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24909发布日期:2022-02-16 14:04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的实施例一般涉及钢铁冶金机械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液压驱动的渣壳扒除装置,并且更具体地,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


背景技术:

2.传统钢铁冶炼领域通常是人工通过耙子对脱完硫的铁水包表面的渣壳进行扒除,但其是在敞开式空间操作且过程中烟尘量大、周围工作温度高、扒渣效果差、有效作业率低下、扒渣时间长、扒渣过程中的铁水温降大以及铁水损失严重等缺陷日益突出,此外在传统扒渣过程中不能实现连续扒渣作业而是需要较多的人力交替作业,该现象和问题已经引起钢铁冶金企业的重视。
3.而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自动扒渣装置是通过液压驱动装置来操控可升降支架以及旋转臂杆的运动进而带动可调整扒渣板的上下、左右、前后以及伸缩和旋转等不同方向的运动来实现对铁水包表面的渣进行扒除。所不同的是传统的人工扒渣是不连续的扒渣作业,而自动扒渣装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实现高效、连续扒渣作业,此外自动扒渣过程中铁水温降小、铁水损失小,能够有效克服传统人工扒渣的困难。因此,为了实现低成本、低消耗、连续、高效、安全的制备出扒渣装置,急需开发设计出一种新型扒渣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现有人工扒渣不能满足现有工艺的要求。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液压控制装置1、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可升降支架3、可滑动支架4、可伸缩悬臂杆5、扒渣板连接轴6、可调扒渣板7、铁水包8、铁水包车9、渣坑10和液压管线11,液压控制装置1同可升降支架3、可滑动支架4、可伸缩悬臂杆5、扒渣板连接轴6和可调扒渣板7之间通过液压管线11相连接,是整个扒渣装置的动力驱动、控制和固定支撑部分,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地面上,用于支撑和固定可升降支架3,可升降支架3的下端部通过螺栓链接与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连接,可滑动支架4与可升降支架3通过上下滑动环链接、同可伸缩悬臂杆5通过滑动凹槽链接,可滑动支架4主要用于调整和固定由于可伸缩悬臂杆5和可升降支架3调整带来的距离变化,可伸缩悬臂杆5的一端通过螺栓同可升降支架3的顶部连接、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可升降支架3对可伸缩悬臂杆5起到支撑和固定以及调整高度的作用,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同可伸缩悬臂杆5的另一端链接,可调扒渣板7同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链接。
7.进一步地,还包括可升降支架3,用于可伸缩悬臂杆5的高度,升降支架3通过螺栓链接与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连接。
8.进一步地,还包括可滑动支架4,主要用于调整可升降支架3和可伸缩悬臂杆5在调整过程中的拉紧和支撑,可滑动支架4与可升降支架3通过上下滑动环链接、同可伸缩悬臂
杆5通过滑动凹槽链接。
9.进一步地,所述可伸缩悬臂杆5,用于调整水平有效工作距离,可伸缩悬臂杆5通过螺栓同可升降支架3的顶部连接。
10.进一步地,所述扒渣板连接轴6,用于带动可调扒渣板7旋转,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同可伸缩悬臂杆5的端部连接。
11.进一步地,所述可调扒渣板7是直接扒渣的作用设备,可调扒渣板7有两个且对称,接触到铁水后可水平旋转180
°
。可调扒渣板7长度1500mm,宽度300mm,高度300mm,前端为圆弧状,圆弧半径为1700mm。可调扒渣板7为耐高温、耐磨陶瓷钢制成,厚度为10mm。
12.进一步地,所述铁水包8放置在铁水包车9上,而渣坑10则用于盛放由可调扒渣板7抓起的铁渣;整个扒渣过程为:径向和水平调整好工作要求距离好后将可调扒渣板7放入到铁水包中,然后水平旋转180
°
,再收紧进而将铁渣带出铁水包的过程。扒渣装置与传统人工扒渣最大的区别在于扒渣板的不同。
13.进一步地,所述液压管线11是连接液压控股之装置1和各用户之间的管道。
14.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效果:本扒渣装置区别于传统的人工扒渣装置的局限性,本装置通过液压驱动、工作距离调整以及扒渣板旋转扒渣出闸三个无缝的衔接,可以对铁水包表面的铁水渣有效覆盖,这样既可提高扒渣效率,也可缩短扒渣装置再铁水包中与铁渣直接接触的时间,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区别于传统的人工扒渣装置的局限性,本装置可以代替现有人工扒渣装置人力3~5人,可以有效缩短扒渣时间,减少扒渣过程中的温降;区别于传统的人工扒渣装置的局限性,本装置可以通过水平180
°
的旋转作业,相对于传统人工扒渣装置的扒渣效果更为明显、铁水包表面的铁水渣扒除的各岗位彻底;区别于传统的人工扒渣装置的局限性,本装置可以在扒渣过程中减少铁水损失量,有效提高铁水收得率;区别于传统的人工扒渣装置的局限性,本装置可以重复利用本装置在悬臂杆两边安装上走道即可,无需另检修和作业平台,在较长距离或大角度扒渣条件下,采用此种扒渣方案较普通扒渣方案有更为显著的经济性。
15.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扒渣装置布置示意图。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扒渣装置可调扒渣板主视图。
18.图3是本实用新型扒渣装置可调扒渣板俯视图。
19.图4是本实用新型扒渣装置可调扒渣板左视图。
20.1、液压控制装置;2、扒渣装置固定底座;3、可升降支架;4、可滑动支架;5、可伸缩悬臂杆;6、扒渣板连接轴;7、可调扒渣板;8、铁水包;9、铁水包车;10、渣坑;11、液压管线。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
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
23.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液压控制装置1、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可升降支架3、可滑动支架4、可伸缩悬臂杆5、扒渣板连接轴6、可调扒渣板7、铁水包8、铁水包车9、渣坑10和液压管线11,液压控制装置1同可升降支架3、可滑动支架4、可伸缩悬臂杆5、扒渣板连接轴6和可调扒渣板7之间通过液压管线11相连接,是整个扒渣装置的动力驱动、控制和固定支撑部分,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地面上,用于支撑和固定可升降支架3,可升降支架3的下端部通过螺栓链接与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连接,可滑动支架4与可升降支架3通过上下滑动环链接、同可伸缩悬臂杆5通过滑动凹槽链接,可滑动支架4主要用于调整和固定由于可伸缩悬臂杆5和可升降支架3调整带来的距离变化,可伸缩悬臂杆5的一端通过螺栓同可升降支架3的顶部连接、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可升降支架3对可伸缩悬臂杆5起到支撑和固定以及调整高度的作用,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同可伸缩悬臂杆5的另一端链接,可调扒渣板7同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链接。
24.进一步地,还包括可升降支架3,用于可伸缩悬臂杆5的高度,升降支架3通过螺栓链接与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连接。
25.进一步地,还包括可滑动支架4,主要用于调整可升降支架3和可伸缩悬臂杆5在调整过程中的拉紧和支撑,可滑动支架4与可升降支架3通过上下滑动环链接、同可伸缩悬臂杆5通过滑动凹槽链接。
26.进一步地,所述可伸缩悬臂杆5,用于调整水平有效工作距离,可伸缩悬臂杆5通过螺栓同可升降支架3的顶部连接。
27.进一步地,所述扒渣板连接轴6,用于带动可调扒渣板7旋转,扒渣板连接轴6通过螺栓同可伸缩悬臂杆5的端部连接。
28.进一步地,所述可调扒渣板7是直接扒渣的作用设备,可调扒渣板7有两个且对称,接触到铁水后可水平旋转180
°
。可调扒渣板7长度1500mm,宽度300mm,高度300mm,前端为圆弧状,圆弧半径为1700mm。可调扒渣板7为耐高温、耐磨陶瓷钢制成,厚度为10mm。
29.进一步地,所述铁水包8放置在铁水包车9上,而渣坑10则用于盛放由可调扒渣板7抓起的铁渣;整个扒渣过程为:径向和水平调整好工作要求距离好后将可调扒渣板7放入到铁水包中,然后水平旋转180
°
,再收紧进而将铁渣带出铁水包的过程。扒渣装置与传统人工扒渣最大的区别在于扒渣板的不同。
30.进一步地,所述液压管线11是连接液压控股之装置1和各用户之间的管道。
31.实施例1
32.一种适用于熔融还原炼铁的扒渣装置,通过液压控制装置1的操作和控制系统的控制和调整,在液压的驱动下调整通过螺栓连接在扒渣装置固定底座2上的可升降支架3的高度和可伸缩悬臂杆5的水平长度,在此调整过程中可滑动支架4可以根据可升降支架3和可伸缩悬臂杆5实际距离调整情况作出适当的滑动,在调整好两者的位置后通过液压控制装置1的调整和控制使得可调扒渣板7在扒渣板连接轴6的转动下进而向铁水渣面下降,当可调扒渣板7接触到渣面或者到达指定位置后开始通过液压控制装置1的调整和控制使得可调扒渣板7开始水平旋转180
°
后开始收紧掬渣,在收紧后开始调整可升降支架3的高度
(如果实际需要也可以同时调整可升降支架3的高度和可伸缩悬臂杆5的水平距离)进而将铁渣放入到渣坑10中,这样就完成一个简单的扒渣流程。
33.虽然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实施方式如上,但所述的内容仅为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而采用的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在实施的形式及细节上进行任何的修改与变化,但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仍须以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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