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35313发布日期:2022-07-05 21:12阅读:93来源:国知局
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


背景技术:

2.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是一种增加房间湿度的家用电器。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可以给指定房间加湿,提高室内的舒适性。
3.相关技术中,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出雾口朝向均为固定的,并且大多数的出雾口都是竖直向上或者沿水平方向,出雾方向单一,竖直出雾出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对只能针对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所在的局部区域进行加湿,不能很好地弥漫到整个房间内,水平出雾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则无法对上部空间进行加湿,两种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加湿效果均存在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是基于发明人对以下事实和问题的发现和认识做出的:
5.相关技术中,加湿器的出雾口为固定设计,导致加湿器的出雾方向无法调节,适应性较弱。
6.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7.为此,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出一种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该加湿装置的出雾口具有可调节的功能,从而使加湿装置的出雾方向可以更好的适应相关场景好。
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包括壳体、出雾管、旋转头,所述壳体具有出雾腔,所述出雾管位于所述壳体内且所述出雾管具有出雾口,所述出雾口与所述出雾腔连通,所述旋转头具有通风腔、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出雾口、所述进风口、所述通风腔和所述出风口依次连通,所述旋转头可转动地设在所述出雾腔内以调整所述出风口的方向。
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旋转头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内,使出风口的朝向可调节,从而使出雾方向可调节,以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进而提高加湿装置的多适应性。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旋转头的外周壁为球面,所述旋转头以所述球面的球心为旋转中心可转动地设在所述出雾腔内。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旋转头包括上盖和下盖,所述上盖和所述下盖可拆卸地相连,所述进风口设在所述下盖内,所述出风口设在所述上盖内,所述上盖和所述下盖共同限定出所述通风腔。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下盖的上端设有第一环形凸起,所述第一环形凸起的外周壁上设有卡槽,所述上盖的内周壁上设有卡扣,所述上盖的下端套设在所述第一环形凸起的外侧,所述卡扣配合在所述卡槽内。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包括:外壳体、顶盖和内壳体,所述外壳体的上端具有
第一开口,所述顶盖设在所述第一开口处,所述顶盖上设有第二开口,所述内壳体设在所述外壳体内,所述内壳体的下端与所述出雾口相连,所述内壳体的上端与所述顶盖的下表面相连,所述旋转头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内壳体和/或所述第二开口内。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内壳体的下端套设在所述出雾管的上端,所述顶盖的下表面设有环形凹槽,所述内壳体的上端卡设在所述环形凹槽内。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旋转头的上端贯穿所述第二开口并凸出于所述顶盖的上表面。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还包括风力集中件,所述风力集中件与所述出雾管的相连并位于所述出雾口处,所述风力集中器包括外筒体和设在所述外筒体内的内筒体,所述外筒体的外周壁上设有第二环形凸起,所述第二环形凸起搭设在所述出雾管的上端面上,所述外筒体的下沿与所述内筒体的下沿相连,所述内筒体的横截面积在从下向上的方向上逐渐减小。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外筒体的外周壁上设有第二环形凸起,所述第二环形凸起搭设在所述出雾管的上端面上,所述外筒体的下沿与所述内筒体的下沿相连。
附图说明
1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示意图。
1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旋转头的示意图。
20.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壳体的示意图。
21.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的风力集中件的示意图。
22.附图标记:
23.壳体1、出雾腔101、外壳体102、第一开口1021、顶盖103、第二开口1031、环形凹槽1032、内壳体104、
24.出雾管2、出雾口201、
25.旋转头3、上盖301、出风口3011、卡扣3012、下盖302、进风口3021、第一环形凸起3022、卡槽3023、通风腔303、
26.风力集中件5、外筒体501、第二环形凸起5011、内筒体502。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8.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
29.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包括:壳体1、出雾管2和旋转头3。
30.壳体1具有出雾腔101,出雾管2位于壳体1内且出雾管2具有出雾口201,出雾口201与出雾腔101连通。旋转头3具有通风腔303、进风口3021和出风口3011,出雾口201、进风口3021、通风腔303和出风口3011依次连通,旋转头3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以调整出风口3011的方向。
31.可以理解的是,出雾管2与制雾组件相连(图中未示出),制雾组件设于壳体1内,制雾组件位于出雾管2的下方。制雾组件所制得的风雾经出雾管2向上移动至出雾口201,风雾经出雾口201排出至出雾腔101内。
32.可选地,如图1所示,壳体1呈柱状,壳体1沿上下方向设置。出雾管2沿上下方向设置,出雾管2位于壳体1内,出雾管2的中心轴线与壳体1的中心轴线共轴。出雾腔101位于出雾管2的正上方,出雾口201与出雾腔101相连通。旋转头3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进风口3021位于出风口3011的下方。
33.由此,风雾的流动方向为:风雾经出雾管2上升至出雾口201,经出雾口201排出至出雾腔101内。出雾腔101内的风雾经进风口3021进入通风腔303内,通风腔303内的风雾经出风口3011排出至外界。
34.此外,旋转头3为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使得出风口3011的朝向可以调节,从而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加湿装置的出雾方向可以调节。
3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方向出雾的加湿装置,旋转头3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使出风口3011的朝向可调节,从而使出雾方向可调节,以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进而提高加湿器的多适应性。
36.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旋转头3的外周壁为球面,旋转头3沿球面的球心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
37.可以理解的是,旋转头3沿球面的球心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换言之,旋转头3可转动地设在出雾腔101内,旋转头3的旋转中心为球面的球心。
38.可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旋转头3的上端和旋转头3的下端均为平面,旋转头3的上端与旋转头3的下端之间的外周壁为球面。壳体1上开设有环形的转动凹槽,转动凹槽的底壁的形状与旋转头3的球面的形状相匹配,旋转头3的外周壁转动配合在转动凹槽内。
39.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旋转头3包括上盖301和下盖302,上盖301和下盖302可拆卸地相连,进风口3021设在下盖302内,出风口3011设在上盖301内,上盖301和下盖302共同限定出通风腔303。
40.可以理解的是,上盖301的外周壁的壁面和下盖302的外周壁的壁面共同组成上述实施例中的球面。上盖301与下盖302相连后,上盖301与下盖302共同限定出通风腔303。
41.可选地,如图2所示,进风口3021设在下盖302的下端面上,出风口3011设在上盖301的上端面上,且进风口3021与出风口3011的上下位置对应。进一步地,上盖301与下盖302之间可拆卸地相连,以便于清理通风腔303内的污渍。
42.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下盖302的上端设有第一环形凸起3022,第一环形凸起3022的外周壁上设有卡槽3023,上盖301的内周壁上设有卡扣3012,上盖301的下端套设在第一环形凸起3022的外侧,卡扣3012配合在卡槽3023内。
43.可以理解的是,上盖301与下盖302之间的可拆卸的连接结构为卡槽3023卡扣3012结构,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和拆卸。
44.可选地,如图2所示,下盖302的上端面上设有第一环形凸起3022,第一环形凸起3022的外周壁上开设有卡槽3023。上盖301的下端套设在第一环形凸起3022的外侧,上盖301的下端面与下盖302的上端面相贴合。上盖301的内周壁上设有卡扣3012,卡扣3012配合在卡槽3023内,以限制上盖301与下盖302上下方向的移动。
4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3所示,壳体1包括:外壳体102、顶盖103和内壳体104。
46.外壳体102的上端具有第一开口1021。顶盖103设在第一开口1021处,顶盖103上设有第二开口1031。内壳体104设在外壳体102内,内壳体104的下端与出雾口201相连,内壳体104的上端与顶盖103的下表面相连,旋转头3的至少部分位于内壳体104和/或第二开口1031内。
47.可选地,如图3所示,外壳体102的上端具有圆形的第一开口1021。顶盖103上设有多个凸沿,多个凸沿沿第一开口1021的周向间隔布置。顶盖103设在第一开口1021处,凸沿的下表面与外壳体102的上表面相抵。换言之,顶盖103通过多个凸沿安装在第一开口1021处,以避免顶盖103下落。
48.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内壳体104的上端与顶盖103的下表面相连,内壳体104的上端开口与第二开口1031连通,内壳体104的下端与出雾口201相连通。可以理解的是,内壳体104的内腔以及第二开口1031共同组成出雾腔101。
49.此外,可选地,如图1所示,旋转头3的上盖301的部分位于第二开口1031内,旋转头3的下盖302的部分位于内壳体104内。
50.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内壳体104的下端套设在出雾管2的上端,顶盖103的下表面设有环形凹槽1032,内壳体104的上端卡设在环形凹槽1032内。
51.可选地,如图3所示,内壳体104的下端呈台阶状,内壳体104的下端的套设在出雾管2的上端,内壳体104的内周壁与出雾管2的外周壁相贴合,从而使出雾口201与内壳体104的内腔相连通。
52.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顶盖103的下表面设有环形凹槽1032,内壳体104的上端的形状与环形凹槽1032的形状相匹配,且内壳体104的上端卡设在环形凹槽1032内。
5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旋转头3的上端贯穿第二开口1031并凸出于顶盖103的上表面。
54.可选地,如图1所示,旋转头3的上盖301贯穿第二开口1031,上盖301的上端凸出于顶盖103的上表面。可以理解的是,上盖301的出气口位于顶盖103的上方,从而使加压后的风雾可从出气口直接喷出至外界,进而避免顶盖103阻碍风雾的喷出。
5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还包括风力集中件5,风力集中件5与出雾管2的相连并位于出雾口201处,风力集中器包括外筒体501和设在外筒体501内的内筒体502,外筒体501的外周壁上设有第二环形凸起5011,第二环形凸起5011搭设在出雾管2的上端面上,外筒体501的下沿与内筒体502的下沿相连,内筒体502的横截面积在从下向上的方向上逐渐减小。
56.可以理解的是,经出雾口201排出的风雾经风力集中件5进入出雾腔101内,从而使风雾在风力集中件5内聚集,进而增大风雾排出出雾口201时的流速。
57.可选地,如图4所示,第二环形凸起5011沿出雾口201的径向延伸,第二环形凸起5011的内周壁与外筒体501的外周壁相连。第二环形凸起5011的下表面与出雾管2的上端面相抵,第二环形凸起5011的上表面与内壳体104的内周壁相抵。
58.进一步地,如图4所示,外筒体501的下沿与内筒体502的下沿相连,且相连的部位为弧面过渡。内筒体502内筒体502的横截面积在从下向上的方向上逐渐减小,换言之,内筒体502的形状呈锥形,内筒体502的上端开口的口径小于内筒体502下端开口的口径。
5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6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6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6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63.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64.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上述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上述实施例进行的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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