而达到空气与水蒸汽的充分混合。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空调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一种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2为图1中a-a处的剖视图;

图3为图1中b-b处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二种实施例的原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三种实施例的原理图。

附图标记列表:

1、壳体;11、进风口;12、出风口;13、混合腔体;14、蒸发腔体;15、上壳体;16、下壳体;2、蒸汽发生部;3、第一风机;4、回风管;5、进风管;6、第二风机;7、紫外线发生装置;8、负离子发生器;9、透气隔板;91、蒸汽散发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并非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对其作出调整,以便适应具体的应用场合。例如,尽管说明书中是以蒸汽发生部为超声波雾化器为例进行描述的,但是,本实用新型显然可以采用其他的蒸汽发生部,例如空气压缩雾化器、电加热器或者网式雾化器等,只要该蒸汽发生部能够产生水蒸汽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至图3,对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一种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一种实施例的剖视图,图2为图1中a-a处的剖视图,图3为图1中b-b处的剖视图。

如图1至图3所示,为解决现有的加湿装置不能够使水蒸汽与空气充分混合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包括壳体1,壳体1内设置有透气隔板9,将壳体1分割成混合腔体13和蒸发腔体14,在透气隔板9上还设置有多个蒸汽散发孔91,包括中部一个大的圆形蒸汽散发孔91,和多个成阵列布置的小的圆形蒸汽散发孔91。

蒸发腔体14内设置有蒸汽发生部2,蒸汽发生部2为超声波雾化器,在壳体1上还设置有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出风口12设置在壳体1顶部两侧对应混合腔体13处,进风口11设置在壳体1底部对应蒸发腔体14处。

参照图1和图2,壳体1内部还设置有进风管5和回风管4,进风管5的第一端(即图1中进风管5的下端)与进风口11连接,第二端(即图1中进风管5的上端)穿过大的圆形蒸汽散发孔91伸入混合腔体13内,回风管4的第一端(即图2中回风管4的下端)与进风管5连通,第二端(即图2中回风管4的上端)与透气隔板9连接后与混合腔体13连通。

在进风管5内靠近上端处设置有第一风机3,在回风管4内靠近上端处设置有第二风机6。

参照图1,在蒸发腔体14内还设置有紫外线发生装置7,优选为紫外线灯,当然还可以是其它可以发射紫外线的设备,在进风口11处设置有负离子发生器8,如负离子空气净化器、负离子空气净化灯等,当然还可以是其它可以制造空气负离子的设备。

壳体1还包括上壳体15和下壳体16,为了便于打开加湿装置,通过螺钉将上壳体15和下壳体16连接,当然还可以是其它连接方式,例如卡槽卡扣连接等,只要能将上壳体15与下壳体16连接的结构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工作过程为:蒸发腔体14内注水后,蒸汽发生部2、第一风机3和第二风机6启动,外部空气经过进风口11和进风管5进入混合腔体13,蒸汽发生部2产生的水蒸汽通过透气隔板9的小的蒸汽散发孔91和中部的大的蒸汽散发孔91进入混合腔体13,从而空气与水蒸汽混合形成混合气体,混合气体一部分通过出风口12吹出,另一部分通过回风管4回流至进风管5,然后再次与进入进风管5内部的空气一同进入混合腔体13进行二次混合,往复循环,使吹出的混合气体慢慢变成经过多次混合的气体。

上述设置方式的优点在于:通过在加湿装置内设置一条回风管4,使经过初次混合的空气能够通过回风管4部分回流,进入进风管5,然后继续进入混合腔体13内进行混合,如此循环往复,吹出的混合气体将会经过多次混合的过程,从而解决现有的加湿装置不能够使水蒸汽与空气充分混合的问题。在进风管5内增加第一风机3,为空气进入壳体1内部提供动力,在出风管内增加第二风机6,能够使混合空气回流更可控,根据需要与实际测试,可以调大或调小回流风量。在加湿装置内设置紫外线发生装置7和负离子发生器8,均是为了更好地净化空气,使加湿装置排出的空气更干净,清新,使空气内的病毒与细菌含量降低。将壳体1分成上壳体15和下壳体16两部分,更容易加工制造,也更容易装配,省时省力,降低生产成本。

特别地,如图1和图2所示,将出风口12设置在上壳体15靠近下壳体16的位置,使上冲后的壳体1外部的气体进入混合腔体13内后经过上壳体15的阻挡而向下返,更容易与水蒸汽充分混合,然后再排出加湿装置,使加湿装置的混合效果更明显。在第一风机3和第二风机6上还套设有风罩,能确保风的导向更准确,也防止风机与其它部分产生干涉。经过进风管5进入混合腔体13的未混合的空气,会有极小一部分通过第一风机3和透气隔板9的间隙反向回流回进风管5,造成第一风机3的效率略微降低,本实用新型的进风管5的高度高于透气隔板9,气体只要吹出进风管5,再次回流进进风管5的空气将受到一定阻挡,从而间接提升第一风机3的出风效率。

下面参照图4,对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二种实施方式进行介绍。其中,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二种实施例的原理图。

如图4所示,在出风口12处还设置有一截出风管,出风管与出风口12连接并延伸向壳体1外侧,在出风口12处设置有第一风机3,回风管4设置在壳体1外侧,一端与出风管连接,另一端与壳体1连接,如此一来,同样能够使部分混合气体返回壳体1内部,并且也不需要进风管5,也能够实现空气与水蒸汽的充分混合。

下面参照图5,对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三种实施方式进行介绍。其中,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装置的第二种实施例的原理图。

如图5所示,原理与图4类似,区别点在于,增设了进风管5,并且将回风管4延伸至进风管5并与其连通。通过这样的设置,同样能够回流部分混合气体,还可以说明,进风管5并不是必须设置的。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回风管4,从而能够使部分混合后的混合空气回流,进行重复混合,从而使加湿装置吹出的混合气体混合程度更高,混合的更均匀。增加第一风机3和第二风机6,能调整回风流量,从而在混合均匀与出风量上作出平衡,使加湿装置的效果更好。增加紫外线发生装置7和负离子发生器8能够更好地净化空气。将壳体1拆分成上壳体15和下壳体16,能够更容易地加工制造,也更容易装配。出风口12开设在上壳体15的侧边靠下的位置,使空气与水蒸汽混合更均匀。第一风机3和第二风机6上套设风罩能够更准确地实现风的导向。使进风管5高度高于透气隔板9,还能够轻微减小未混合的空气回流,提升第一风机3的出风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方式仅仅用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并非旨在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条件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对上述结构进行调整,以便本实用新型能够应用于更加具体的应用场景。

例如,在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蒸汽发生部2还可以是空气压缩雾化器,或者网式雾化器等,只要该蒸汽发生部2能够产生水蒸汽,用于加湿空气即可,这些都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因此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在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第一风机3不仅仅可以如图2、图4和图5所示,设置在出风口12或进风管5内,还可以设置在进风口11处,此时需要配合地在回风管4内设置第二风机6,以防止第一风机3吹出的风直接沿回流管路吹出而不能达到回流的效果,第一风机3的安装位置多样,如果仅仅是位置的改变,对于其使用功能并未作出实质性的改变,均应该受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这些都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因此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在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透气隔板9也不是必须的,如图4和图5所示,不需要透气隔板9也可以实现混合气体的部分回流,如果没有透气隔板9,进风管5的第二端与回风管4的第二端也就不是必须要跟混合腔体13连接,只要通入壳体1内部即可,这些都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因此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在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紫外线发生装置7和负离子发生器8的安装位置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能够使进入壳体1内的空气得到净化,其设置在壳体1内部或壳体1外部均可,这些都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因此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在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进风口11也可以不设置在蒸发腔体14内,由于其通过进风管5进风,最后将进入混合腔体13,因此其设置在混合腔体13内也可以,另外,如果没有透气隔板9,也就不需要区分混合腔体13与蒸发腔体14,仅有一个腔体,所以进风口11与出风口12的设置位置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改变设置位置,这些都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因此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空调器,该空调器具有上述任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加湿装置。

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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